遲愛萍
一、從國情出發,借鑒蘇聯經驗,著手“一五”計劃的編制
“一五”計劃是我們黨編制的第一個中長期規劃,“在我國歷史上還是第一次”﹔“我國是一個大國,資源沒有調查,技術水平很低,多種經濟成分同時並存”,“又沒有編制長期建設計劃的經驗”。(《陳雲文集》第2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599頁。)面對這些困難,1951年2月,中財委根據中共中央“三年准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方針,在周恩來、陳雲、薄一波、李富春、聶榮臻、宋劭文組成的“一五”計劃編制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從國情出發,啟動試編工作。
把中國這個落后的農業大國逐步建設成為工業化強國從何起步,是“一五”計劃初編時討論的核心問題。當時有人認為,我們所處的國際環境不同於俄國十月革命勝利后的情況,我們有蘇聯和各人民民主國家的幫助,不急於工業化。“黨中央堅決地駁斥了這種錯誤意見”,明確外援雖然“是我國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的有利條件”,但“隻有實現工業化,才能改造我國的經濟,才能促進國民經濟的高漲,才能鞏固我國的國防,才不致受帝國主義的欺侮”。(《陳雲文集》第2卷,第591頁。)“一五”計劃以發展重工業為中心,是黨根據國情和國家根本利益做出的自覺選擇。
1951年11月的新中國第一次計劃會議,明確中財委是國家最高計劃領導機關,其計劃局是工作機構﹔並向各地布置了編制計劃任務。會后,“一五”計劃試編在全國范圍展開,年內完成試編一稿。
跨入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任務趨於完成,中央要求加快“一五”計劃的編制工作。年初,陳雲從對國民經濟全局情況調研入手,啟動二稿編制工作。在調研基礎上,2月9日,陳雲同李富春聯名給毛澤東並中共中央寫報告,對“一五”工業布局及管理方法提出三點建議:第一,“不失時機地首先恢復東北工業,提高東北工業的生產能力,以便回過頭來援助關內”。第二,“若干年內在中國高級技術人員未養成時,聘請蘇聯設計組是一種迅速、省錢又十分穩當的辦法”。第三,請求中央綜合審閱42個設計對象﹔“指定中財委黨組為審核批准這些初步設計的負責機關”。(《陳雲文集》第2卷,第357、358、359頁。)這三點意見受到中央肯定,在“一五”計劃的編制與實施過程中得到貫徹。
因“機器制造業是整個工業的神經中樞”,陳雲對“一五”期間提高國家機械制造能力高度重視。5月14日,他在全國機械工業會議的講話中指出:“提高機械制造的力量是我們國家的緊迫任務。”“經濟建設的根本是工業,工業化就是機械化。”目前提高機械制造能力,內容有三:“由小到大”“由粗到精”“由少到多”。要做好三件事:確定大的、新的產品清單﹔增加裝備力量﹔增加能夠制造大機器的能力,挖掘自己的潛力,“力爭外援和自力更生要結合起來”。方法也有三:組織起來抓住重點,“以國營的、大型的為主向外擴張”,聚集國內公營與私營的機械制造力量﹔各工廠要有專業分工,又要有彼此合作﹔要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參見《陳雲文集》第2卷,第404—406頁。)這些思想對“一五”計劃機械制造工業項目的確定和實施,起到了重要指導作用。
在陳雲領導下,經過半年努力,6月下旬,中財委試編出《五年計劃輪廓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內含《關於編制五年計劃輪廓的方針》《中國經濟狀況和五年建設的任務》《三年來中國國內主要情況及今后五年建設方針的報告提綱》三個文件。這就是“一五”計劃編制二稿。7月1日陳雲致信毛澤東,對二稿編制情況作出匯報:“這次我們寫的五年計劃的主要點,是在今后五年中要辦些什麼新的工廠。”這樣准備的原因“是為了七八月間可以向蘇聯提出一個五年中供我裝備的要求”。現准備好的材料共有25冊,1至15冊包括鋼鐵,有色金屬,機器、汽車、船舶,電器,化學,建筑材料,電力,煤礦,石油,紡織,輕工業,礦產地質勘探,鐵路,交通,郵電。16至24冊包括農業、林業、水利、建筑業、物資平衡、工業設計的統計、勞動(技師、工人)、貿易、財政。每冊前扼要報告計劃主要內容。第25冊是國民經濟總說明及總表,約有1萬字說明,反映國民經濟總輪廓。另市政建設、海關、銀行三件正在做。(參見《陳雲文集》第2卷,第419—420頁。)
8月11日,周恩來主持起草的《中國經濟狀況和五年建設的任務》完成。該文對“一五”計劃方針、各項主要指標和項目、長期建設的准備等作出系統闡述,使“一五”計劃藍圖框架更加清晰。四天后,周恩來、陳雲及李富春率政府代表團攜帶《草案》和《中國經濟狀況和五年建設的任務》赴莫斯科,與蘇方商談“一五”計劃問題。這兩個文件聚集了中國政府對“一五”計劃的基本意見。
因缺乏經驗,中國社會經濟狀況又極其復雜,《草案》中一些主要指標和項目准確性差。斯大林在會見周恩來和陳雲時提出,《草案》所訂工業年平均增長20%的速度是勉強的,建
議降至15%或14%。中方指標是根據前三年工業年平均增長34.8%的速度設想的,計劃指標雖已低於這個數字,但對帶恢復性質(數量小、基數低、恢復易)的高速度不能持久估計不足。斯大林還提出,計劃不能訂得太滿,必須留有后備力量,以應付意外困難。(參見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中共黨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202頁。)因中方沒能提供金、銀、銅、鐵、錫等許多礦產儲量和分布情況的報告,蘇聯國家計委提出:“在礦物原料未經勘察的基地上建設企業,會招致得不償失的結果”﹔中方“應當加強地質勘察工作,查明預定建設地區的確實可靠的礦源,然后再去確定企業建設的期限問題”。(《蘇聯國家計劃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五年計劃任務的意見書》,《中共黨史資料》第69輯。)
此次商談情況表明,“一五”計劃編制二稿有很大缺陷,黨在經濟建設具體實施方面缺乏經驗。因“蘇方對我們五年計劃中新設計的項目需兩個月時間加以核算,以便算清五年中他們共需供應我們多少裝備,以及能否如數供應”(《陳雲文集》第2卷,第422頁。),周恩來、陳雲9月下旬回國,李富春則留在莫斯科,繼續與蘇方協商援助項目事宜。
陳雲回國后,在1952年最后三個月配合中央接連推進幾項與“一五”計劃密切相關的大事:第一,集結基本建設力量。10月,陳雲用兩天時間,主持中財委擴大會議,專門研究加強基本建設問題。陳雲提出,從生產部門抽調干部和技術人員,迅速建立和充實基本建設機構和設計機構的想法,得到周恩來的支持。華東、華北、東北等大行政區迅速遵照執行,快速集結了全國基本建設力量。第二,加強國家計劃管理部門。11月,國家計劃委員會成立。陳雲多次號召財經部門的干部,要努力學習計劃管理知識,積累經驗。第三,推進地質工作的發展和隊伍的壯大。12月,陳雲在全國地質工作計劃會議上,提出實現地質工作大轉變的戰略方針和任務。
為保障1953年“一五”計劃順利啟動,1952年12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編制一九五三年計劃及五年建設計劃綱要的指示》,對“一五”計劃編制提出更加具體的要求:第一,“必須按照中央的‘邊打、邊穩、邊建’的方針來從事國家的建設”。第二,集中資金和建設力量“確保那些對國家起決定作用的,能迅速增強國家工業基礎與國防力量的主要工程的完成”。在五年內“基本上完成鞍鋼等大工業基地的建設,並開始新的工業基地的建設,以此來發展我國的五金、燃料、機械、電力工業與國防工業,使一九五七年的工業生產比一九五二年提高一倍到一倍半”。第三,必須充分發揮現有企業潛在力量,反對保守主義。“預計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五七年國家全部工業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要依靠工業企業的積累來解決”。為此,必須重新審定各種產品的技術經濟定額,以平均的先進技術經濟定額作為制訂計劃的標准。第四,“對一九五二年生產的實際數字,企業的利潤、成本、勞動生產率的實際狀況及由此而來的預計數字,進行統計分析”,“得出各種恰當的生產技術財務指標”,以編制1953年的計劃和五年計劃綱要。第五,各部門和各地方編制計劃時,要吸收群眾特別是各部門中先進人物參加討論。第六,中央各經濟、文教部門,各大行政區必須首長負責、親自動手,於1953年1月10日前首先編制好1953年的計劃送達國家計委和中央。(參見《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949.10—1966.5)》第10冊,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28—432頁。)
按照中央指示,從1953年初起,陳雲主持中財委會同國家計委、中央各部和各大區對《草案》進一步修正和充實:對項目發展速度等參數重新計算,對以往各經濟部門和各年度互相配合、基建投資在各部門分配等方面的缺陷作了彌補。這就是“一五”計劃編制三稿。
1953年4月4日,米高揚正式向李富春通報蘇共中央、蘇聯國家計委和經濟專家對《草案》的意見,即:“一五”計劃的基礎是工業化,首先建設重工業的方針和任務是正確的。工業年平均增長速度由20%下調到14%至15%為宜。要注意培養自己的專家。加強地質勘探等發展經濟的基礎工作。大力發展手工業和小工業,以補充大工業的不足。要十分注意農業發展,不僅要大量生產質量好、價格低的農機具和肥料,還要保証工業品對農村的供應,發展城鄉物資交流。鞏固人民幣,擴大購買力,發展商品流通。工業總產值的增長速度要大於職工人數的增長速度,以保証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速度要大於工資的增長速度,以保証國家的積累﹔技術人員的增長速度要大於工人的增長速度,以保証技術水平的提高。(參見《李富春傳》,中央文獻出版社2001年版,第434—435頁。)“這些意見雖然主要是立足於蘇聯的經驗而談的,但基本上符合當時中國的實際”。(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203頁。)5月15日,中蘇兩國簽訂《關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明確蘇聯政府在中國“一五”計劃期間,援助新建與改建91個項目,加上國民經濟恢復時期援建的50項,共計141項。
6月,國家計委根據中共中央要求,參考米高揚的意見,再次“對計劃草案作了較大的調整”(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203頁。),完成編制四稿。陳雲因病在外地休養,編制工作由計委主任高崗主持。四稿確定了“一五”計劃的基本任務,即:“集中主要力量發展重工業,建立國家工業化和國防現代化的基礎。”“相應地培養建設人才,發展交通運輸業、輕工業、農業和商業。”“有步驟地促進農業、手工業的合作化,繼續進行對私營工商業的改造,正確地發揮個體農業、手工業和私營工商業的作用。”(《周恩來經濟文選》,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第157、159—160、165頁。)
“一五”計劃實施初年即突顯出兩個問題: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加劇供求矛盾,影響市場穩定﹔私人資本企業的盲目生產和經營,妨礙國家經濟建設有計劃進行。為解決這兩大問題,1953年中央採取兩大舉措:一是向全社會公布黨的過渡時期總路線,二是推出糧食統購統銷政策。陳雲在后一項決策擬訂中發揮主要作用。生產力的發展引起生產關系的變革是必然的﹔在財力物力匱乏情況下,執政黨以政策作用彌補建設需求不足也是必然的。貫徹過渡時期總路線是“一五”計劃內的基本任務,實行結果“創造性地開辟了一條適合中國特點的社會主義改造的道路”,“實現了馬克思和列寧曾經設想過的對資產階級的和平贖買”,“促進了工農業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49、750頁。)統購統銷政策穩定了市場,積累了建設資金。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取消農產品“統派購制度”時指出:“農產品統購派購制度,過去曾起了保証供給、支持建設的積極作用。”(《新時期農業和農村工作重要文獻選編》,中央文獻出版社1992年版,第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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