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則
三、北洋法政學會初期活動
1913年4月15日《內務部批(第二百七十一號)》稱:“原具呈人北洋法政學會會長張恩綬。呈悉。查該會以研究法政學術為宗旨,尚無不合,應即准予立案。惟請所有由會出版書籍予以版權一節,應俟將書籍呈到,再行核辦。仰即遵照。此批。中華民國二年四月十五日。內務總長趙(趙秉鈞)。”
李大釗在北洋法政專門學校學習后期,曾擔任北洋法政學會編輯部長,負責《言治》月刊的編輯出版工作。圖為1913 年4月1 日《言治》創刊號發表的《大哀篇》和6 月1 日第3期發表的《隱憂篇》。
北洋法政學會設在位於新開河畔的北洋公立法政專門學校內。據該學會於1913年5月1日出版的《言治》月刊第2期載《北洋法政學會會員名單》統計,該學會第一年入會者包括李釗(李大釗的原名)等169人、第二年入會者93人。會員以該校師生為主,以高年級學生為骨干,也有少數已畢業的校友和與該校聯系較為密切的非校友。會員政治態度或政治傾向不一,如原立憲派人物、臨時省議會議員、激進的革命派人士等。
該學會1912年成立時,校長張恩綬兼任會長,后於1912年11月完成《〈支那分割之運命〉駁議》的編譯(12月1日首版、12月15日發行),1913年3月又完成《蒙古及蒙古人》第1卷的編譯。
為通過編印《言治》(該學會會刊)、編譯書籍傳播政治主張,並獲得版權,張恩綬遂向內務部呈文。《言治》月刊第1期已於此前的1913年4月1日出版,並刊有《北洋法政學會第二期職員名冊》。該校成立學會和出版書刊,並不受內務部“准予立案”的制約,內務部也允許該學會先行編印書籍。1913年4月,該學會發行《蒙古及蒙古人》第1卷,並重印《〈支那分割之運命〉駁議》。其版權頁鈐“北洋法政學會”印章,以求符合內務部規定。
《北洋法政學會第二期職員名冊》載,會長為張恩綬、田解、張競存。《北洋法政專門學校略史》載:“民國二年三月,張校長辭職,高靜濤代理。”三人同時擔任會長的可能性不大,田解、張競存有可能是繼任會長或執行會長。
《言治》月刊第2期載《北洋法政學會特別捐名單》顯示,張恩綬第一年為會員,第二年已改稱“名譽贊成員”,且“代募洋壹千圓”。該學會所設“名譽贊成員”,以該校教師為主。1912年共有“名譽贊成員”23人捐款(包括兩名日籍教習),1913僅有兩名“名譽贊成員”捐款。
1913年,該學會設評議部(11人)、調查部(32人)、編輯部(52人,郁嶷、李大釗為編輯部部長)、庶務部(12人)。本年捐款會員25名,“李釗先生捐銀貳元”。
1913年5月20日,《大公報》刊載廣告《北洋法政學會會員鑒》,預告召開臨時大會:“本會專門科同人,已屆畢業。各項職員不無更動之處,而此后會務應如何進行,亦須從長計議。茲於本月二十六日午后一點鐘,在本校禮堂開臨時大會,酌選職員、籌商會務並攝影,以作紀念。幸屆時光臨是禱。北洋法政學會啟。”因李大釗等將於1913年6月畢業,此次臨時大會可視為會員換屆大會。雖然尚不知李大釗是否參會,但其編輯完成《言治》月刊第3期(1913年6月1日出版)后卸任編輯部部長、畢業離津,當為確實。《言治》月刊第4期於1913年9月1日出版,暑假已開展編務工作,編輯人員多為該學會換屆后的新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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