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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变期间中共中央13日会议新考

■陆 旸  孙果达
2012年11月15日19:2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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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12月12日发生的西安事变是中国现代历史上一次重大的突发事件,南京国民党政府与世界各主要大国反应强烈,纷纷在当天召开了重要会议商讨对策。但令人奇怪的是,我们遍寻公开出版的年谱、传记,看不到中共中央任何开会的记录,直到13日上午才有召开政治局会议的记载。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一、中共中央12日做出的重要决定

从现有史料看,中共中央12日发出了许多电报,其中起码有三份重要电报是必须开会决定的。

第一份是12日当天发给刘少奇的,明确七项“我们的任务”,其中包括拥护张学良、杨虎城的革命行动,立即在西安召集抗日救亡代表大会,防止日本乘机发动侵略,发动抗日派、严防亲日派,稳定与争取各实力派积极站在抗日救亡方面,争取英、美、法三国的谅解与赞助等。任务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号召人民及救亡领袖,要求南京明令罢免蒋介石,并交人民审判。”(《中共中央书记处致胡服电——关于西安事变后我们的任务的指示》(1936年12月12日),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中),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316页。)这份电报是中共中央对事变的指示,内容考虑周详,面面俱到,应当是经过了中共中央会议的详细讨论。

第二份是12日24时中共中央书记处致电共产国际书记处,内容包括在西安召集抗日救国代表大会、组织抗日联军、争取南京国民党政府、争取蒋军全部等,并说“恩来日内即去”西安。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处理事变的组织措施,“周恩来、张学良、杨虎城组成三人委员会,叶剑英为参谋,主持大计”;二是请求苏联“赞助我们这些步骤”,并“用大力援助中国”。 (张友坤、钱进、李学群编著《张学良年谱》(修订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802、803页。)这份电报是中共中央向共产国际汇报“我们的步骤”,以及要求苏联对事变的全面支持,并请求苏联将意见“速告”,亦应当是中共中央会议的重要决议。

第三份是中共中央13日凌晨4时致共产国际的,主要汇报了中共中央对事变的党内政策,内容与12日给刘少奇的电报基本相同,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出了新的策略:“为稳定并争取蒋介石之部下及资产阶级计,我们站在西安事变的侧面说话,并在数日内不发表公开宣言,以减少日本及汉奸认为西安事变是共产党主动的造谣所能发生的影响。”这份电报除了补充前份电报未涉及的情况和对策,对苏联的态度依然一无所知,因此再次要求“你们的指示望速告”。(张友坤、钱进、李学群编著《张学良年谱》(修订版),第825页。)

以上三份电报的内容大致可概括为四点:支持西安事变,争取南京国民党政府,罢免和审判蒋介石,要求苏联援助。这表明在12日当天至13日凌晨4时之前,中共中央已经形成了处理事变的共识和应对事变比较完整的方针政策。

(责编:孙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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