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余论:“阶级”概念与中国共产党
意识形态的建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政治与军事斗争环境下形成的“阶级”观念,是由两方面的要素构成的,一是实践要素,一是理论要素。实践要素通常体现在具体的政治行为中,但它只有上升为理论概括后,才能形成一种观念,因此,理论要素是构成“阶级”观念的主要载体。一旦“阶级”观念理论化后,就成为一种意识形态。中共在某个阶段的“阶级”观念,是这一时期意识形态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意识形态被表述为“观念的上层建筑”,它包括了各种具体的意识形式,如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意识形态是“在阶级社会中,适合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竖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而形成起来的,代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情感、表象和观念的总和,其根本的特征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并掩蔽现实的联系” (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1页。)。可见,意识形态的特征可表现为:第一,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任何阶级都会有代表本阶级的意识形态;第二,意识形态具有意向性,它作为上层建筑,总是会指向决定它的现实基础的;第三,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其统治的一种手段。中共以“阶级”概念为核心的阶级理论,具备了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要求,它是中共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共意识形态理论中,“阶级”概念是阶级理论的基础概念,但仅仅具备基础概念,并不足以建构一套完整的意识形态理论。因此,中共在中国革命过程中,尤其是在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为适应中国革命发展的需要,也为中共革命理论发展的需要,通过对“阶级”概念的具体化,将其扩张到分析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划分出各种“阶级”的具体社会形态,分析了其中各个阶级的性质、特点,以及在中国革命运动中的地位与作用,从而建构起一套针对中国社会问题的意识形态分析理论。
但是,中共以“阶级”概念为基础建构起来的意识形态阶级理论,并非仅仅停留在分析中国社会问题之上,而是继续扩展到中共党内的思想斗争领域。从八七会议之后,中共党内就一直强调党的“布尔什维克化”。为了实现党内“布尔什维克化”,中共提出要加强党内的“无产阶级意识”,目的在于清除“非无产阶级意识”。在这一过程中,不论是资产阶级,还是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的实体,他们可能成为统一战线的对象。但是,作为“阶级意识”,毫无例外地都被划入必须清除的范围。这样,在中共的阶级理论中,“阶级”概念不但包含了实体性“阶级”本身,而且包含了“意识”意义上的“阶级”,由此形成了一整套思想上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理论。
中共以“阶级”概念为分析起点的阶级理论,构成了中共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套意识形态理论在革命年代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同时也造成过党内思想斗争的“左”的错误,甚至延续到建国之后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对中国革命和建设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这是应当认真总结和汲取的历史经验与教训。
〔作者栗荣,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硕士生;郭若平,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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