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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中国经济的关键"——建国初期城乡物资交流相关文献解读

■王为衡
2012年11月26日09: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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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产党有办法”——发展城乡物资交流的政策、举措

七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后,面向农村广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成为工商业调整过程中的主流方向,大规模的城乡物资交流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中共中央、中财委以及各地制订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举措。面对当时的困境,陈云和中财委从容地表示:“不要紧,有办法的,有文章可做。”

1.国营商业机构作主导,构建县乡商业据点。新中国成立初期,国营商业机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市场的领导,调剂供求,稳定物价,辅助人民合作事业。为了大力收购土产,中央首先要求各地对国营商业系统进行一次检查,纠正过去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建立和巩固必要的经营管理制度,加强贸易工作干部的政策教育,提倡执行任务的自觉性,号召大家精通业务,学会做生意,提出“为人民作好生意是光荣的”口号。

在具体做法上,陈云提出:“在全国选五百至七百个县设立国营贸易机构,再在每个县内找四五个镇子,设立代理店。”(《陈云文集》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23页。)他还要求国营商业机构“亦须开展在中小城市的工作,与合作社相结合,在乡村中建立某些据点,以免一有风吹草动,货币便从乡村卷回城市”。(《陈云文集》第2卷,第151页。)于是,国营商业机构在各地纷纷设立农副土特产公司,供销合作社普遍设立农副土特产品收购门市部,并积极研究和掌握大宗农副土特产品的流通规律,以经济路线为主来调拨物资,千方百计恢复和开辟购销路线。与此同时,中央还要求国营商业机构切实负起责任来,维持好农产品的价格,保持农民生产的正当利润,防止私商压低价格,损害农民的利益。

据不完全统计,1951年,国营贸易公司即从农村收购供应城市粮食达50余亿斤,棉花600余万担,还有94万多斤鲜蛋,51万担茶叶以及其他数额巨大的农副土特产品。与此同时,遍布于广大农村和集镇的供销合作社又以适当的价格,收购农民的农副土特产品,还采取了订立“预购合同”、“结合合同”等形式,帮助收购农民的农副土特产品。

2.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欢迎私商游资下乡。在发挥国营商业机构领导作用的同时,中央还积极鼓励私商下乡收购土产。陈云在中共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农村是很分散的,我们的国家又这样大,生产方式是零零碎碎的小生产,东西是在一家一户的,城乡物资交流单靠我们的贸易公司不行,这样会害了农民。”毛泽东也认为这样会“害了共产党,害了人民政府”。(《陈云文选》第2卷,第94页。)

为此,中财委于1950年7月5日向各地发出了《关于土产经营问题的指示》,明确规定:“今后国家只应经营主要土产和大部出口品,因此土产让出广大市场给私商经营。各地必须大力组织与鼓励私商经营土产,使现在集中于城市的游资到乡村去,应召集大、中城市的土产商座谈会,组织私商下乡,并教育说服小城镇的干部要欢迎私商下乡。”

1950年7月6日,陈云同薄一波联名给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写报告,阐述允许私商经营土产的必要性:“物价稳定后,过去集中城市的商业游资,找不到出路,转向股票及进口物资投机。拟今后组织他们向农村收购粮食、棉花、土产品,帮助他们打开出路”,“组织游资下乡,收购土产,对于解决城市公私关系,解决农民出售土产品的要求,巩固物价的继续稳定,均属十分必要”。(《陈云文集》第2卷,第150页。)

此外,陈云还提出给予私商与国营商业机构及合作社同样的方便,“要适当地减免税收及减低运费,简化手续,以便于土产畅流和销售”(《陈云文集》第2卷,第151页。)。正是由于采取了上述政策,广大私商积极参与城乡物资交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陈云及中财委还认为,收购农产品在价格方面应该照顾到三方面的利益:必须消费者能接受,私商贩运能得到正当利润,同时要照顾到农民的利益。在这三方面的利益中,主要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但如果只强调对农民有利,虽然是对的,但又是片面的,中财委的《指示》指出:“今后各地必须做到对贩运者有利可图,这是组织私商下乡的关键”,认为只有这一步做到了,才能把私商的财力运用起来,给农民的土产找到出路,才是保护了农民的最大利益。

3.拟订合理的工农业产品比价。农产品价格过高,会促使城市居民生活费用高涨,增加工业的生产成本;农产品价格过低,又会降低农民收入,使农民的生产情绪受到打击,从而限制工业的发展、缩小工业品的市场。拟订合理的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是发展城乡物资交流和国内贸易的决定性环节。本期文献中《华北局关于华北工农业情况和意见的综合报告》专门探讨了这个问题。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有的地方,如绥远省就比较成功地解决了工农业产品价格差额问题,农民满意,认为“共产党有办法”。但也有一些地方工农业产品价格差额却不断增大。在太原市,战前200市斤小米可买一匹洋布,1949年12月升至280市斤小米买一匹洋布,而1950年9月则需320市斤小米。这种结果引起农民极大不满。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1950年9月19日,华北局向毛泽东和中央提出了具体建议:(1)国营商店应依照高于市价的牌价大力收购粮棉;(2)动员各级合作社、私商有计划地收购粮棉;(3)组织工业品下乡,相应完成回笼货币的任务;(4)适当降低某些工业品的价格,加速商品与资金的流通。

(责编:孙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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