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党史频道

论改革的层次性——兼论邓小平的改革思想

■ 秦宣
2012年11月27日08:4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二、改革是体制机制的改进、改良和完善

改革的第二层含义是“改进”、“完善”、“改良”,相当于英文中的“improve”或“perfect”,指通过改变、改正错误或消除缺点来使某事物处于更好的形式或状态之中,也就是变得更好、更完善、更完美。这一层次的改革,可称之为“中观层次”的改革,针对的是一个社会的体制机制。

作为革命意义上的改革,不可能不间断地反复进行,反复折腾。比如说,我们把单一的公有制改革成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把按劳分配改革成为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绝对是革命性的变革。但我们不可能再反复过去,像烙饼一样翻来翻去。否则,要么会犯“左”的错误,退回到以前的老路上去;要么会犯右的错误,颠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再比如说,我们建立的政治制度,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些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实践证明它最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这些制度建立之后,就不可能进行革命性的变革,不可能进行根本性改造。否则,中国的民主制度就失去了自身的性质和特色。

因此,当“革命性”的改革完成之后,就应该注意改革的第二层含义,即“改进”或“完善”。改革之所以被称之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而不是“第一次革命”之后的“继续革命”,就是因为它是在“第一次革命”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在人民大众成为国家主人、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的条件下进行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之所以是错误的,就是因为我们对时代主题和当时国内的主要矛盾作了错误的判断,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作了错误解读,对“革命”也作了错误解读。改革不是为了改变社会主义制度,也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旧的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的革命,是体制机制的重新选择。它也不像“第一次革命”那样进行大规模疾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而是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地、有步骤地、自上而下地进行的。虽然它也要依靠群众,但决不能搞自下而上的“群众运动”。这种改革虽然也具有革命性的意义,但“不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革命”(《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82页。)。我们的改革“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1页。)。

(责编:孙琳、赵晶)


相关专题
· 期刊选粹
· 邓小平纪念网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