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猛、陇若兰大事记
李长猛
1921年12月,出生于云南昭通。
1936年,进入昭通中学初中第20班学习,开始接受爱国进步思想。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与同学们一起进行抗日宣传,开展募捐支前活动。
1938年,进入昆明昆华中学高中19班学习。
1939年9月,参加昭通地下党李祥荣和朱君组织的读书会,被指定作国际形势报告。
193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年,任中共昭通县党支部委员。
1943年春,作为家庭教师与陇若兰相识。
1943年7月,奉中共云南省工委指示开展学生运动。
1944年,考入云南大学,组成云大、师范学院特支,任书记。
1947年,赴嵩明中学教书,任县特支书记。
1949年2月,接送边纵政委、滇工委书记郑伯克同志赴砚山召开滇桂黔边区党委扩大会议,被任命为宜良县委书记。
1949年秋,调任中共滇东北地委委员,任永焜支队32团党委书记,并奉华南分局之命,代表滇东北地委携其未婚妻陇若兰与龙云之三儿子伪“西南人民革命军”总司令龙纯曾谈判。
1951年3月,参加在北京召开的中央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
1952年,任云南民族学院教育长。
1953年,组织成立云南民族学院少数民族语文研究室。
1954年,组织云南民族学院政治课教研室,自编教材,形成三个单元的教材: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与建设,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1954年,调任云南省民委办公室主任。
1955年,任云南省民委副主任,省民族语文委员会副主任。
1955年,负责安排西藏民族上层人士参观团到云南德宏考察。
1956年,帮助寻甸县筹备建立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1957年,任原永建回族自治县第一书记。
1957年,到北京参加由商业部和中央民委召开的民族贸易会议。
1958年,任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1961年,任云南省民委副主任。
1961年,带领云南省民族参观团到北京参加国庆活动,受到毛泽东和中央领导的接见。
1964年,调成都任中共西南局统战部办公室主任。“文革”中受到冲击,后下放到东方红机械厂。
1973年,调回云南省民委边疆工委任副主任,分管回族工作。
1978年,分管恢复重建云南民族出版社。
1979年春,任云南省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80年,参加国家民委召开的民族语文工作会议,后分管恢复重建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
1983年,任云南省民委顾问,云南省政协常委兼民族组组长。
1987年,领导编写云南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的《云南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共计430余万字,并撰写《云南回族在前进》。
2001年7月,与世长辞。
陇若兰
1928年,出生于云南昭通。
1944年,考入昭通中学高中。
1945年秋,进入昆明龙渊中学高中2年级。
1946年,前往东北动员其父陇耀起义。
1947年,在“7·15”学运中,帮助进步学生。
1949年初,进入滇东北海军政干部学校第3期学习。
1949年,协助与龙纯曾谈判。
1950年5月,与李长猛结婚。
1953年后,在云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主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1956年秋,代表西南民族学院参加国家民委主持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统一使用教材的编写。
1979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届民族研究学会理事。
1984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