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起草的《历史草案》对六届四中全会后的路线作出了初步结论
《历史草案》论述了土地革命后期党的政治路线。它首先以“三个时期的路线”为题,简明扼要地说明了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以后三个时期的路线结论:“中央政治局在收集详细材料经过详细讨论之后,一致认为四中全会及其以后一个时期,中央领导路线虽有缺点、错误,但在基本上是正确的。九一八事变至遵义会议这一时期内,中央的领导路线是错误的。遵义会议及其以后,中央的领导路线是正确的。”
其后,《历史草案》以15个问题分别论述了这三个时期的路线内容,并对其形成根据和特点进行了分析。
“关于四中全会及其以后一个时期中央路线的估价”,基本上是按照1941年“九月会议”的认识写的。《历史草案》肯定“四中全会的成功方面”是:指出“立三路线”的错误是路线错误,打击了以罗章龙为首的反党右派,恢复了共产国际在中国党内的信任,克服了“立三路线”反国际的性质。此外,那时的中央放弃了组织城市暴动和攻打大城市、解决富田事变的争论,以及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反“围剿”中都做了工作,这些都应该肯定。《历史草案》同时论列四中全会的错误:没有揭发“立三路线”的思想根源是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水火不相容的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为后来“左”倾路线埋下了思想根源;没有对当时的国际关系和国内阶级关系作出任何具体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没有具体指出中国革命特点的极大的不平衡性和长期性,因而没有具体规定当时苏区和白区的策略任务。只是抽象地批评“立三路线”,而不能反对其具体的错误策略,并提出白区的工人和群众应当继续“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盲动策略,这就为后来“左”倾路线埋下了政治根源;在组织路线方面犯了类似“立三路线”“压迫政策”的错误,打击了太多的人,如瞿秋白、关向应,还有何孟雄、林育南等,这些同志在本质上都是好的,这就为后来的“左”倾路线采取宗派主义立场埋下了根源。
另外,不相信苏区党和红军的原有领导,派遣自己相信的人取而代之,所谓“钦差大臣制度”自此而始。四中全会认为“右倾是目前党内的主要危险”,这对反对罗章龙来说是对的,但对全党来说是错的。当时党内情绪以反映小资产阶级的革命急躁性为多,四中全会没有指出党内“左”倾危险的严重性,并强调反对所谓“实际工作中的机会主义”,这就为后来“左”倾路线在全党大反“右倾机会主义”埋下了根源。四中全会“全靠共产国际”,只克服了当作政治形态的“立三路线”,不能克服当作思想形态的“立三路线”。这是后来形成新的“立三路线”的最主要原因。他们强迫推行共产国际东方部制定的极左的土地政策,大反所谓“富农路线”,造成了在经济上消灭富农、在肉体上消灭地主、影响中农利益的严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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