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大改造”前新民主主义社会经历
了哪几个发展阶段?
要理解毛泽东为什么批评“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首先需要对新民主主义社会作一个总体的历史回顾,从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上进行解读,才能不失偏颇。
新民主主义社会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至“三大改造”前,新民主主义社会思想及实践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民主主义社会思想在中国“走什么路”的艰辛探索中形成。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列宁和共产国际的帮助下,结合中国的实际,逐步懂得了中国革命要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的道理。但对于党必须掌握民主革命的领导权从而使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得以最终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开始并不十分明确,进而中国革命经历了严重曲折。
为了向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说明党对于中国革命的全部见解,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集中全党集体的智慧,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理论为指导,以对中国国情的科学分析为基础,总结中国革命的经验和教训,于1939年底1940年初,先后发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系统阐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进而提出新民主主义社会思想,科学认识了中国革命发展前途。毛泽东从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出发,指出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其第一步是民主主义的革命,其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革命过程。他说:民主主义经中国共产党所领导,就“已不是旧范畴的民主主义,已不是旧民主主义,而是新范畴的民主主义,而是新民主主义”(《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5页。)。由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到社会主义革命阶段,毛泽东明确指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发展道路。这一思想,人们习惯于把它概括为中国革命“两步走”思想。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为无产阶级所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不是“以建立资本主义的社会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而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68、672页。)从而,新民主主义社会思想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被郑重提了出来。
第二阶段,新民主主义社会思想在“建什么国”的探索中得到发展。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明确提出新中国的国家制度是“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6页。)。显然,在新民主主义社会思想体系中,“建什么国”是一个基本问题。但是,从《新民主主义论》诞生直到解放战争初期,党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如何引导革命战争走向胜利。这一时期,对于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新中国,毛泽东只勾画出了大致的轮廓。
从1947年底开始,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转入进攻阶段,中国革命即将走向全国胜利之际,毛泽东对中国革命前途的关注,就逐渐聚焦于“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新民主主义国家”。他关于新中国建国的思考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新中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我们政权的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9页。)。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从而确立了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2)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体。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我们不采取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会制度,而采取无产阶级共和国的苏维埃制度。”(《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265页。)1949年9月29日,《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即“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4、5页。)
(3)新中国将在一个较长时期存在多种经济成分。1949年9月29日《共同纲领》颁布,确定了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五种经济成分在新中国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其中,“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合作社经济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整个人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7—8页。)
第三阶段,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在国民经济恢复中全面展开。毛泽东在1956年回顾新中国成立初期历史时,指出:新中国“前三年的工作主要是恢复国民经济和进行前一革命阶段中没有完成的各项社会改革”(《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这段特殊时期,新民主主义社会思想得到全面实施,整个社会呈现出鲜明的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特征。
这种过渡的特征,首先表现为新中国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的紧迫性。1949年9月30日,毛泽东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委托起草了会议宣言,宣言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将遵照共同纲领在全中国境内实施人民民主专政”;“将指挥人民解放军将革命战争进行到底”,“镇压一切反革命分子的阴谋活动”;“反对任何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争取世界的持久和平”。遵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中国人民解放军展开肃清国民党残余军队的作战,到1951年10月,完成了除台湾和少数海岛以外的全部中国领土的解放。没收官僚资本的任务也在新解放城市展开,到1950年初,合计接管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2800余家,金融企业2400余家。人民政府废除帝国主义利用不平等条约获取的在华经济特权,收回长期被帝国主义占据的中国海关,实行对外贸易管制和对外汇的管理,维护了国家的独立、主权和经济等方面利益。七届三中全会后,新中国经过抗美援朝战争,打退了美国侵略军,1950年冬到1953年春,我们党在新解放区的农村彻底消灭了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1950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安定了社会秩序。这些举措,最终使我国实现了空前的统一,国防力量得到增强,人民民主专政得以巩固。
这种过渡的特征,还表现为新中国为社会主义革命创造条件的任务艰巨性。早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即已指明“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向着这个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其他工作“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8页。)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极其困难的财经状况,党精心领导了稳定物价和统一财经的重大斗争,结束了国民党统治时代自抗战以来连续12年使人民深受其苦的通货膨胀和物价高涨的局面,也结束了旧中国几十年财政收支不平衡的局面。1950年6月七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总口号和总任务,开始为恢复国民经济而斗争。从1950年开始,到1952年的三年间,党领导了农村土地改革以解放生产力;进行了交通运输、工业、贸易的恢复和发展工作;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国民经济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都得到发展。
至此,在“三大改造”实施之前,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思想及实践已经经历了三个有机衔接的发展阶段,“三大改造”前夕已经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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