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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秋白被迫离开中共中央领导岗位始末

张家康

2013年07月05日08:2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果然不过两个月,11月16日,中共中央收到共产国际的来信,指出,李立三不是策略上的错误,而是政治路线上的错误,三中全会犯了“调和主义”的错误。接到国际来信,瞿秋白立即找李立三谈话,传达国际的指示。11月22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由瞿秋白主持,对李立三的错误作出补充报告,明确指出李立三犯的是路线错误,12月22日,中共中央在96号通告中,正式提出“立三路线”的概念。

此时,王明通过不正常的途径,已先于中共中央知道国际决议的精神。他立即按照国际决议的口径,修改他的纲领性文件《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全文六章,其中第五、六两章将近三万字,几乎都是专门批判瞿秋白。文章颠倒黑白,罗织罪名,就是要将瞿秋白在政治上置于死地。文章说:“维它(瞿秋白的化名)同志等在三中全会上,对于立三路线采取了调和、投降态度”,而三中全会后又在“实际上继续着立三路线”。

这本小册子甚至公开地赶瞿秋白下台,说:“现有中央政治局领导同志维它等不能解决目前革命紧急任务,不能领导全党工作”。他提议,“由国际负责帮助成立临时的中央的领导机关”,至少要“对政治局的成分应有相当的态度”,王明欲取而代之,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瞿秋白检讨,我有许多标本的“弱者的道德”

瞿秋白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对李立三就错误而言错误,一点也不夹杂个人的情绪,他甚至以推己及人的态度,为李立三开脱说:“假定‘六大’之后,留在中国直接领导的不是立三而是我,那么,在实际上我也会走到这样的错误路线,不过不至于像立三这样鲁莽,也可以说,不会有立三那样的勇气。我当然间接的负责立三路线的责任。”别人倒了霉,非但不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反而在逻辑推理上,额外地承担起责任。这就是瞿秋白。

三中全会后,李立三奉召去苏联学习。12月初,共产国际东方部在听取李立三的检查后,作出《关于中共中央三中全会和李立三同志的错误的报告》,全盘否定三中全会,给三中全会定了七条原则错误,甚至说,三中全会的领导机关表现出“不健全的两面三刀的空气。”共产国际主席团会议的七名委员,众口一词地批评三中全会,给瞿秋白加的罪名是,“无原则的领导了三中全会”,“以两面派的态度对待国际”等。似乎李立三没有什么错,而瞿秋白却成了缺席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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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新玲、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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