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担负起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重任。革命任务的转变,使一些投机分子想方设法钻进党内来;另外,也有一些党员因为形势的变化,思想上出现了松懈疲沓、居功自傲,官僚主义之风泛起。这些,都对党所领导的建设事业造成很大危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51年召开的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及时部署进行了一次整党运动。整党运动重新强调党员标准,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员,经教育改造仍无改观者,坚决将其清理出党。1951年至1953年,“经过整党,共有32.8万人离开了党的组织。其中,属于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的23.8万人被清除出党,9万余人不够党员条件自愿或被劝告退党”(《中国共产党历史(1949—1978)》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172页。),明显提高了党员素质和党的执政能力。《中央组织部关于一九五五年上半年发展新党员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对当时存在的“单纯追求数量,不顾质量,以及入党手续不严,使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投机分子混入党内”的错误,进行了批评,要求今后“对那些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应清除出党,对那些社会主义觉悟太低、确实不够党员条件的人,应取消其候补党员资格”。(《中央组织部关于一九五五年上半年发展新党员工作情况的报告》,1955年10月10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在组织建设上进行拨乱反正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党员队伍的整顿。这主要是“文革”期间极左思想的影响还有残留,党员队伍中存在着思想不纯、作风不端的问题。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决定从1983年下半年起,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地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这次整党,“清理出‘三种人’5449人,犯有严重错误的43074人,处理了一批有严重问题的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33896人,不予登记的90069人,缓登145456人,受党纪处分的184071人”(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党建读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245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执政风险和执政考验;另一方面,党的队伍也在快速壮大。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更加需要严肃党的纪律,提高党员素质。在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我们党也坚决清除不合格党员。新世纪以来,每年都要查处、清除一批蜕化变质分子和腐败分子。200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特别强调要“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当前,我们党的党员队伍整体状况是好的,广大党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为实现中国梦而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展现了党的先进性。但面对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严肃党的纪律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仍是十分必要的。把好入口,顺畅出口,党的自我纯洁机制建立健全了,附着于党组织之上的灰尘才能被不时拂去,一些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员在党内才无立足之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得以保障。
综观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其思路是清晰的。即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不断拓展群众基础,坚持党员标准将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为党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同时,在发展新党员的过程中,严格纪律,把好入口、顺畅出口,建立健全党的自我纯洁机制,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目的都是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保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樊宪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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