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想问一下赵秘书长,邓颖超大姐逝世之后,她留下了两份遗嘱,这两份遗嘱有什么区别?都讲了什么内容呢?
[赵炜]:邓颖超去世之后,她的遗嘱在《人民日报》公布了。最早是1978年7月1日,邓大姐在我上班的时候,她就让我准备好笔和纸,她说等一会儿要写东西。她写什么,我事先不知道。因为以往有时候,她写东西都跟我说。她看着,我很奇怪、纳闷。她说,我一会儿写出来,你就知道了。今天是党的生日,我要给党中央写封信,是对我自己后事的安排。我说,大姐,太早了吧,你忙着写它干什么。她没说什么。我就给她准备纸。她第一个遗嘱,我可以给大家念一念,这是她的原字。
[赵炜]:她的写的是:中共中央:我是1924年在天津成立共青团的第一批团员。1925年3月天津市党委决定我转党,成为中共正式党员。人总是要死的。对于我死后的处理,恳请要求党中央批准我以下的要求:
[赵炜]:1、遗体解剖后火化。2、骨灰不保留,撒掉,这是在1956年决定实行火葬后,我和周恩来同志约定的。3、不搞遗体告别。4、不开追悼会。5、公布我的这些要求,作为我已逝世的消息。因为我认为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所做的工作和职务也都是党和人民决定的。
[赵炜]:1982年6月7日,邓大姐又拿出笔和纸对这份遗嘱认真地看了以后,仔细看的,重抄了一遍。我说,你别抄了。她说,不行,我得抄。根据当时的情况,她又补充了两点。
[赵炜]:1、我所住的房舍,原同周恩来共住的,是全民所有,应交公使用,万勿搞什么故居和纪念等。这是我和周恩来同志生前就反对的。2、对周恩来同志的亲属,侄儿、侄女辈,要求党组织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勿因周恩来同志的关系,或对周恩来同志的感情出发,而不去依据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给予照顾安排。这是周恩来同志生前一贯执行的。我也是坚决支持的。此点对端正党风是非常必要的。我无任何亲属,唯一的一个远方侄子,他很本分,从来不以我的关系提出任何要求和照顾。以上两点,请一并予以公布。邓颖超 1982年6月7日 重写。
[赵炜]:你就看看她自己多么认真,根据当时的形势,加了两点,这两点说实在的,对当时很重要,对今天,我觉得更重要。
[赵炜]:还有一份遗嘱,两份遗嘱的性质不一样,这就是邓大姐非常有远见处理她个人的后事。
[赵炜]:1982年11月5号,邓大姐又写了第2份遗嘱,写给六位同志委托处理她遗物的交代。因为她无而无女,她的后事,总理走了,好办,该交的都交,不该交的都留给邓大姐那儿。邓大姐的交给谁呢,就留给我们工作人员清。怎么清?邓大姐替我们想好了,减轻我们的负担,减轻组织的麻烦。当时,邓大姐写遗嘱的时候,我说实在的,我的心情非常难过,常劝她,你写那些,那么早干什么,现在不到时候。她说,等我不能写的时候,已经晚了,趁我现在身体好、头脑清楚,还能动笔的时候写出来好。这也是为组织上好办,对你也好办。我活着的时候,有些事情你替我背,我死了不能再让你替我背了。我写出来公之于众,大家会相信的。如果我不写,你说出来人家不相信。
[赵炜]:的确,大姐给说中了,邓大姐说得对啊,在她遗嘱见报的时候,就有人打电话问我,是邓妈妈写的吗?当我听了她这句话,那时候刚刚逝世不久。我的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下来了,哭着跟他说,这样的文字,我是写不出来的,这样的笔迹我也写不出来,这正中了大姐所说的。在这一点上让我深深的感到邓大姐的远见,为组织着想,为我着想,为我们身边工作人员着想,给我们创造了很好的工作条件来处理她的遗物。
[赵炜]:她的一封遗嘱,我给你们念念。
[赵炜]:委托下列几位同志办的几件事,杨德中、李琦、赵炜、张佐良、高振普、周秉德组成小组,请德中同志负责主持,赵炜同志协助。为什么呢?杨德中当时他是管警卫的,总理去世后,他也管西花厅,邓大姐的事。李琦是当时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的主任,张佐良是保健医生,周秉德是他们家的一个侄女,六个人,方方面面都有了。
[赵炜]:关于办理我死后简化处理,已报清中央批准外,以下几件事件由小组办理:在我患病无救时,万勿采取抢救,以免延长病患的痛苦,以及有关医疗人员和同志们的负担。
[赵炜]:没用完的工资,全部交党费。我和周恩来同志共住的房子由原公家分配,应交公家处理。恩来同志和我历来反对搞我们的故居,所有的图书出版物,除由中办发给恩来的大字理论和历史书籍,仍退还原来机关外,其他的交共青团中央,酌分给青少年集中阅读单位用。我的文件、来往通信、文书之类的文件交中央文献研究室清理、酌处。我和周恩来同志所有的照片,也交中央文献研究室。(她写的是办公室,实际上是研究室)。
[赵炜]:有些遗物可交公的,交公,或者交有关单位使用。我个人的遗物、服装、杂件,交给分配合用的身边工作的同志及有来往的一部分亲属留念使用。
[赵炜]:这里她就讲了,她都跟我交代,谁送的东西,比如说花瓶,让我记住,还给本人。我真还了不少东西。
[赵炜]:以上诸事向委托办理的同志,先此表示谢意,在以上范围之内的其他物品,通由小组同志议处。
[赵炜]:这是邓颖超1982年11月5日写的。当你看了她的这两篇遗嘱,不知道你听了有什么感觉。我再给你讲一讲。
[赵炜]:当她写完这个,好象是了却了自己的一桩心思,可她还总是嘱咐我,赵炜,我死了之后,你一定要把我给中央的信公布了,只是大家知道我已经不在了,就行了。所以她在7月11日走之前,10号的时候,她头脑清楚,但说话吃力。赵炜,我的遗嘱。我说,大姐,打住,您别说了,我知道,我早就交到中办了。她怕我不交,她不放心,我说早交了。实际是早交了,她还问我。
[赵炜]:她把一个人生死看得很透,她说一个人生老病死是常情,谁也避免不了,谁也逃脱不掉。她的生死观很明确,一个人死后大办丧事,劳民伤财。她说,我反对在家搞吊唁。搞这些是给组织找事,是给你们添麻烦。说到这儿,她跟我开玩笑,她说,赵炜,你也该做一点好事,行行好,行不行?别搞成千上万的人来吊唁,多么麻烦啊!我说,大姐,你的要求,我一定向中央反映,我不打折扣,我一五一十的向中央报告。他们决定怎么办,我怎么办。所以当时邓大姐11号去世,中央来了领导同志,在医院的会议室谈,我首先把邓大姐的要求反映给了领导。
[赵炜]:但是当时人家也没说什么,赵炜你就在西花厅布置个灵堂,谁来就让他们来,你也不号召,也不通知。那我们就接待吧。她的遗体可没告别了,就在八宝山,火化那天告别的,没特意在另外的地方,向北京医院哪儿的。那天的人我没法形容,人挤人,四个大门全开,后来我们没办法站那儿守灵,因为太晚了,四排往里进,鞠躬都不能鞠。邓颖超在人们心中地位很高。当时是7月,天气多么热啊,人们都汗流浃背,可以看到人民对总理,对邓大姐的情感,我们深深感动、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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