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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自传》未能完稿的原因

2014年01月23日14:22   来源:人民政协报

原标题:《陈独秀自传》未能完稿的原因

《实庵自传》是陈独秀留下的一篇不完整的自传,只有开头两章,约一万三千字。第一章是“没有父亲的孩子”:第二章是“从选学妖孽到康梁派”。通篇文字优美、流畅,但因没有写完,给后人留下了一段遗憾。本文作者就为什么陈独秀没有写完自传一事,进行了专题考证,可作为一段史实的补充。

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说:“我在这十几年中,因为深深的感觉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所以到处劝我的老辈朋友写他们的自传。不幸的很,这班老辈朋友虽然都答应了,终不肯下笔。”又说:“我还劝过蔡元培先生,张元济先生,高梦旦先生,陈独秀先生,熊希龄先生,叶景葵先生。我盼望他们都不要叫我失望。”此时的陈独秀正被国民党羁押在江宁地方法院监狱。对胡适所倡导的名人写自传,没有多大兴趣。当然,对于写自传,他也并非不为之心动,但由于经济的原因他颇为踌躇。1932年12月22日,他在给老友高语罕的妻子王灵均的信中说:

“《自传》一时尚未动手,写时拟分三四册陆续出版,有稿当然交老友处印行,如老友不能即时付印,则只好给别家。《自传》和《文存》是一样的东西。倘《文存》不能登报门售,《自传》当然也没有印行的可能。若写好不出版,置之将来,则我一个字也写不出。”

信中所说:“老友处”,是指汪孟邹的亚东图书馆。陈独秀一生除在北大任文科学长,和在中共初创期应陈炯明约,任广东省教育委员长外,就再也没有固定的职业,据现存的北京大学职员履历表可以看出,陈独秀在任北大文科学长时月薪三百元,比马叙伦、陶履恭和胡适等北大教授高二十元,比图书馆主任李大钊高一百八十元。嗣后,去广东应陈炯明聘,想必其薪水不会在北大之下。这对陈独秀来说,是一生中惟一的衣食无忧的生活。

在他经济上最艰窘的时候,是老友汪孟邹和亚东图书馆给他施以援手。他在担任中共负责人时,按照当时的规定,只能从党费中每月支30元生活费,于是,作为文人的他只能一日一日地去亚东预支稿酬,为此,他欠了亚东的一笔债,在南京坐牢时,他让来探视的汪原放告诉汪孟邹,重印《独秀文存》以偿债。

汪原放回到上海后,重印了《独秀文存》,该书反响极大,所有的书款及时回笼,亚东也按照他的吩咐,以《独秀文存》的书款扣除他所欠的债,并附一份账单给陈独秀过目,陈独秀看过账单很高兴,当即给汪原放去信说:“我猜想这账上的主要意思是说《文存》的版费,除前透支外,现尚存洋三百六十四元。”

现在《独秀文存》的发行,出乎意料的好,陈独秀的顾虑应属多余,他也理当动笔撰写自传了。

时居南京监狱写此遣闷

此时曹聚仁曾代表群益图书公司前来约稿,并给出不菲的稿酬,“每千字20元,每月可付200元”。他虽认为曹聚仁“为人尚诚实,惟不知该公司可靠否,望托人打听一下。”他一直在犹豫之中,1933年3月14日,在致高语罕和夫人王灵均的信中,他又说:“《自传》尚未动手,此时不急于向人交涉出版。倘与长沙老友一谈,只要他肯即时出版付印,别的条件都不重要。”

1937年7月,陶亢德通过汪孟邹的介绍,由上海来到南京,旧话重提,一下就激起陈独秀写自传的热情。1937年7月8日,他给陶亢德复信说:

“许多朋友督促我写自传也久矣!只以未能全部出版,至今延未动手。前次尊函命写自传之一章,拟择其一节以应命,今尊函希望多写一点,到五四运动为止,则范围扩大矣!今拟正正经经写一本自传,从起首至五四前后,内容能够出版为止,先生以为然否?以材料是否缺乏或内容有无窒碍,究竟写至何时,能有若干字,此时尚难确定。”

陈独秀从1937年7月16日至25日,只用了10天时间,就完成了《实庵自传》的两章:“没有父亲的孩子”和“从选学妖孽到康梁派”,共计13000字。他在稿本上写道:“此稿写于1937年7月16日至25日中,时居南京监狱,敌机日夜轰炸,写此遣闷。”8月中旬,书稿寄往上海陶亢德,他似是交了差,再也没有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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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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