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相坤
四、居住在我国版图内的所有民族都是中国人
在毛泽东的人民观中,少数民族始终占有重要位置。他在会见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时指出:“中国人并非只指汉族,居住在我国版图内的所有民族都是中国人。”1931年他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后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布苏维埃政府执行民族平等政策,努力帮助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喇嘛、土司等的压迫统治。1935年8月,中央政治局沙窝会议通过的决议,认为“争取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苏维埃政府领导之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的意义。”在党的七大,毛泽东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明确“要求改善国内少数民族的待遇,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
中国共产党首先在内蒙古推行民族区域自治。1945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内蒙古工作方针对晋察冀中央局的指示》,明确指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首先从各旗开始,争取时间,放手发动与组织蒙人的地方自治运动,建立自治政府。经过一年多的充分准备,1947年4月底至5月初,蒙古、回、汉等民族的代表在乌兰浩特市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大会通过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推选乌兰夫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5月4日,内蒙古自治政府首届政府委员会议召开,决定将5月1日确定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纪念日。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为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其他地区的实行提供了宝贵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西藏的解放列入中央重要日程。这年冬天,毛泽东发出了向西藏进军的命令。部队进军前,毛泽东向担任此项任务的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发出指示:进藏部队要认真执行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做好统战工作,争取上层,影响和团结群众,争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爱国力量,集中打击帝国主义及一切亲美分裂分子。1951年2月,西藏地方政府委派阿沛?阿旺晋美等5人为谈判代表,与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李维汉进行和平谈判。和平谈判于4月29日在北京正式开始,双方经过20多天的充分协商,于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第二天,毛泽东在中南海怀仁堂接见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并于当晚举行盛大宴会。此后,毛泽东发出训令,人民解放军分四路向西藏进军。至此,和平解放西藏的历史任务胜利完成。
民族地区情况特殊,民族关系、阶级关系和宗教关系十分复杂,由于历代统治阶级的反动政策,造成了各民族间不同程度的隔阂,而这种隔阂不可能随着新中国的成立立刻消除。为使民族地区与新中国一道前进,在汉族地区如火如荼开展的社会改革,在少数民族地区也要开展,但必须稳妥推进。1950年6月,毛泽东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此后,党中央依照各民族的发展特点,按照本民族人民群众以及受群众尊敬爱戴的公众领袖的意愿,制定了一系列区别于汉族地区的民族地区社会改革的方针、政策,并依靠本民族中的干部和积极分子去进行。民族地区社会改革的完成,消灭了剥削压迫制度,使各民族共同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奠定了政治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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