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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发展演变及内涵要求

何树平 戚义明

2014年05月26日13:5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三、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涵

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和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新型城镇化是“质量明显提高”的城镇化。这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之一。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我国的城镇化正处于一个特殊发展时期,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仍需大力推进;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大量问题也需要我们正视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既要一定的速度,又要把提高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因此,习近平强调,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过快过慢都不行,重要的是质量,“要推动城镇化向质量提升转变”(《人民日报》2013年 3月 9日。)。2012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列为 2013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2013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人民日报》2013年 12月 14日。) 。

第二,新型城镇化是“四化”同步的城镇化。这是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的新要求。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人民日报》2008年 10月 20日。);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人民日报》2011年 3月 17日。),即“三化”同步。在科技创新日新月异、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加速发展的今天,提出促进“四化”同步,既符合现代化建设规律,也顺应时代要求。党的十八大后,中央一贯强调要坚持“四化”同步的发展战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更是明确指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关键是提升质量,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 (《人民日报》2013年 12月 15日。) 。

第三,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推进城镇化必须坚持的核心原则。城镇化的目的在于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要让广大人民共同分享城镇化的成果,要让有意愿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融入城市,有就业支撑,有政策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 21页。) 。2013年3月27日和5月 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研究新型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人的城镇化。 (参见《人民日报》2013年 3月 28日、5月 7日。)为贯彻这一原则精神,2013年 5月 24日,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 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转移人口情况,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相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参见《人民日报》2013年 5月 2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 2013年版,第 42页。)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更是明确指出,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民日报》2013年 12月 15日。) ,其指向也在于有序推动常住人口市民化。

第四,新型城镇化是体现生态文明理念的城镇化。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总体布局,强调要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这对推进城镇化提出了新的要求。2012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参见《人民日报》2012年 12月 17日。)这就是说,不仅在城镇化的空间分布上要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符合国土开发的总体功能定位;而且在城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中都要体现节能节地、生态环保的要求,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坚持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 ”“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人民日报》2013年 12月 15日。)

第五,新型城镇化是“以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这是 2006年“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的方针。城市群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出现的,城市群理论也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而逐渐兴起的。1987年,戈特曼出版的《大城市带:25年之后》,被认为是城市群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参见范恒山、陶良虎主编《中国城市化进程》,人民出版社 2009年版,第 173页。) 20世纪 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对于城市群内涵的研究不断深入。城市群的概念,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期间开始进入中央决策视野;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将“城市群”写进党代会报告。2011年 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规划了“三纵两横”的城市化战略格局,并据此提出推动相关城市群的发展;要求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推进大中小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 参见《人民日报》2011年 3月 17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 21页。)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再次明确:“要优化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 (《人民日报》2013年 12月 15日。)

第六,新型城镇化是注重文化传承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城镇化。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大拆大建,千城一面,城市缺乏历史底蕴和文化特色。对此,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在城镇建设中,“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人民日报》2013年 12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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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湘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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