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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和习仲勋在广东改革开放前后

宋毅军

2014年09月30日10:0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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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习调京履新职

共同处理新疆问题

邓小平和年龄小自己9岁的习仲勋开始工作交往始于1952年7月。当时,中共中央为了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加强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决定调各大行政区主要领导人到中央工作,即当时盛传一时的“五马进京”。主持西南局的邓小平(任西南局第一书记、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西南军区政委等职)调到北京后担任政务院副总理;主持西北局的习仲勋(任西北局第二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等职)调到北京后接替陆定一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并兼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此外还有东北局的高岗、华东局的饶漱石、中南局的邓子恢,调京后分别担任党和国家机关的其他领导职务。同时,他们5人还兼管指导本大区的重要工作,如邓小平兼管指导西藏问题,习仲勋兼管指导新疆问题。

邓小平和习仲勋较早共事,就是处理新疆问题。1953年2月20日,邓小平召集习仲勋等开会,研究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问题。会议认为,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方案是可以同意的。实施步骤是:先帮助境内其他聚居的少数民族逐步实行区域自治,最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具体进行中要真正做到各民族人民充分酝酿成熟,不必太急;完成期限以规定到1954年底为宜。24日,邓小平给毛泽东写了书面报告。报告认为,考虑到在目前情况下搞好新疆的区域自治还有一个较为关键的问题,“即如何适当的教育维吾尔族的广大干部克服某些大民族主义的思想,真正从思想上切实执行中央的民族政策,搞好各民族的团结”。建议:如中央同意,拟即本此精神约集(习)仲勋、(李)维汉、包尔汉、赛福鼎等同志共同谈一次。

经过批准,3月17日上午,邓小平召集习仲勋和李维汉等开会,研究《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草案)》。27日,邓和习、李书面报告毛泽东并中共中央,提出重要建议:第一,基本同意《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草案)》。第二,在新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情。因此,“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可在土改基本结束后,先从维吾尔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着手推行,取得经验,而后逐步完成全省范围的区域自治。第三,在进行民族区域自治及有关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过程中,“必须强调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务使干部和群众对伟大祖国能有正确的认识,对毛主席的民族政策能有更深刻的体会”。第四,维吾尔族在新疆如同汉族在全国一样,在各兄弟民族中是多数,是主体民族。因此,“必须教育维吾尔族干部如同汉族在全国范围内团结、帮助和照顾各少数民族一样,来团结、帮助和照顾新疆境内的其他少数民族”。第五,新疆自治区(1955年成立时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仍应相当于省级,与内蒙古自治区和西藏(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一样均直接受中央领导,并受大行政区行政委员会的督导。第六,新疆改名“天山”不完全切合实际,以不改为妥,全称为“新疆自治区”。报告说明:“仲勋同志又与赛、包研究”,“经再次深谈,已表示接受。”“后仲勋告包、赛,成立新疆自治区是明年的问题,还可继续研究,目前暂不以此名称问题在于部中讨论,免得把大家的注视引向不关主要的争论上去,此一点,包、赛都赞成。”

1959年3月,习仲勋出席在上海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31日傍晚,他看到会议发的《关于国家机构和人事配备方案(草案)》征求意见文件,其中提名自己为副总理人选,他当即表示:转请中央考虑更为合适的人选,自己还是把现任的工作做好更为有利。并致信毛泽东和邓小平表达自己的想法。但毛泽东等仍坚持既定的人事配备方案。4月,习仲勋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

然而,习仲勋担任副总理还不到4年时间,就在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被康生诬告“利用小说进行反党”而遭停职审查,后又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残酷迫害,被审查、关押、监护前后长达16年之久。

解放思想为改革

邓小平大刀阔斧全面拨乱反正

习仲勋镇守祖国“南大门”率先积极响应

1978年,在邓小平批示下,中央对习仲勋冤案进行了审理,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立即主持为习仲勋平反。这年2月,习仲勋的人生出现了历史性转折。2月24日至3月8日,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邓小平为政协主席,习仲勋当选为政协常委,并很快有了新的使命。

广东是祖国的南大门,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情况又比较复杂。因此,分管广东工作的叶剑英同华国锋、邓小平等领导人交换意见后,决定习仲勋主持广东省委工作。前往广东之前,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和汪东兴等都接见了习仲勋,对他到广东工作寄予很大希望。习后来回忆:“特别是小平、剑英同志都找我谈话,要我大胆工作,来了要放手干。”

4月初,被任命为中共广东省委第二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的习仲勋从北京乘飞机抵达广州,开始投入紧张的工作。首先是旗帜鲜明地响应邓小平积极支持领导开展的真理标准讨论。当时,由于“两个凡是”的提法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理论工作者特别是许多老一辈革命家的抵制和强烈反对,最终引发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光明日报》5月11日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重要文章发表后,习仲勋领导和主持的中共广州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和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分别于12日和13日予以转载。

当时,在党内外思想很不统一的情况下,邓小平于6月2日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发表长篇讲话,表示支持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6日,邓小平的讲话全文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标题为《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文章称:有的人还认为谁要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谁就是犯了弥天大罪。“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根本点。我们领导干部的责任,就是要把中央的指示、上级的指示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当“收发室”,简单地照抄照转。6月24日,《解放军报》又发表题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的文章,从理论上回答了对“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种种责难和疑问,可以说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重要文章的姊妹篇。

习仲勋深刻地认识到这场讨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密切关注着全国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进展。6月30日,他在省委四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的总结讲话中强调指出:“最近报纸上有些文章要好好读,如《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理论要与实践结合起来,理论要指导实践,实践反过来又丰富这个理论,离开实践,理论一文不值。马列读得多,但不同实践结合,那有什么用处呢?”后来,习仲勋回顾说:“开展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虽然当时没有部署基层也开展讨论,但对省委领导来说,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用实践来检验,使我们在重大决策、思想路线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都有了进步,作用是很大的。”

同时,习仲勋还注意全力平反一批冤假错案,从隆重悼念陶铸同志到雷厉风行解决污蔑彭湃、杀害彭湃家属的冤案;从为“李一哲”事件平反到推动反“地方主义”案件复查平反,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受到人民群众的赞誉。“庄辛辛冤案”就是其中一例。1976年4月初,北京发生了“天安门事件”,广州人民以各种方式悼念周恩来,拥护邓小平,反对“四人帮”。广州半导体材料厂的青年工人庄辛辛,于4月7日向《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公开写信说:“支持邓小平!打倒张春桥!支持邓小平!打倒姚文元!支持邓小平!打倒江青!”“敬爱的周总理,永远活在我们革命人们的心中!”“我们要的是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不要阉割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遭到逮捕和批斗,按“反革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78年7月,广州市委讨论研究了庄辛辛案件,决定为其彻底平反。习仲勋参加会议并讲话:“‘文化大革命’时,庄辛辛还是个小孩子,他这样关心国家大事,我们比不比得上他?我就比不上他。像这样的人,在激烈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中,这样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是不简单的,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随后,省委书记出席大会,宣布为庄辛辛彻底平反,恢复名誉,这在全国处理同类案件中是较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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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湘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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