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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克将军谈红四军“七大”【3】

瞿定国

2015年05月05日15:56   

(三)对毛泽东、朱德等人的批评和意见

“七大”决议对毛泽东、朱德以及林彪、刘安恭等人的某些言行,基于当时的认识,从维护党的利益和团结出发,提出了严厉而善意的批评和意见。

1、对毛泽东的批评和意见

关于毛泽东在白砂会议上的表现,“七大”决议指出:毛泽东提出的“党的原则三条以其均合于中央的指示是很对的,在毛同志感觉这三个原则动摇,而提出来要求解决这个态度也是对的,毛同志见着前委有‘不生’‘不死’的状态,不去积极挽救,反施以消极的态度这是不对的”。

关于毛泽东答林彪的复信,“七大”决议指出:“毛同志这封信里的判断一部(分)是合于事实,一部(分)断定是不合于事实,因为党过去所有的错误和正确的来源,并不是简单的两种路线思想斗争的结果。毛同志认为这次争论有历史意义,不是偶然的爆发,这是对的。

“七大”决议指出了7点关于毛泽东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其中有英雄思想、过分自信等。

2、对朱德的批评和意见

关于朱德答林彪信,“七大”决议指出:朱德提出的“党代替群众组织,完全不是事实”,至于“书记专政口号完(全)系对毛同志偏见的批评”;“朱同志以一切工作归支部来证明前委包办下级的工作,失去(之)武断不合事实”。

“七大”决议也指出了7点关于朱德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其中有工作不科学、不注意军事训练等。

3、对朱毛的处罚“七大”决议

在“总批评”的标题下指出:“朱毛两同志在党内外负责重要工作,不能因某种政策与意见不同互相怀疑,互相猜忌,又不提出来批评交由党解决,以致造成这次党内严重的争论问题,给党以不好影响。朱毛两同志都有着同等的错误,但毛同志因负党代表与书记之工作,对此次争论应负较大责任。”为此,给予毛泽东严重警告、朱德书面警告的处罚。“七大”决议还指出:朱毛两同志去留问题由中央处置,在中央派人来以前,可继续工作。

总的看来,“七大”决议是对红四军两年来军队建设、根据地建设经验的初步总结,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缺点;对毛泽东、朱德两同志既有批评,也有肯定;对有些争论的重大问题,得出了是或非的结论,从而有助于后来进一步开展研究,以统一红四军党内的思想,增强内部团结,保证粉碎敌人三省“会剿”的胜利。同时,“七大”决议也为后来的中央“九月来信”和古田会议决议,提供了翔实材料和重要依据,保证中央的指示和古田会议决议建立在正确反映客观实际的基础上,成为红军初创时期极其重要的历史文件。

“七大”改选了前委,决定“对中央指定之前委委员朱毛不更动”,另由大会选出陈毅、林彪、刘安恭、伍中豪、傅柏翠,以及四军直属队一、二、三、四纵队士兵同志,合计13人组成前委,以陈毅为书记。“七大”决议指出:“这个决定须呈报中央批准,在未批准前即可负责开始工作。”

不容置疑,“七大”也有缺失之处。“七大”决议虽然对若干重大问题作了正确结论,批判了一些错误思想,但对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来源及纠正方法,缺乏深刻的分析和明确的纠正措施。对毛泽东、朱德的批评上纲过高,有失公允,而且组织处理不当。后来陈毅自己也认为,大会通过的决议案只是一个折中的决议案,“并没有把问题彻底解决了”,“所谓前委,只是一个‘过渡内阁’”。

对于“七大”决议,毛泽东明确表示不同意。他说:“会议对我个人有许多批评,我现在不辩,如果对我有好处,我会考虑,不正确的,将来自然会证明他这个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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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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