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民政府对政治、经济、文化的改革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中华大地出现同仇敌忾、举国抗战的形势。特别是在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以后,如何顺应民意,变革各项制度与政策以适应抗战的需要,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的推动下,国民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实行了一些有利于抗战的政策和改革措施,一度表现出进步的倾向。
1.建立国民参政会
早在九一八事变后,全国各界对蒋介石政府的不抵抗政策和独裁统治就表示强烈不满,要求“还政于民”,“实行宪政”。国民党曾被迫作出决议,召集国民参政会。实际上这仅仅是一个许诺,并未付诸实施。直至全国抗战爆发,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全国政治才出现新的转机。
1937年8月国民政府决定在国防最高会议之下设立国防参议会,邀请国民党、共产党、国家社会党以及无党派人士共25人为参议员,共商国是。随后,在国共两党谈判中和中共代表团抵武汉同蒋介石会晤时,中共都提出应将国防参议会扩大为国民参议会。国民党采纳了这一建议。1938年3月31日,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组织非常时期国民参政会以统一国民意志增加抗战力量案》,4月1日又通过了《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这个纲领在坚持抗战和开放民主方面接受了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的某些要求,规定了包括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外交等各方面的政策,并明确规定设立国民参政会。
1938年4月7日,国民党五届四中全会通过《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12日由国民政府公布实施。《条例》规定国民参政会是“国民政府在抗战期间,为集思广益,团结全国力量”而“特设”的机构,参政员总额为150名(后增至200名),由国民党“遴选”产生。参政会的职权是:(一)对抗战期间政府对内对外之施政方针,于实施前有“决议”之权;(二)有向政府提出建议案之权;(三)有听取政府施政报告暨向政府提出询问案之权。《条例》还规定,国民参政会每3个月开会一次,会期为10天。参政会闭会后,设置驻会委员会负责休会期间的工作。参政员任期为1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
6月17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81次常务会议决议,汪兆铭(汪精卫)任国民参政会议长,张伯苓任副议长。21日,国民政府予以公布。另公布国民参政员名单,共200名。其中国民党员89人,共产党员7人,青年党员7人,国家社会党6人,社会民主党1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1人,无党派人士89人。共产党及中间党派的名额被列入“文化团体”、“经济团体”之中。共产党参政员有毛泽东、陈绍禹(王明)、秦邦宪、林祖涵、吴玉章、董必武、邓颖超。中间党派及其他知名人士有沈钧儒、陶行知、王造时、史良、张申府、黄炎培、江恒源、梁漱溟、曾琦、左舜生、李璜、张君劢、罗隆基、章伯钧、罗文干、陶孟和、张奚若、莫德惠、杜重远、王卓然、许德珩、张澜、陈嘉庚、邹韬奋、谭平山等。
从国民参政会的组织和参政议员的产生可以看出,国民参政会不是真正的民意机关,而是受国民党控制的最高咨询机关。尽管如此,国民参政会的设立,为各党派和各界人士提供了一个可以公开发表政见的讲坛,对促进抗日民主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有利的,因而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在国民参政会召开前夕,中共参政员发表《我们对于国民参政会的意见》,指出:“国民参政会之召开,显然表示着我国政治生活向着民主制度的一个进步,显然表示着我国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各地域的团结统一的一个进展。”表示“将以最积极、最热忱、最诚挚的态度去参加国民参政会的工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也纷纷发表意见和谈话,表示拥护和赞成《抗战建国纲领》,对国民参政会,寄予很高的期望。
7月6日至15日,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召开。大会通过的《大会宣言》向海内外庄严宣布:中国民族必以坚强不屈之意志,动员其一切物力人力,为自卫、为人道,与日本帝国主义穷凶极恶之侵略者,长期抗战,以达最后胜利之日为止。会议共收到提案130余件,经过审查、讨论、修正,通过了100余个决议案。
国民参政会的成立及其一届一次会议的隆重召开,举国上下为之一振。这次会议表现的团结统一与民主精神,鼓舞了全国人民抗战的胜利信心;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善了中国的政治形象。
2.施行战时经济政策
七七事变后,大片国土相继沦陷,工业集中的上海及沿海其他地区先后陷于敌手,致使中国的经济遭到巨大损失。国民政府的平时经济体系受到破坏,财政税收骤减;而抗战军兴,战费猛增,后方经济负担加重,
各地军需民用物资普遍缺乏。为了应付战争,国民政府首先在经济方面采取了一些紧急措施,建立军事经济机构,实行金融外汇管制,动员和协助沿海工厂内迁,建设大后方经济。其次,为了促使平时经济向战时经济转轨,建立全面控制国民经济运转的战时体制,国民政府在经济方针、经济机构、具体经济政策上,逐步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不少方面收到了一定效果。
1938年3月,国民党在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抗战建国纲领》中,关于经济问题列出八条,作为战时经济的方针政策。其基本点一是“以军事为中心”,即把平时经济转入战时经济的轨道;二是“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对金融、外汇、进出口货物等实行统制政策。其目的在于依靠国家干预,加强对战时经济的控制,但由于缺乏整体的长远规划,所订具体计划多不可行,或不能互相配合,或不能贯彻始终。
为了适应战时经济的需要,国民政府还对经济行政机构陆续进行了调整。首先,在军事委员会下建立了一套经济行政机构,包括资源委员会、第三部、第四部、农产调整委员会、贸易调整委员会、对外贸易调整委员会等,以应付战时的紧急经济事务。从1938年开始,国民政府对庞杂的经济行政机构又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这些经济机构的调整,对战时社会经济的运行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一些机构往往随事而设,一边调整精简,一边膨胀冗滥,互相扯皮、效率低下的弊端,未得到根本的改变。为保证战争需要,国民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经济统制措施。在财政金融方面,采取增税、举债、增发纸币等方法以增加财政收入。在工矿企业方面,采取了两项重大战略措施,一是动员与组织沿海沿江等战区厂矿内迁;二是鼓励与扶植大后方工矿业的开发,尤其是建立内地的重工业基础。在交通运输方面,《抗战建国纲领》中规定了“整理交通系统,举办水陆空联运,增筑铁路公路,加辟航线”四大任务,并组建交通部,实行交通运输管制,强化战时交通运输工作的管理。在商贸方面,成立贸易调整委员会,整理商贸事务,发展国内外贸易。在农业方面,1938年出台的《战时土地政策法》,也规定了一系列调整租佃关系、减轻农民负担、动员人民抗战的条款和条例。
国民政府所施行的上述战时经济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既保证了长期抗战的需要,又促进了大后方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工业、交通方面效果比较明显。但由于官僚机构的弊端与恶习及各方的阻挠,一些方面如农村政策等没有取得多少效果。加之贪官污吏、不法分子中饱私囊,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在文化方面,国民政府也实行了一些改革,促进了抗战文化事业的发展。1938年4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的组建,团结了云集武汉的文化界人士。与此同时,文化界各种抗日团体应运而生,各种抗日救亡和进步刊物竞相出版,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相继问世,出现了一个民族觉醒、文化勃兴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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