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松
1956年2月,毛泽东和著名中医施今墨(右一)交谈
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这段时期,毛泽东在医疗卫生工作方面有许多独创性的伟大实践。其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治血吸虫病等传染病,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赤脚医生队伍等,都是毛泽东亲自推动的。
毛泽东明确指出党必须领导卫生工作
毛泽东极为重视党对卫生工作的领导。1929年,毛泽东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又称《古田会议决议》)指出:“军政机关对于卫生问题,再不能像从前一样不注意,以后各种会议,应该充分讨论卫生问题。”1944年12月15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演说时指出:“各地政府与党组织,均应将报纸、学校、艺术、卫生四项文教工作,放在自己的日程里面。”1951年9月9日,他为中央起草的《关于加强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的指示》指出:“中央认为各级党委对于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的缺乏注意是党的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缺点,必须加以改正。今后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对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以领导和帮助。对卫生工作必须及时加以检查。在经费方面,除中央预算所列者外,应尽其可能在地方上筹出经费。必须教育干部,使他们懂得,就现状来说,每年全国人民因为缺乏卫生知识和卫生工作引起疾病和死亡所受人力、畜力和经济上的损失,可能超过每年全国人民所受水、旱、风、虫各项灾荒所受的损失,因此至少要将卫生工作和救灾防灾工作同等看待,而绝不应该轻视卫生工作。”这个指示深刻地阐述了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给卫生工作做了明确的定位,为此后党和政府领导卫生工作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1953年4月3日,毛泽东对《关于军委卫生部情况报告》做出批示,严厉批评了军委卫生部是“无领导,无政治,也不认真管业务的部门——专门吃饭、做官、当老爷的官僚衙门”。1953年12月上旬,毛泽东在听取卫生部副部长贺诚等汇报工作时指示:“党必须领导一切,领导我们的各种工作。……卫生工作一定要受党的领导,绝不能离开党的领导搞独立王国。”1954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关于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卫生工作的政治领导的指示》中指出:“卫生工作是一件关系着全国人民生、老、病、死的大事,是一个大的政治问题,党必须把它管好。”1957年10月13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上讲话时指出:“除四害是一个大的清洁卫生运动!是一个破除迷信的运动……如果动员全体人民来搞,搞出一点成绩来,我看人们的心理状态是会变的!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就会为之一振。我们要使我们这个民族振作起来。”1960年,他起草的《中央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严肃批评了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对卫生工作的忽视,要求对卫生工作“由党委第一书记挂帅……立即将中央二月二日批示的文件发下去,直到人民公社;各省、市、区党委迅即做出自己的指示,重新恢复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发动群众,配合生产运动,大搞卫生工作”。
作为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毛泽东多次对卫生工作做出指示,强调党要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通过调查研究,毛泽东亲自起草了对卫生工作的指示,倡导和发动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把改善人民健康状况作为移风易俗、发展经济、稳定社会、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像毛泽东这样把卫生工作当作党的事业,提高到“人人振奋,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高度,提高到爱国的高度,是前无古人的。在毛泽东的主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努力,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出现了飞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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