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調整經濟結構,實行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和私人經濟的“同時並進”
毛澤東將工業根據其經濟成分科學地劃分為三類,指出“現在我們的國民經濟,是由國營事業、合作社事業和私人事業這三方面組成的”,並提出採取不同的政策,“同時並進”地發展三種經濟。
首先,毛澤東提出“盡可能地發展國營經濟”的指導思想,並估計“它們的前途是不可限量”。蘇區的國營經濟,是蘇維埃政府直接經營的企業和商業,屬於蘇維埃人民所有,數量雖然有限,“隻限於可能的和必需的一部分”〔14〕,但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軍需工業和民用工業,直接影響著蘇區的革命戰爭和經濟建設,是蘇區經濟的中堅力量,所以也成為黨和政府經濟工作的重點。蘇區共興辦了中央兵工廠、中央被服廠、造幣廠、紡織廠等32家國營工廠。
其次,毛澤東認為蘇區的合作社經濟是以群眾性的股份集資為“輪帶”的集團經濟,是蘇區經濟建設的“主要之一環”,是“黨與農民的連鎖”,並鼓勵“大規模發展合作社經濟”。蘇區合作社經濟發展迅速,1933年9月,蘇區17個縣“共有合作社一千四百二十三個,股金三十余萬”,其中發展得最好的是消費合作社和糧食合作社,其次是生產合作社。合作社的發展有力地抵制了奸商的盤剝,並調劑了廣大工農的生活生產需求。毛澤東對此欣喜地指出:“合作社經濟和國營經濟配合起來,經過長期的發展,將成為經濟方面的巨大力量,將對私人經濟逐漸佔優勢並取得領導的地位。”〔15〕
最后,對於當時在蘇區佔絕對優勢的私人經濟,毛澤東清晰地認識到“目前私人經濟的發展,是國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需要的”,而且在蘇區經濟中“是佔著絕對的優勢,並且在相當長的期間內也必然還是優勢”,一貫主張“提倡和獎勵私人經濟”。〔16〕這一思想及政策,完全符合中國蘇區農村的實際情況,具有重要和深遠的意義。也正是在這些政策的指導下,蘇區的私營工商業克服了“左”傾政策的阻力,得到了恢復和發展,促進了蘇區市場的繁榮。
(四)經濟建設要走群眾路線,通過動員和依靠廣大群眾進行經濟建設,並將經濟發展的成果惠及人民
中央蘇區的經濟建設是一場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開展經濟建設與革命戰爭一樣,需要動員和依靠廣大人民群眾,這是毛澤東一直倡導的經濟指導思想。他認為:“革命戰爭的激烈發展,要求我們動員群眾,立即開展經濟戰線上的運動,進行各項必要和可能的經濟建設事業。”〔17〕他還進一步提出了動員群眾的具體方法:一是依靠群眾團體,“使工會動員它的會員群眾都加入經濟戰線上來”﹔二是加強宣傳工作,通過群眾大會“把革命戰爭和經濟建設的關系”及“改良群眾的生活,增加斗爭的力量”在群眾中宣傳,“把群眾的熱情提高起來”,並號召群眾為經濟建設服務﹔三是要注意動員群眾的方式,避免官僚主義和命令主義,“要的是努力宣傳,說服群眾,按照具體的環境,具體地表現出來的群眾情緒,去發展合作社,去推銷公債,去做一切經濟動員的工作”〔18〕。
對於經濟發展的目的,毛澤東認為經濟建設不僅要服務於革命戰爭,而且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讓人民能夠分享經濟的成果。他提出發展經濟的目的在於“解決群眾的穿衣問題,吃飯問題,住房問題,柴米油鹽問題,疾病衛生問題,婚姻問題”。為樹立蘇維埃工作人員正確的經濟建設思想,毛澤東在“全蘇二大”的談話中還強調要通過經濟建設解決群眾生活上的問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讓“廣大群眾認識到我們是代表他們的利益的,是和他們呼吸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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