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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美國解密檔案

周恩來與基辛格1971年密談中的台灣問題及日本因素

■ 張 靜
2013年04月12日08:3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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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有首先解決根本性問題,才能最終解決所有問題”

周恩來接著指出:在十幾年的中美大使級會談中,“美國大使總是說願意先一步步解決小問題,雙方再逐漸達成共識。而我們則不斷強調,隻有首先解決根本性問題,才能最終解決所有問題。因此,我們的立場總是有分歧”。他於是提出:既然尼克鬆總統自就任以來就不斷表達出願意同中方解決根本問題的意願,那麼雙方何不首先談談台灣問題呢。(FRUS, 1969—1976, Volume XVII,p365.)

“對於台灣問題,我們不得不指責你們政府。”周恩來從1949年8月美國國務院在《美國與中國的關系》白皮書中承認台灣為中國內部事務並無意干涉談起,指責美國政府在朝鮮戰爭爆發后政策嬗變,提出“台灣地位未定”:“即便到今天,你們的國務院發言人仍在說著這一立場。這是問題所在。如果這個關鍵的問題得不到解決,那麼整個問題都很難解決。”(FRUS, 1969—1976, Volume XVII,pp366—367.)而周恩來在會談中屢次細數中美關系的歷史,目的是在向美方表明:台灣問題的責任在美方,美國人前允后否,立場反復,模糊台灣主權歸屬,是整個中美關系的症結所在﹔明確台灣的政治地位問題是解決台灣問題的關鍵。

周恩來又述及《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報》中有關日本投降后台灣歸還中國的規定,他對基辛格堅定地指出:

要承認中國,美國必須無條件地這麼做。它必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毫無例外。這就如同我們承認美國是唯一合法政府,不認為最后一個州夏威夷或者長島是你們領土的例外。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已經歸還中國,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這就讓我們談談第二個問題:美國必須在一個有限的時間內,從台灣和台灣海峽撤出全部的軍事力量、拆除所有軍事設施。這是自然的事情。

當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人民看來,美國和蔣介石之間,由杜勒斯在1954年簽訂的條約是非法的,我們不承認。就台灣問題來說,這是關鍵。(FRUS, 1969-1976, Volume XVII, p367.)

在早先籌備基辛格訪華的過程中,周恩來曾於1971年5月26日主持商討中美會談方針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並起草《中央政治局關於中美會談的報告》,報送毛澤東同意。 周恩來的這番話,就是按照這份報告的要點闡發的。

對於尼克鬆和基辛格而言,盡管早已料到,在同中國領導人的會談中,台灣問題是一個不得不接過的燙手山芋。然而,讓他們始料不及的卻是,這個熱山芋竟然被拋出得如此之早、如此之有力。通過早前中美大使級會談以及幕后聯絡渠道與中方的溝通,基辛格曾篤定:中國之所以接受美國對華主動的政策並且做出積極回應,目的不在於從根本上解決大使級會談中的痼疾“台灣問題”,而在於同美國建立一種對抗蘇聯威脅的國際態勢,解決中國的安全問題。他主觀斷定:中國在台灣問題上的態度將會相當靈活。在1971年6月2日接到周恩來邀請他訪華的正式邀請函后,基辛格仍按照自己的思路認為:“周恩來再次以最容易獲得解決的方式提出了解決台灣問題的輪廓:撤走美國軍隊。”(﹝美﹞亨利•基辛格著,吳繼淦等譯《白宮歲月》第2冊,世界知識出版社2003年版,第883、886—887、900、933頁。)

顯然,周恩來提出的三項條件,包括關於台灣問題的政治地位、美台防御條約及美國在台駐軍等政治和軍事兩個方面,而非簡單的撤軍,這比基辛格所預想的要復雜得多。

(責編:孫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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