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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與《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的形成

李東朗
2013年05月14日09:1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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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自修改、命名《決議》草案

1944年5月起,中共中央投入很大的精力來總結黨的歷史問題。5月10日,毛澤東主持的中央書記處會議決定組織黨內歷史問題決議准備委員會,成員有任弼時、劉少奇、康生、周恩來、張聞天、彭真、高崗(幾天后又增加了博古),由任弼時負責召集。

當月,任弼時依據毛澤東1941年起草的《歷史草案》和1943年“九月會議”的討論,寫出了草案初稿,題目叫《檢討關於四中全會到遵義會議期間中央領導路線問題的決議(草案)》。稿子寫成后分送政治局委員征求意見,並由政治局秘書胡喬木作了比較大的修改。其后,任弼時又在胡喬木的修改稿上作過三次修改,其中把王明路線的錯誤概括成七點提綱式的意見,題目改為《關於四中全會到遵義會議期間中央領導路線問題的決定(草案)》。但黨內歷史問題決議准備委員會和參加中共六屆七中全會的人感到不滿意。其時,任弼時擔任中央秘書長,具體負責中央的日常工作,非常忙,因此中央指定張聞天進行修改。張聞天參考以前的草稿,重新構思,提出了新的修改稿。

為了完善這個決議,毛澤東在張聞天修改稿“抄清件”的基礎上,反復進行修改,前后達七次之多。在第一次修改時,他把題目由以前的《關於四中全會到遵義會議期間中央領導路線問題的決定(草案)》,改為《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草案)》,並對第一個問題加了很多內容,如“團結全黨同志如同一個和睦的家庭一樣,如同一塊堅固的鋼鐵一樣,為著獲得抗日戰爭的勝利與中國人民的解放而奮斗”等。在第二次修改時,強調了六大的正確方面﹔批評四中全會打擊所謂“右派”的錯誤,對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實等受打擊的同志作了充分肯定的評價﹔指出遵義會議實現的轉變對克服張國燾路線,挽救一部分主力紅軍的重要意義。

毛澤東第二次修改后,排成鉛印稿,分送周恩來、朱德、張聞天、劉少奇、任弼時和其他40多位領導征求意見。

葉劍英、聶榮臻、劉伯承、陳毅、李富春、高崗、朱瑞、林楓等負責的小組,連續開會討論,對修改稿提出很多意見。胡喬木回憶說:“《決議》起草委員會有一段時間工作很緊張,幾乎每天開會,開了幾個月。”

根據大家討論的意見,毛澤東又連續對《決議》稿進行了三次修改。在修改中,毛澤東將合理的有益的意見盡量吸收在《決議》中。比如,關於六大的評價有過多次修改。從張聞天的稿子到毛澤東的第二次修改稿,都說六大“仍然沒有在思想上給盲動主義以徹底的清算,這樣就埋下了‘左’傾思想在黨內得以繼續發展的一個根苗”。但許多人認為不能說六大埋下了“左”傾思想繼續發展的“根苗”,而應強調六大的正確方面。於是4月5日的修改稿去掉了“根苗”一詞,但對六大的評價仍比較簡單,隻說:“黨的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進行了兩條戰線的斗爭,批判了陳獨秀主義與盲動主義,特別指出黨內最主要的危險傾向是脫離群眾的盲動主義與命令主義。”有的同志認為對六大的評價應再高一些。但當對六大的正確方面作出了比較充分的闡述,而對其缺點隻用“這裡不來詳說”表述后,又有同志認為:六大有缺點,應指出,不提反而不好。結果最后對六大的正確方面和缺點都作了全面的闡述和評價。

再如關於四中全會是不是第三次“左”傾路線開始的問題,修改稿說四中全會在清算黨內“左”傾錯誤上不但沒有起過積極作用,而且擴大與發展了許多“左”傾錯誤,認為1931年9月20日中央的《由於工農紅軍沖破敵人第三次“圍剿”及革命危機逐漸成熟而產生的緊急任務決議》才是第三次“左”傾路線充分形成的開始。對此不少高級干部提出意見,認為從四中全會起就是“左”傾路線,不應隻強調九一八事變后中央“九月二十日決議”。據此1945年4月5日的修改稿,第一次明確肯定四中全會是第三次“左”傾路線的開始。

對於因錯誤的肅反而受迫害甚至冤殺的同志,討論中提出應當給以昭雪。根據這個意見,《決議》草案增加了這樣一段話:“擴大的七中全會在此宣布:一切被錯誤路線錯誤地處罰了的同志,應該根據情形,撤銷其處分或其處分的錯誤部分。一切經過調查確系因錯誤處理而被誣害的同志,應該給予昭雪,恢復黨籍,並受到同志的紀念。”

參加討論的人還提出了其他的一些意見,如要求在《決議》草案中寫上“教條主義宗派”和“經驗主義宗派”,要求寫上第三次“左”傾路線使根據地損失100%、白區工作損失90%,不同意說四中全會和臨時中央是合法的,等等。對此,毛澤東向大家解釋說:在《決議》中不寫“左”傾路線造成白區損失100%、蘇區損失90%的問題,不寫犯錯誤者的品質問題,不寫四中全會、五中全會的非法問題,不寫教條宗派、經驗宗派問題。“這些不說,我看至多是缺點﹔說得過分,說得不對,卻會成為錯誤。”

1945年3月31日,毛澤東在中共六屆七中全會全體大會上提出了關於《決議》的重要意見:第一,建議《決議》由七中全會討論通過。這是原定七大會議的一個議程,之所以提出變動是為了使七大能夠集中精力,同心同德地討論當前的政治、軍事等重大問題。因為此時出現了兩個新的情況:一是,在國共談判中,蔣介石拒絕了中共成立聯合政府、召開黨派會議的建議,堅持國民黨一黨專政,因此黨面臨著爭取抗日戰爭的勝利、與國民黨進行斗爭的重大問題﹔二是,六大以來的17年間特別是四中全會到抗戰前的時期內,中央領導路線不斷出現錯誤,使黨的事業遭受嚴重損失,許多同志受到打擊,許多同志犧牲,大家對此氣憤難平,有一股算舊賬的情緒。但在全國局勢正處歷史性轉折關頭,黨的代表大會應把重點放在重大問題上,向前看。毛澤東就此指出:歷史上的錯誤是一個社會現象,因為那時黨政治上不成熟,現在大家都覺悟了,主要思想都一致了,如果仍使用大會這個武器,勢必要扯兩三個星期,轉移了中心目標,結果仍不能超過現在的草案。“要使大會代表們有這種自覺,就是歷史問題應由七中全會作結論,以便大會隻集中注意力於當前全國的政治問題。”第二,對抗戰時期黨的路線問題不作結論。毛澤東指出,七大的方針是隻解決已經成熟的歷史問題,沒有成熟的問題都不必急於作結論。

會后,任弼時連續主持召開多次座談會和各代表團負責人會議,收集對《決議》稿的意見,征詢對在七中全會通過《決議》的看法(獲得各代表團一致贊成),並將這一《決議》稿送給王明看。毛澤東、劉少奇、朱德、周恩來、任弼時等先后和王明談話,聽取意見。

此后,胡喬木匯總毛澤東和其他領導人的意見,作了第六次修改。毛澤東在此基礎上又作了第七次修改。至1945年4月15日,《決議》稿的總體布局和主體內容大體確定。

中共六屆七中全會原則上通過了《決議》

1945年4月20日,中共六屆七中全會舉行最后一次會議,會議審議了《決議》草案。任弼時向會議報告了各代表團討論《決議》草案的情況﹔與會代表發言表示完全同意《決議》草案的內容,對《決議》草案未提宗派問題、品質問題和對抗戰時期的歷史問題不作結論等意見,表示完全贊同﹔博古等表示真誠地擁護這個《決議》,並向曾受過錯誤路線迫害的同志道歉﹔王明致信會議,表示對《決議》和它對第三次“左”傾路線所犯嚴重錯誤的分析與估計“完全同意和擁護”。會議經過表決,一致決定:原則上通過《決議》,個別意見委托七大后的中央去修改。

1945年6月19日中共七屆一中全會第一次會議決定,由任弼時組織繼續對《決議》進行修改。他們在7月24日、8月5日連續兩次修訂后,提交8月9日的七屆一中全會第二次會議討論。會議沒有再提出重大修改意見,一致通過了《決議》。8月12日,《決議》正式印成黨內文件下發。

上述《決議》形成的過程,清楚地說明:《決議》形成,經歷了一個長時間的復雜的過程,它是在毛澤東主持和主要參與下起草和完成的,是毛澤東嘔心瀝血的結晶。而通過檢討和總結黨的重大問題,作出相應的歷史決議,來汲取經驗教訓,統一全黨的認識,凝聚思想和意志,這是《決議》的重大作用,已經為歷史所証明。尤其是它在中國共產黨建設史上開了一個成功的先例,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這裡附帶說明三點:一是,《毛澤東選集》標注《決議》是由“1945年4月20日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擴大的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實際不太准確。我們現在看到的《決議》,是1953年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的版本,它是1945年8月9日七屆一中全會第二次會議討論的版本。二是,1945年通過的《決議》,沒有點王明、博古的名,1953年出版《毛澤東選集》加上了他倆的名字。為什麼要加?胡喬木的解釋是:“犯路線錯誤的,陳獨秀、瞿秋白、李立三都已在文件中點了名。王明、博古的‘左’傾錯誤比瞿、李要嚴重得多,不點名,對這些歷史問題擺不平。”可能還有一個因素,陳獨秀、瞿秋白、李立三的錯誤是共產國際定性的,而王明、博古等的錯誤,共產國際沒有確定。新中國成立后,可以把他們的錯誤確定了。三是,《決議》是政治文件,是從政治的角度去總結黨的歷史,它實際上反映了當時黨內大多數人對那段歷史的認識和看法,基本符合歷史事實。我們今天強調它為研究新民主主義革命歷史的依據,正是基於這樣的事實。■

(《黨史博覽》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獨家發布,請勿轉載)

(責編:孫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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