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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以來關於發展新黨員的思路透視

樊憲雷
2013年07月29日08:1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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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之初,在進行階級劃分時,知識分子的階級屬性依然不是很明晰。雖然周恩來在全國文藝工作者代表大會上說過文藝工作者“廣義地說來也是工人階級的一員”(《周恩來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9頁。),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決定》也認為“受雇於國家的、合作社的或私人的機關、企業、學校等,從事腦力勞動,取得高額工資以為生活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人”,其階級成分與一般職員同,可算作工人階級(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黨史黨建政工研究室:《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第19冊,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1986年,第185頁。),但知識分子的定性都沒有在政策層面上確定下來。總的來說,這一時期基本上是將知識分子看作腦力勞動者,但在思想上需要對其進行“團結、教育、改造”。

到了1956年,隨著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國的社會階級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被基本消滅。基於這一變化,1月14日周恩來在知識分子問題會議上指出:知識分子的“絕大部分已經成為國家工作人員,已經為社會主義服務,已經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周恩來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62頁。)但從20世紀50年代后期開始,由於國內外各種因素的影響,黨內一些人對知識分子階級屬性的認識又發生了偏差,知識分子重新被戴上“資產階級”的帽子。其后雖有調整,但“左”的思想一直沒有根除。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時期,廣大知識分子被劃入資產階級陣營,受到批判和排斥。1971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通過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紀要》提出“兩個估計”,即“文化大革命”前17年教育戰線是資產階級專了無產階級的政,是“黑線專政”﹔知識分子的大多數世界觀基本上是資產階級的,是資產階級的知識分子。“兩個估計”又將知識分子排斥在黨組織之外。

“文革”結束后,鄧小平等人積極推動對知識分子問題的撥亂反正,首先是否定了“兩個估計”的錯誤認識。1977年9月,鄧小平同教育部主要負責同志談話時明確指出:“‘兩個估計’是不符合實際的。怎麼能把幾百萬、上千萬知識分子一棍子打死呢?我們現在的人才,大部分還不是十七年培養出來的?”(《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67頁。)接著,在1978年3月召開的全國科學大會的開幕式上,鄧小平又提出:知識分子“絕大多數已經是工人階級和勞動人民自己的知識分子,因此也可以說,已經是工人階級自己的一部分”。(《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 89頁。)自此,知識分子作為“工人階級一部分”的階級屬性被確立下來,黨對知識分子的政策也重新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到了1982年,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專門增加了“知識分子”階層,將其與工人、農民、軍人並列,充分表明了黨對知識分子的重視。在這種背景下,知識分子入黨的問題也被重視起來。《關於加強在中年知識分子中發展黨員工作的報告》、《關於大量吸收優秀知識分子入黨的報告》等,正是為了將各類優秀知識分子吸收進黨組織中來。

關於新社會階層人員的入黨問題,在認識上也經歷了一些曲折。新社會階層是在改革開放后伴隨著經濟結構的多元化而出現的。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在經濟結構上逐漸形成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打破了原來單一的經濟結構。相應地,“我國的社會階層構成發生了新的變化,出現了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階層”(《江澤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86頁。)。如何對待這些新社會階層人員的入黨問題,突出地擺在了黨面前。起初,一些人認為,新社會階層中的一些人,特別是民營企業家、私營企業主等,不僅擁有較多的資本和財產,還雇佣不少工人,具有剝削性質,屬於剝削階級的范疇。如果讓這些人入黨,將與我們黨最終消滅私有制、消滅剝削階級的根本目標相悖,從而會改變我們黨的性質。由此,1989年發出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就規定不吸收私營企業主入黨。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們的認識也在深化。實踐証明,新社會階層中的絕大多數都是愛國敬業、誠實勞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如果拒絕他們加入黨組織中來,不僅挫傷了他們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而且也將使黨的執政基礎和階級基礎受到損害。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迫切需要我們黨從理論上予以科學解答。

2001年,江澤民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80周年大會上,對這個問題給予了明確回答。首先,江澤民提出:“看一個政黨是否先進,是不是工人階級先鋒隊,主要應看它的理論和綱領是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是不是代表社會發展的正確方向,是不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此基礎上,江澤民進一步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現的新社會階層人員,“通過誠實勞動和工作,通過合法經營,為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和其他事業作出了貢獻。他們與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干部和解放軍指戰員團結在一起,他們也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這些人能否入黨呢?江澤民認為:“能否自覺地為實現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是否符合黨員條件,是吸收新黨員的主要標准。來自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軍人、干部的黨員是黨的隊伍最基本的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時也應該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社會其他方面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並通過黨這個大熔爐不斷提高廣大黨員的思想政治覺悟,從而不斷增強我們黨在全社會的影響力和凝聚力。”(《江澤民文選》第3卷,第285、286頁。)這就從理論上解決了新社會階層人員的入黨問題。2004年《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也指出:“一大批社會各方面的先進分子加入到黨組織中來,為黨的組織增添了生機和活力。”該《意見》還特列一條“積極穩妥地開展在其他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工作”,強調“要繼續做好在民營科技企業的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中發展黨員工作”﹔還要求“把吸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公司制企業個人控股股東和其他類型企業的主要個人出資人中的先進分子入黨納入經常性發展黨員工作”。(《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2004年6月29日。)其目的就是為了適應發展變化的新形勢,進一步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加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步伐。

(責編:張湘憶、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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