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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廚師程汝明談江青(下)

口述 程汝明  整理 閻長貴 李宇鋒

2014年03月12日13:5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湘潮》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獨家發布,請勿轉載)

“她這個級別按照標准應該交多少錢?最后結賬,該交多少,就交多少”

鄭:也不是吃她的錢?

程:雖然不花她的錢,她也不讓工作人員的伙食標准同她差不多。因為到外地她交的伙食費比工作人員交得要多。

鄭:她不願意你們吃得好?

程:她要跟工作人員一樣地交伙食費,坐一塊吃她有可能願意。怎麼呢?她省錢了。但她那時候交的伙食費多。我認為她多交伙食費是應該的,因為她的工資比工作人員高,再說她吃的東西都是特做的,當然應該多交伙食費。

楊:那時候,開始地方上每天按4毛收工作人員的伙食費,收江青6毛,后來改收她8毛,因為她干部級別高。

李:伙食標准不一樣,菜和飯也不一樣?

楊:當然工作人員吃的比她差遠了。

程:吃的和喝的都不一樣,她喝老母雞湯,工作人員就沒有。

李:實際上您這4毛錢吃到的伙食也比市面上同樣價格的伙食好?

程:當地有補助啊!我們個人交4毛,還有出差費都交到地方了。

楊:在海南有一次去元帥府,我們是第一次到那兒去,人家管理員跟我說,你們是營以下干部每天交6毛錢,江青是營以上干部每天交8毛錢。我說我們到哪兒也不說我們是營以下的,我們是排級干部,6毛錢我們交不起。以后我們到哪兒去一般都交4毛錢,當然個別的時候也有交5毛、6毛的,至於她交多少那我們就不管了。

程:有時候我給她交一塊三,我不給她少交。怎麼呢?我說人家首長交得多,江青也不能少交。

楊:1970年在廬山開會,江青住在一層,我住在二層。有一次她突然到了二層,看我們吃飯。正好那天的飯還不錯,吃的肉丁包子,還有一碗甲魚湯。她問:“你們吃什麼?”我說吃包子。她說吃什麼包子?“是肉丁的。”別看她不吃(肉丁不是有肥肉嗎?她不吃肥肉),但她非要嘗嘗,咬了一口。

還問:“這是什麼湯啊?”一看是甲魚湯。她什麼也沒說,就下去了。接著就給汪東興打電話,叫汪東興趕快來,說江西革委會主任程世清把我們給收買了,這個事要汪調查清楚,看收買到什麼程度啦?后來汪東興和程世清兩個人聯名給她寫了一封信,說這不是收買他們,他們是在大食堂吃飯,都是一樣的。汪東興見了江青,又當面給她解釋,這才算完了。

李:程師傅,江青出門也帶著您吧?

程:對,帶著。

李:那在外地吃飯也是您去做,比如她交一塊三也好,交8毛也好,她就把這錢交給當地?

程:當地接待部門的財務就收了。

李:據您當時的估算,您每天給她做的飯,以她這8毛也好,一塊三也好,同實際價格相比,有距離嗎?

程:有點距離,但相差不大,因為當地有補貼。再說每天按8毛錢標准交伙食費的情況,幾乎沒有。一般的我經手的,都是按國家規定交。我們每到一地,首先就問人家,她這個級別在這兒,按照標准應該交多少錢?最后結賬,該交多少,就交多少。最多的我們曾按每天兩元的標准給她交伙食費,工作人員交8毛。

李:那就是說在北京家裡吃飯也就是這個水平?

程:哎,你算假如每天按一塊三交伙食費,1個月要支付近40塊錢。她到外地工作或視察應該算出差,她每天拿出一塊三了,她也有出差費啊,她每天也有出差補助費,把這兩項的錢加在一起,同在北京家裡支付的錢差不多。計劃著花錢,在她這個生活標准裡,當時一天也得花3塊多錢到4塊錢。因為她有她的補助,再加上她本人拿出來的錢,她的伙食標准就比較高了。說實話,江青她也不在乎這個,咱們也不能給她少交,我把這個關把得挺嚴的。她臨走的時候提出要什麼吃的東西,都給她付錢,買什麼都在伙食費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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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思瑤、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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