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理
二、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將廣大人民群眾組織和動員起來,徹底改變了舊中國被譏為“一盤散沙”的面貌,大大增強了黨和國家的力量,極大地推動了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各項事業的發展。但由於我們國家大,人口多,社會生產力水平不高,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差異又十分懸殊,在組織大家齊步向前走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這樣那樣一些矛盾和問題。比如,新中國成立之初,由於社會經濟改組以及戰爭對工商業帶來的破壞,不僅民族資產階級對我們很不滿,失業的知識分子和失業的工人不滿意我們,還有一批小手工業者也不滿意我們。在大部分農村,由於還沒有實行土地改革,又要收公糧,農民也有意見。(參見《毛澤東文集》第 6卷,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第 74頁。)一時間,各方面社會關系趨於緊張。
尤其是到 20世紀 50年代中期,隨著社會主義改造和工業化發展的步子加快,各種社會矛盾更是一下子多了起來。據 1957年 3月 25日印發的《中共中央關於處理罷工、罷課問題的指示》透露:“在最近半年內,工人罷工、學生罷課、群眾性的游行請願和其他類似事件,比以前有了顯著的增加。全國各地,大大小小,大約共有一萬多工人罷工,一萬多學生罷課。”(《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 1994年版,第 154頁。)許多農村地區發生了鬧缺糧、鬧退社等風波。(參見《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6冊,中央文獻出版社 1993年版,第 11頁﹔《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 5冊,中央文獻出版社 1991年版,第 208頁。)一些知識分子對黨和政府的工作也提出了尖銳批評。一時間,國內局勢似乎進入了“多事之秋”。(參見毛澤東在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的講話,1957年 1月 18日。)
各種社會矛盾在短時間內大量出現,反映了黨和群眾的關系出現了某種程度的緊張,對黨的執政能力、特別是社會管理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一些黨員、干部對此思想准備不足,反應也比較激烈,甚至簡單地以為,凡是聚眾鬧事的,都是敵我矛盾,都要按照處理敵我矛盾的辦法來處理。持這類看法的人,在當時並不在少數。其背后既有深刻的歷史原因,也有復雜的現實原因。其一,如何看待社會主義制度條件下的矛盾問題,是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長期沒有解決好的問題,在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那裡也找不到現成答案。這就導致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對這一問題存在不同看法,並直接影響了對相關問題的處理。其二,由於我們過去長期處於戰爭環境,社會主義建設的時間也不長,沒有多少經驗,當遇到矛盾問題,尤其是類似於罷工、罷課、請願等“鬧事”現象時,一些黨員、干部常常自覺不自覺地沿用過去的思維和辦法。這一時期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發生的波匈事件以及隨之出現的國際反共反社會主義風潮,更進一步加劇和助長了這種思維定勢。其三,蘇聯模式對我們也不無影響。這種模式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片面強調階級斗爭和無產階級專政,這在蘇聯肅反擴大化問題上表現得尤為突出。后來我們黨對蘇聯模式的一些弊端有了察覺,並由此開始了中國自己的建設社會主義道路的探索。
毛澤東對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探索的一個突出貢獻,是從分析當時日趨增多的各種矛盾現象出發,提出並系統論述了正確處理社會主義社會矛盾問題的理論,闡述了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一系列方針和方法,豐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矛盾學說。其重要突破在於,一是在肯定我們國家是空前統一的同時,十分明確地指出我們的社會是存在矛盾的,沒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觀實際的天真的想法。二是明確指出社會主義條件下有兩類性質完全不同的矛盾,即敵我之間的矛盾和人民內部的矛盾。三是明確指出這兩類矛盾的性質不同,解決的方法也不同。一種是分清敵我的問題,採取的是專政的辦法﹔一種是分清是非的問題,採取的是民主的辦法。(參見《毛澤東文集》第 7卷,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第 204—206頁。)毛澤東特別強調凡是人民內部的事情,一定要採取整風的辦法,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辦法來解決,而不能用武力的辦法來解決。(參見毛澤東在八屆二中全會上的講話記錄,1956年 11月 15日。)四是明確指出人民內部矛盾如果處理不得當,也可能由非對抗轉變為對抗。(參見《毛澤東文集》第 7卷,第 211頁。)
這些重要思想觀點,比較好地回答了社會主義社會是否存在矛盾以及如何處理矛盾這一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長期沒有解決好的重要問題。毛澤東在這個問題上之所以能有突破,一個重要原因在於,他不是照搬教條而是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來看待中國發展中出現的問題,特別是對其中的利益因素有著十分深刻的認識。馬克思曾深刻指出:“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 82頁。)過去,廣大人民群眾之所以跟著我們黨鬧革命,是因為他們清楚
地知道,隻有這樣才能改變他們千百年來受壓迫受剝削的命運。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盡管情況跟過去有了很大不同,但能否妥善處理好相關利益問題,依然是一個直接影響黨和人民群眾關系的重要因素。特別是由於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還不高,各地發展又不平衡,在全體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礎上,難免會產生社會不同階層、不同方面群眾之間的利益差異。這是當時人民內部矛盾大量產生的根本原因。
對此,毛澤東有著十分真切的感受。在他看來,人民內部矛盾的產生,不少源於群眾利益受到損害。比如,關於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瞞產私分問題,毛澤東后來就深有感慨地說:“謝謝五億農民瞞產私分,堅決抵抗,就是這些事情推動了我。”(《毛澤東傳(1949—1976)》(下),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3年版,第 922頁。)這件事情促使毛澤東思考,農民群眾的利益不能損害,不能搞一平二調的平均主義。否則,就會碰得頭破血流。
更加難能可貴的是,毛澤東不但深刻指出當時各種社會矛盾產生的原因,還找到了如何最大限度地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的正確方法。其中,毛澤東尤為推崇我們黨延安時期就採取的統籌兼顧、各得其所的方針,並強調這是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一個戰略方針。( 參見《毛澤東文集》第 7卷,第 186—187頁。)他指出,我們作計劃、辦事、想問題,無論糧食問題,災荒問題,就業問題,教育問題,知識分子問題,各種愛國力量的統一戰線問題,少數民族問題,以及其他各項問題,都要從對全體人民的統籌兼顧這個觀點出發,就當時當地的實際可能條件,同各方面的人協商,作出各種適當的安排。(參見《毛澤東文集》第 7卷,第 227—228頁。)他認為,實行這樣一個方針比較好,亂子出得比較少。(參見《毛澤東文集》第 7卷,第 187頁。)
總之,承認社會主義條件下存在矛盾,並將其分成兩類不同性質,分別採取不同的處理辦法,這是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的一個重要理論和實踐創新。就當時而言,提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並把它作為國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主題,可以說抓住了社會管理的牛鼻子,抓住了社會穩定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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