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家坤
讓優扶對象享受黨的溫暖
1978年5月,陳光任民政部常務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分管優撫等工作。在10年動亂期間,我國民政事業遭到了嚴重破壞,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被搞亂,全國的民政工作處於停頓或半停頓狀態。陳光不足16歲參加紅軍,革命戰爭期間的戎馬生涯經歷,使年過花甲的他到任后,立即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滿腔的熱忱投入到分管的優扶安置信訪救災等工作中,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入黨誓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陳光在帶領機關工作人員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對優撫工作提出了不少新的見解和思路。他認為優撫工作體現在物質方面,是通過國家和人民群眾對優撫對象的補助和優待,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困難﹔政治地位方面,是樹立他們的光榮感,使他們受到人民群眾的愛戴和尊敬。他懷著深厚的感情說,優撫對象有功於國家,有功於人民,一定把這項工作做好,這是我們的責任。
解決退伍紅軍老戰士的稱號和待遇。陳光不辭辛苦地帶著工作組到陝西、甘肅、寧夏、青海等地區,對散居在農村的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河西走廊紅軍流落人員的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發現鑒於各地情況的差異性,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困難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根據陳光的提議,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解決了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提高對退伍紅軍老戰土的生活費補助,由國家對他們實行定期定量補助,補助的標准在原有基礎上提高,對沒有生活來源的家屬則給予照顧,退伍紅軍老戰士本人的疾病醫療,由當地衛生部門轉入公費醫療范圍。二是提高撫恤標准,解決家屬生活補助渠道。提高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民工犧牲、病故撫恤標准,特別是對戰士的犧牲撫恤金,做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從過去的180元提高到500元的新標准。機關、企事業單位烈屬、病故軍人家屬生活困難補助渠道,由原所在單位負責解決,改由民政部門給予定期定量補助,從而使這部分人生活有了可靠保障。三是改進了優撫對象定期定量補助工作。主要是明確對象、提高標准、建立審批手續和領取制度。加強檢查、不錯不漏,堅決制止徇私舞弊、揮霍浪費、貪污挪用補助費現象發生。據1980年18個省、市、自治區的統計,全年發放定期定量補助款為1.2億元,享受補助的待遇人數140萬人。優撫對象的生活困難基本得到解決,提高了黨的威望,促進了社會的穩定。
1979年初,人民解放軍在中越邊境進行了一場自衛反擊戰。陳光提出要做好部隊的撫慰工作,減輕部隊負擔,鼓舞士氣,支援邊防部隊。要抓好以下四件事:一是對在自衛反擊戰中犧牲人員的家屬進行慰問﹔二是對在自衛反擊戰中的立功人員進行報喜和慶功﹔三是做好在自衛反擊戰中陣亡烈士善后工作﹔四是做好對越自衛反擊戰中失蹤軍人的家屬工作。凡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失蹤的軍人,沒有獲得其確切消息的,按犧牲軍人處理,發給其家屬一次性撫恤金﹔以后發現有的沒有犧牲時,再予以更正。對已証實是被對方俘去的軍人,在未查清他們的現實表現,其家屬仍按軍屬對待。對隨軍參戰的民兵和民工中的失蹤人員,也按失蹤軍人的辦法處理。以上工作的開展,大大鼓舞了士氣,激發了斗志,前方勇猛作戰,后方大力支持,起到了保衛邊防、鞏固安定團結、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積極作用。
做好接收軍隊離退休干部和退伍軍人安置工作,是陳光在民政部分管的另一項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務,為此陳光強調一定要按政策辦事,正確理解和貫徹黨的方針政策。例如軍隊退休干部最為關心的安置去向問題,國家的規定是靈活的。可以就地安置,可以回本人或配偶原籍安置,也可以到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安置,願意回農村安置的給予鼓勵。這是根據軍隊干部的特點而制定的,充分體現了對軍隊退休干部的關心照顧。陳光指出,對這個規定要有正確的認識,不能理解成我想到哪裡安置就可以到哪裡安置﹔也不能理解成想把你安置到什麼地方就安置到什麼地方,而是既要考慮本人志願,也要考慮安置工作的現實可能性,由軍隊和地方政府共同協商解決。同樣,對軍隊退休干部的福利待遇,應按當地的同職級干部標准執行。同樣,由於我國人民軍隊每年都有新兵入伍,也有老兵退伍,因而每年軍隊都有幾十萬戰士需要退役回到地方安置,而且必須當年完成接收安置任務,任務十分繁重和緊迫。陳光認為要繼續堅持“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安置原則。要把安置工作的重點放在農村,加強對退伍軍人的政治思想教育,使他們愉快地返鄉安置。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領導,做到層層有人負責,從組織上保証接收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關於對城鎮退伍軍人的安置,陳光強調採取“按系統分配任務”的辦法,包干安置,各單位不得拒絕接收安置,不能和待業青年同等看待。國家對城鎮退伍軍人的招工指標是保証了的,要請勞動部門及時下達指標,民政部門要及時聯系安排工作,使他們盡快走上新的工作崗位。
1986年12月20日,陳光因久患重病醫治無效去世,享年73歲。陳光一生勤政於黨的事業,他曾說過,隻要是為社會作奉獻,獻愛心的事,我是決不吝嗇的。陳光從一個放牛娃成長為省部級干部,源於他堅守共產黨人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一以貫之堅持的“民本”思想、愛民情懷和公仆實踐。
![]() |
相關專題 |
· 期刊選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