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南庄會議前后政治紀律涵義的顯現
1948年4月30日至5月7日,毛澤東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書記處擴大會議(也稱“城南庄會議”)。會議討論了這樣一些內容:把戰爭引向國民黨地區﹔發展生產,減輕人民負擔﹔反對無政府無紀律狀態,縮小地方權力問題。會議認為這三條都是戰略性的,之后被概括為“軍隊向前進,生產長一寸,加強紀律性”三項任務。(參見《毛澤東年譜(1893—1949)》(修訂本)下卷,第 307—308頁。)會議還解決了一系列具體問題,主要有:華東野戰軍陳、粟兵團暫緩南下,留在中原集中兵力和劉鄧、陳謝、許譚等軍配合打大仗﹔晉冀魯豫和晉察冀兩大解放區合並為華北解放區,組建華北中央局﹔明確中原解放區所轄地域,組建中原中央局﹔中央和中央工委會合,撤銷中央工委等。會前很長一段時間這些重大問題就已經在醞釀謀劃了,亟待在會上拍板決定。對紀律建設而言,城南庄會議的意義有兩點:一是會議議題大都事關集中統一,可以說形勢的發展推動著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把對紀律重要性的認識提升到新的層面。“今年華北等逐漸統一,今天集權的要求,集中的要求,統一的要求更強烈了”(周恩來在中直機關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48年 5月 21日。),周恩來的這段話道出了其中緣由。二是會議因應這種要求,明確提出“反對無政府無紀律狀態,縮小地方權力問題”,政治紀律涵義得以顯現。
從建立報告制度強調嚴格執行中央路線和政策,到此時突出政治紀律涵義,這一轉變是如何發生的呢? 4月 10日,毛澤東起草的中共中央致華東局轉許譚謝並告各中央局、分局、前委電是一個重要過渡。電報起因於華東有關方面未經請示就對昌濰地區之敵宣布過於寬大的政策。毛澤東也是借此向全黨提出問題。電報先后從政策、作風、政治三個層面提出問題,首先剖析違背中央路線和政策的情況,進而嚴肅批評、列舉出五種惡劣的作風,最后落腳到統一權力問題,強調“將全國一切可能和必須統一的權力統一於中央”,解決各地區各部分與中央之間存在著的“極大的極不正常的和極有害的不統一狀態”。(《毛澤東文集》第 5卷,第 87頁。)“權力統一於中央”的提法是一個極強的信號——加強政治紀律的要求呼之欲出。當時,陳雲在 4月 21日東北局會議上就指出:對中央這份電報東北局也要提高重視,“遵守、請示、報告、老實,黨內老實一條不夠。現同志覺悟到這種情況不適合形勢的發展,如不改變危害工作很大”。(東北局會議記錄,1948年 4月 21日。)“老實”二字可謂一語中的。
對於違反政策和紀律的種種表現,毛澤東始終在考慮如何用合適的概念來表述。他嘗試過從作風層面提出問題,自“子虞電”起,他不斷加重語氣來形容“事前不請示事后不報告”行為,如“不良習慣”(《關於建立報告制度》,1948年 1月 7日。引自《毛澤東選集》第 4卷,第 1265頁。)、“極端惡劣的習慣”(《關於各地應注意總結城市工作經驗》,1948年 2月 25日。引自《毛澤東文集》第 5卷,第 72頁。)、“極端惡劣的不能容忍的作風”(《中共中央關於處理外僑及外國教士犯罪分子方針的指示》,1948年 3月 4日。這份指示是周恩來起草的,毛澤東在審閱時特意加上了這段文字。)等。4月 10日致華東局電裡,毛澤東一口氣提出五種惡劣作風,即“地方主義的和經驗主義的惡劣作風,事前不請示事后不報告的惡劣作風,多報功績少報(甚至不報)錯誤缺點的惡劣作風,對於原則性問題粗枝大葉缺乏反復考慮慎重處置態度的惡劣作風,不願精心研究中央文件以致往往直接違反這些文件中的某些規定的惡劣作風”(《毛澤東文集》第 5卷,第 86頁。)。但作風層面的嚴厲批評可能在他看來還不足以解決問題,正如前面談到的,這份電報“權力統一於中央”的提法,意味著毛澤東已經從政治高度提出問題,應當是受此啟發,他開始從政治層面概括上述嚴重問題。毛澤東重新翻閱了列寧的《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4月 21日,這一思考達到重要節點,當日他在該書封面寫下一段批語:“請同志們看此書的第二章,使同志們懂得必須消滅現在我們工作中的某些嚴重的無紀律狀態或無政府狀態。”(《毛澤東年譜(1893—1949)》(修訂本)下卷,第 304頁。)這是毛澤東第一次提到“雙無”概念。這是一個重要的理論貢獻。“無紀律無政府狀態”(毛澤東對“雙無”的表述前后有過變化,如:“無紀律狀態或無政府狀態”(1948年 4月 21日)、“無紀律和無政府狀態”(1948年 9月 8日)、“無紀律狀態和無政府狀態”(1948年 10月 10日)、“無紀律無政府狀態”(1949年 1月 8日)。新中國成立后,統一規范為“無紀律無政府狀態”,見《關於建立報告制度》一文題注。),是對各種違反政策和紀律行為表現及本質的准確概括。
5月 25日,毛澤東起草的《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黨工作》,專列第六條集中陳述紀律問題。這份指示全文發表於同年 6月 1日《人民日報》,在黨內則下發到基層,影響廣泛。指示中,毛澤東對城南庄會議前后的紀律思考作了小結。首先,使用“集中”代替“統一”一詞,更加准確地提出“將一切可能和必須集中的權力集中於中央和中央代表機關”這一論斷。同時,將“許多地方存在著的某些無紀律狀態或無政府狀態”區分為兩類,一類是“擅自修改中央的或上級黨委的政策和策略,執行他們自以為是的違背統一意志和統一紀律的極端有害的政策和策略”﹔另一類是“在工作繁忙的借口之下,採取事前不請示事后不報告的錯誤態度,將自己管理的地方,看成好像一個獨立國”。前一類講的是政策層面的“各行其是”(《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25冊,第 328頁。),后一類則直指政治層面的“各自為政”(《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25冊,第 328頁。)。
這件文件裡,毛澤東第一次提到“獨立國”概念,他把不執行請示報告上升為政治原則問題。8月 14日,他在《中央、軍委關於各野戰兵團、各后方軍區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指示》中再次嚴肅指出“獨立國”問題:軍隊一些同志“仍然將自己所指揮的野戰兵團或軍區機關部隊看成好像一個獨立國”,“我們現在向一切兵團及軍區的負責同志們提出警告”。(《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25冊,第 422—423頁。)
從這些新提出的概念可以看到,毛澤東此時已經不是一般地批評違反群眾紀律、政策紀律、財經紀律、軍隊紀律等具體紀律,而是從政治紀律的高度提出問題。在隨后的全黨紀律檢討活動中,“雙無”和“獨立國”成為核心概念和批評與自我批評的焦點。由此,政治紀律這條主線得以充分突出,紀律建設內涵更加深化。
從建立報告制度,到要求“權力統一於中央”,再到提出“雙無”和“獨立國”,不斷突出並貫穿始終的,實際上就是加強政治紀律、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這條主線。綱舉才能目張。抓住政治紀律這條綱,確保全黨在政治上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實現集中統一和政令通暢,其他具體的紀律建設就容易展開了,這是一條寶貴經驗。自此,經過不懈探索,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對新時期紀律工作的理解已經極其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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