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定國
(三)對毛澤東、朱德等人的批評和意見
“七大”決議對毛澤東、朱德以及林彪、劉安恭等人的某些言行,基於當時的認識,從維護黨的利益和團結出發,提出了嚴厲而善意的批評和意見。
1、對毛澤東的批評和意見
關於毛澤東在白砂會議上的表現,“七大”決議指出:毛澤東提出的“黨的原則三條以其均合於中央的指示是很對的,在毛同志感覺這三個原則動搖,而提出來要求解決這個態度也是對的,毛同志見著前委有‘不生’‘不死’的狀態,不去積極挽救,反施以消極的態度這是不對的”。
關於毛澤東答林彪的復信,“七大”決議指出:“毛同志這封信裡的判斷一部(分)是合於事實,一部(分)斷定是不合於事實,因為黨過去所有的錯誤和正確的來源,並不是簡單的兩種路線思想斗爭的結果。毛同志認為這次爭論有歷史意義,不是偶然的爆發,這是對的。
“七大”決議指出了7點關於毛澤東思想作風方面的問題,其中有英雄思想、過分自信等。
2、對朱德的批評和意見
關於朱德答林彪信,“七大”決議指出:朱德提出的“黨代替群眾組織,完全不是事實”,至於“書記專政口號完(全)系對毛同志偏見的批評”﹔“朱同志以一切工作歸支部來証明前委包辦下級的工作,失去(之)武斷不合事實”。
“七大”決議也指出了7點關於朱德思想作風方面的問題,其中有工作不科學、不注意軍事訓練等。
3、對朱毛的處罰“七大”決議
在“總批評”的標題下指出:“朱毛兩同志在黨內外負責重要工作,不能因某種政策與意見不同互相懷疑,互相猜忌,又不提出來批評交由黨解決,以致造成這次黨內嚴重的爭論問題,給黨以不好影響。朱毛兩同志都有著同等的錯誤,但毛同志因負黨代表與書記之工作,對此次爭論應負較大責任。”為此,給予毛澤東嚴重警告、朱德書面警告的處罰。“七大”決議還指出:朱毛兩同志去留問題由中央處置,在中央派人來以前,可繼續工作。
總的看來,“七大”決議是對紅四軍兩年來軍隊建設、根據地建設經驗的初步總結,既肯定了成績,又指出了缺點﹔對毛澤東、朱德兩同志既有批評,也有肯定﹔對有些爭論的重大問題,得出了是或非的結論,從而有助於后來進一步開展研究,以統一紅四軍黨內的思想,增強內部團結,保証粉碎敵人三省“會剿”的勝利。同時,“七大”決議也為后來的中央“九月來信”和古田會議決議,提供了翔實材料和重要依據,保証中央的指示和古田會議決議建立在正確反映客觀實際的基礎上,成為紅軍初創時期極其重要的歷史文件。
“七大”改選了前委,決定“對中央指定之前委委員朱毛不更動”,另由大會選出陳毅、林彪、劉安恭、伍中豪、傅柏翠,以及四軍直屬隊一、二、三、四縱隊士兵同志,合計13人組成前委,以陳毅為書記。“七大”決議指出:“這個決定須呈報中央批准,在未批准前即可負責開始工作。”
不容置疑,“七大”也有缺失之處。“七大”決議雖然對若干重大問題作了正確結論,批判了一些錯誤思想,但對存在問題的具體表現、來源及糾正方法,缺乏深刻的分析和明確的糾正措施。對毛澤東、朱德的批評上綱過高,有失公允,而且組織處理不當。后來陳毅自己也認為,大會通過的決議案只是一個折中的決議案,“並沒有把問題徹底解決了”,“所謂前委,只是一個‘過渡內閣’”。
對於“七大”決議,毛澤東明確表示不同意。他說:“會議對我個人有許多批評,我現在不辯,如果對我有好處,我會考慮,不正確的,將來自然會証明他這個不正確。”
![]() | ![]() |
相關專題 |
· 期刊選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