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可怕的“文字狱”尤其是“反毛主席、反毛泽东思想”,终于使罗瑞卿难逃厄运
1965年12月,林彪向毛泽东告“黑状”,罗瑞卿在上海中央政治局会议遭到揭批。为了给罗扣上“反毛主席、反毛泽东思想”的帽子,揭发材料搞的所谓证据纯粹是“文字狱”:
第一条:反对林彪提出的“毛泽东思想是当代最高最活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当代马克思列宁主义顶峰”的提法;
第二条:在为林彪准备七千人大会讲稿时,反对说毛泽东思想中有毛主席个人的天才因素;
……
诚如《罗瑞卿传》所说:“第一、第二两条是对林彪的提法提出原则性的不同意见。这些都是无可非议的,但在那荒诞的年代都成了反对毛主席的‘罪证’。”
为了说明罗瑞卿反对“突出政治”,揭发材料搞的所谓证据也纯粹是“文字狱”。林彪授意有关部门搞了两份材料,一份是林彪1964年12月推出的《关于当前部队工作的指示》的“三稿对照”,另一份就是《罗瑞卿同志的三次讲话摘录》。
在“三稿对照”前面,有一个“说明”:
“第一次稿”是林彪同志指示的第一次稿,其中楷体字加曲线处是被罗瑞卿同志删掉的。
“第二次稿”是1965年1月4日以军委名义发到军以上党委,后来罗瑞卿同志又收回来的那个文件。
“第三次稿”是1月12日发到连队的最后定稿。“最后定稿”和“1月4日稿”中的黑体字是罗瑞卿同志加上去的。
在“说明”后面,便是“三稿对照”的正文。
林彪授意搞“三稿对照”,目的在于说明罗“篡改”了林的“指示”。“有人揭发,罗对此稿修改了有七八处之多。按揭发者的意思,似乎可以不问修改得对不对,改得越多,‘罪行’便越大”。
看到“三稿对照”,罗立即作了两点申述。第一,“在修改时,在组织上我是合法的,不仅是有关人一起修改的,也是请示了林副主席,根据他的指示,并最后经他审查批准的”。第二,这个“第一次稿”不是真正的原稿。他说:“这个原文我没有看到过。……有些段落是一稿(可能更多一些),有些段落是4日稿,还有一两个段落是最后定稿,如游泳、文娱两段。”
“三稿对照”之所以不把林彪原来的“指示”原封不动地作为“第一次稿”,是因为这个“指示”原文逻辑混乱,语病很多,一点不动,拿不出手。因此,对于罗瑞卿提出的修改意见,也仍然保留若干,享受原稿待遇。但是,这么一来,“第一次稿”便不成其为原稿,“对照”云云也成了一笔糊涂账。
关于《罗瑞卿同志的三次讲话摘录》,“这三次讲话的共同的主题是对林彪的指示‘要有全面正确的理解’,也就是将林彪的指示往正确的方面理解,以力图减轻其在部队贯彻时会产生的消极作用。罗瑞卿这样做完全是从工作出发,也是为了维护林彪的形象”。但是,《三次讲话摘录》的整理者却认为,罗的这三次讲话歪曲了林彪的指示。
总之,不管罗瑞卿出发点如何好,“三稿对照”旨在说明罗瑞卿篡改,《三次讲话摘录》旨在说明罗瑞卿“歪曲”。一个“篡改”、“一个歪曲”,总的帽子就是反对“突出政治”,“反对林总”,“向林总伸手、夺权”。
这些可怕的“文字狱”,尤其是“反毛主席、反毛泽东思想”,终于使罗瑞卿难逃厄运。1966年3月18日,他不堪重负,跳楼明志,同年12月21日遭到监护;直到1973年11月20日,经毛泽东批准,他才被解除“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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