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民利益为重”
农业合作化即农村生产的规模经营、集约化生产,从经济学的观点看毕竟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家父认为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关键是“过桥”问题,即如何从个体小农经济转变为集体经济。土地改革以后,农民从地主手中获得了土地,农业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而农业集体化和土地改革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将农民个人手中的土地集中起来归大队,共同管理、共同生产。让农民自愿将个人土地集合起来是比较困难的,毛主席认为重要的是教育农民的问题。
家父强调首先让农民认识到什么是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合作化的好处。农民是利益群体,只有给了农民眼见为实的利益实惠,才能得到农民的支持。过去常说,“淮海战役、渡江战役是山东农民用小车推出来的”,农民为什么支持你呀?因为共产党搞土改,让农民拥有了土地,使他们获得了实惠,因而得到了农民的信任和拥护。而不只是共产党振臂一呼,农民就拥护支持了。他带领调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民宣传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给农民利益实惠。他对有些地方强迫命令,用威胁、限制、戴大帽子等办法强迫农民入组、入社的做法非常反对。认为必须采取教育说服的方式,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来对待互助合作运动。而且要从群众的觉悟水平与切身体验出发,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从小农经济的生产现状出发,正确解决农民的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结合问题,稳步地循序而进。
对于一些办得不好的合作社,农民得不到利益,出现退社的行为,家父觉得出现这些情况也很正常,办得好的就继续办,办得不好就解散、停缓、再办。于是下面就有人反映说他搞合作化运动不积极;毛主席批评他说:“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他尊重农民利益的行为,却被毛主席看成是放任,给农民小恩小惠。毛主席还说:“社会主义也是需要强制的,不能完全靠自觉。”家父看风向不妙,赶紧向毛主席做了检讨,他对毛主席说:“一定会积极去办,但是还是要稳中求进,有条件的就办,不符合条件的就不再办了,欲速则不达,否则会伤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是实在的,要确实见到好处才会入社,否则是不会干的。”这是毛主席和家父的第一次意见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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