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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十年农村工作部——邓子恢长子邓淮生访谈录

特约记者 党亚惠
2013年01月23日11:0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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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保荐“包产到户”制

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之后,家父的腰痛病、糖尿病、肝炎病并发,而且日趋严重,不能再坚持日常工作。1955年12月中旬,他开始到广东休养,一直到1956年3月初返京。在这期间,毛主席发动的农业合作化高潮,像海啸一样席卷中国大地,几个月的工夫,即在1956年初全国就实现了农业合作化。1958年上半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席卷全国。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当时,父亲因病休养,虽然没有参与其中,但他仍以焦虑的心情注视着局势的发展。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农村形势异常严峻。1960年夏天,刘少奇委托家父调查农村问题,父亲到江苏、河北、山西、安徽四省做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他和工作组的同志一起,草拟了《农村人民公社内务条例》,着眼于解决人民公社内部的经营管理问题,特别是解决人民公社内生产大队之间,也就是原高级社之间穷富拉平的平均主义问题。他觉得生产体制规模太大,主张以生产队为基础进行分配。这个条例成了后来毛主席主持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农村六十条》)的前身。

1961年春,父亲出席毛泽东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农村六十条》。毛主席在会上表扬家父:“在农村许多问题上,邓子恢同志是正确的。”会议一结束,父亲立即率领工作组离开广州,到广东、福建作调查,了解贯彻执行《农村六十条》的情况。他同工作组的同志一起,深入到社、队,同社、队干部开座谈会,还到农田、食堂、农家实地查看。父亲到老家龙岩调查,发现农村集市很萧条,农村经济很差,于是就提出放开自由经营、自由市场,放开自由贸易。11月份,父亲又去龙岩,检验《农村六十条》的效果,农村经济开始繁荣起来。

1962年2月上旬七千人大会以后,中央开始对全国的农村工作进行反思,正是由于农村生产体制变化过大、过快,农民利益得不到保证,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1961年夏,“包产到户”已经开始了。农村调查报告反映,安徽省当涂县包产到户责任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促进了粮食增产。“包产到户”责任制是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一种形式,把生产和收益挂钩,把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优点结合起来。事实证明,包产到户的优越性是现实存在的,有利于农业生产。然而包产到户毕竟是一个有争议的新问题,中央领导人当时认识也不统一。家父在向中央的报告中反映“包产到户”责任制的优越性,他说:“土地是我们集体的,干部是我们共产党的,军队在我们手里,实行‘包产到户’怎么就不是社会主义呢,你们这是恐资病,把资本主义想得太强大了……不管中央采纳不采纳,反映不反映是我们的责任,现实是存在的。”

(责编:孙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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