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序渐进,稳步发展”被看成是“右倾”
中央决定分阶段、逐步实现农业集体化。毛主席对家父讲:“要十年、十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完成对个体农业改造。”家父根据总的长期规划制定了农业合作化的实施步骤。他认为,农业合作化的全过程,一般要分三个阶段,先是农业互助组,然后进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由此而进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三个阶段是不可逾越的。父亲按照这种循序渐进的思路,指导全国互助合作运动。他强调先在全国各大省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试验点,然后逐步推广,稳步发展。初期缓慢发展,中期平稳发展,后期可以较快发展。1953年到1954年是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初始阶段,家父说:“办农村合作社如同打仗一样,初战必胜,初战败了,就会影响情绪,所以一定要办好试点。”1955年底,全国出现了65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农业合作化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干部都存在着宁“左”勿右的思想。因此,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出现了严重的侵害农民权益、急躁冒进的“左”的倾向。具体表现为:在新区,打击单干农民,侵犯中农利益,强迫成立互助组,满足于形式主义;在老区,盲目追求高级形式,试办初级社贪多贪大,将耕畜、农具变相地无偿归公,不根据生产发展的程度,而贪多贪快地增加公积金和公共财产,盲目强调增加社会主义因素;各大区提出的农业增产计划与互助合作发展计划也失之过高。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破坏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引起了农民群众的消极抵抗。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农民要求退社,农民宁愿杀猪宰羊,拿到市场上去卖,也不愿充公,农民大吃大喝、不搞积肥的严重现象,造成了农业生产的严重损失。
1955年家父决定在农民冬季农闲时整顿和巩固农村合作社。1955年3月他提出“停、缩、发”三字方针:农业生产合作社停止一段时间发展;缩减一些不合条件、办得不好的、有问题的合作社,全国缩减了2万多个;在整顿现有合作社的基础上发展一批新合作社。5月份,毛主席南下视察,下面反映形势一片大好。回来之后,毛主席就对家父说:“现在农村形势一片欣欣向荣,没有报告反映的那么严重啊!”中央决议合作社翻半番,即1955年底实现100万个合作社。但是毛主席提议多建合作社,就对家父说:“现在形势这么好,为何不能翻一番呢,实现130万个合作社?”父亲觉得还是要稳步发展,就对主席说:“现在情况比较复杂,农民情绪不稳定,还是100万个为好。”为此,父亲和毛主席争论了很久,在合作社发展指标问题上意见不一致,这是毛主席同家父产生的第二次意见分歧。
1955年7月下旬,中央召开全国15个省市的书记会议,规模相当庞大。在会上,毛主席尖锐地批评家父在社会主义建设面前:“像一个小脚女人一样,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前怕狼,后怕虎,数不清的清规戒律。”紧接着在1955年9月召开的七届六中全会上,毛主席对家父的批评更加严重,再次上纲上线,批评他“右倾机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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