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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第一案”——1923年山东临城火车劫案始末

2013年04月23日10:5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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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城决议

  “洋票”们回了家,但事情还没完,8月10日,十六国外交使团给中国外交部送来这样一份“临城决议”,要求按日计算,赔偿死难和被绑架外国人的个人损失;因“土匪之猖獗,不独山东一隅”,为了保证外国人在中国国有铁路上的人身安全,要“改组特别中国警察,由外国武官监督之”;该案的直接负责人山东督军田中玉和兖州镇守使必须就地免职,而且“在中国领土内,不再授予何项官职或正式任务,并不得予以何项荣誉。”

  对于这般赤裸裸干涉内政的行为,山东各界起草了一份“请愿书”:“我政府之处置已极妥当,何得再谬引庚子条约,妄干处分大吏之权。且今日中国为内忧外患交迫时期,就国权言,绝对不能以督军田中玉之进退属个人关系稍事让步。”

  与田中玉的私交也让曹锟轻易下不了褫夺这位老兄弟职务的决心,为了协助他贿选总统,田中玉还慷慨地贡献了40万元呢。于是曹锟仅把兖州镇守使何锋钰调离,改任曹州镇守使,就通告十六国外交团“本国政府业经按照本国法律分别惩治及交部议处”。

  这样的敷衍引起了各国驻华公使的不满。10月10日,曹锟“当选”大总统,就职仪式上,外国公使一个都没有出席。

  感受到压力的曹锟只能和田中玉达成了一项“交易”:田中玉主动请辞山东督军一职,而曹锟则为他授衔为五位上将军之一。

  这种明降反升的小动作更使外国公使们恼怒了,16日,公使团再度通牒外交部,限48小时内撤销田中玉“上将军”的荣衔,否则“各国将另行考虑对新政府的态度。”

  走投无路的曹锟只能央求田中玉,“老弟委屈点,看我的面子。”事态至此,田中玉只能“自愿”辞去上将军,从此,这位历任察哈尔、吉林、山东三省督军的一方诸侯,辗转大连、天津多地做起了寓公,终其一生,再也没踏足军政。

  对田中玉的“人事安排”曹锟可以卖卖交情来解决,但是公使团的要求越来越明显地指向了中国主权和利益,甚至又提出了“铁路共管”的条款,曹锟的“面子”就不管用了。

  列强这种插手中国路政的行为,在中国民间掀起了轩然大波。全国商会联合会、山东学生联合会、国民保路救亡会等多家机构组织,先后通电全国,提请外交部注意列强的别有用心:“如假名乘机,侵我所有,主人尚在,宁能甘心?”

  在“铁路共管”一事上热情最高的是英国。因为当时中国铁路里程约为一万三千公里,外资占了三千八百公里,其中三千四百公里都是由英国投资兴建的,一旦“共管”案通过,英国就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现有优势,攫取在中国铁路上的最大权利。但是中国反对声浪日益汹涌,曹锟政府为了自身实际利益,不敢轻易答应“卖铁路”的行为,列强利益诉求不一,也发生了矛盾分化。

  美国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希望中国能够增强保护铁路的能力,让外国的乘客免于再受威胁。而日本此时更加不赞同“铁路共管”,它已经获取了中国东北地区铁路的大部分权利,“共管”案一旦通过,英国就有可能把手伸到东北。为了获取中国新政府的好感,日本“大度”地表示主张中国自行组织护路队,这种态度获得了除英国外其他列强的一致赞同。

  赵延庆对记者分析,公使团在5月份提出的诸项要求,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威胁中国政府早些救出外国人质;而8月份的“决议”,更多地带有一种试探的意味,在“肇事省份”主要官员被裁撤、中国原则上同意赔偿要求后,他们的目的也便达成了大半。

  而中方为了表示本国有能力保护“外人安全”,在10月底迅速成立了一个名为“铁路警备处”的组织,将其列为国务院直管部门,并安排两个旅的兵力听其调度。

  “蓝钢皮”这种常年为外国人乘坐的“国际列车”,在临城案后也在车头装上了大型探照灯,光照数里,以防不测。

  中国在铁路沿线增派重兵,而英国在公使团中也已孤掌难鸣,“共管”一事,不了了之。

(责编:常雪梅、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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