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吕臻:毛泽东和1948年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 【3】

2015年04月01日11:0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三、城南庄会议前后政治纪律涵义的显现

1948年4月30日至5月7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也称“城南庄会议”)。会议讨论了这样一些内容:把战争引向国民党地区;发展生产,减轻人民负担;反对无政府无纪律状态,缩小地方权力问题。会议认为这三条都是战略性的,之后被概括为“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三项任务。(参见《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下卷,第 307—308页。)会议还解决了一系列具体问题,主要有:华东野战军陈、粟兵团暂缓南下,留在中原集中兵力和刘邓、陈谢、许谭等军配合打大仗;晋冀鲁豫和晋察冀两大解放区合并为华北解放区,组建华北中央局;明确中原解放区所辖地域,组建中原中央局;中央和中央工委会合,撤销中央工委等。会前很长一段时间这些重大问题就已经在酝酿谋划了,亟待在会上拍板决定。对纪律建设而言,城南庄会议的意义有两点:一是会议议题大都事关集中统一,可以说形势的发展推动着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把对纪律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到新的层面。“今年华北等逐渐统一,今天集权的要求,集中的要求,统一的要求更强烈了”(周恩来在中直机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48年 5月 21日。),周恩来的这段话道出了其中缘由。二是会议因应这种要求,明确提出“反对无政府无纪律状态,缩小地方权力问题”,政治纪律涵义得以显现。

从建立报告制度强调严格执行中央路线和政策,到此时突出政治纪律涵义,这一转变是如何发生的呢? 4月 10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共中央致华东局转许谭谢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前委电是一个重要过渡。电报起因于华东有关方面未经请示就对昌潍地区之敌宣布过于宽大的政策。毛泽东也是借此向全党提出问题。电报先后从政策、作风、政治三个层面提出问题,首先剖析违背中央路线和政策的情况,进而严肃批评、列举出五种恶劣的作风,最后落脚到统一权力问题,强调“将全国一切可能和必须统一的权力统一于中央”,解决各地区各部分与中央之间存在着的“极大的极不正常的和极有害的不统一状态”。(《毛泽东文集》第 5卷,第 87页。)“权力统一于中央”的提法是一个极强的信号——加强政治纪律的要求呼之欲出。当时,陈云在 4月 21日东北局会议上就指出:对中央这份电报东北局也要提高重视,“遵守、请示、报告、老实,党内老实一条不够。现同志觉悟到这种情况不适合形势的发展,如不改变危害工作很大”。(东北局会议记录,1948年 4月 21日。)“老实”二字可谓一语中的。

对于违反政策和纪律的种种表现,毛泽东始终在考虑如何用合适的概念来表述。他尝试过从作风层面提出问题,自“子虞电”起,他不断加重语气来形容“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行为,如“不良习惯”(《关于建立报告制度》,1948年 1月 7日。引自《毛泽东选集》第 4卷,第 1265页。)、“极端恶劣的习惯”(《关于各地应注意总结城市工作经验》,1948年 2月 25日。引自《毛泽东文集》第 5卷,第 72页。)、“极端恶劣的不能容忍的作风”(《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外侨及外国教士犯罪分子方针的指示》,1948年 3月 4日。这份指示是周恩来起草的,毛泽东在审阅时特意加上了这段文字。)等。4月 10日致华东局电里,毛泽东一口气提出五种恶劣作风,即“地方主义的和经验主义的恶劣作风,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恶劣作风,多报功绩少报(甚至不报)错误缺点的恶劣作风,对于原则性问题粗枝大叶缺乏反复考虑慎重处置态度的恶劣作风,不愿精心研究中央文件以致往往直接违反这些文件中的某些规定的恶劣作风”(《毛泽东文集》第 5卷,第 86页。)。但作风层面的严厉批评可能在他看来还不足以解决问题,正如前面谈到的,这份电报“权力统一于中央”的提法,意味着毛泽东已经从政治高度提出问题,应当是受此启发,他开始从政治层面概括上述严重问题。毛泽东重新翻阅了列宁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4月 21日,这一思考达到重要节点,当日他在该书封面写下一段批语:“请同志们看此书的第二章,使同志们懂得必须消灭现在我们工作中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下卷,第 304页。)这是毛泽东第一次提到“双无”概念。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贡献。“无纪律无政府状态”(毛泽东对“双无”的表述前后有过变化,如:“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1948年 4月 21日)、“无纪律和无政府状态”(1948年 9月 8日)、“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1948年 10月 10日)、“无纪律无政府状态”(1949年 1月 8日)。新中国成立后,统一规范为“无纪律无政府状态”,见《关于建立报告制度》一文题注。),是对各种违反政策和纪律行为表现及本质的准确概括。

5月 25日,毛泽东起草的《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专列第六条集中陈述纪律问题。这份指示全文发表于同年 6月 1日《人民日报》,在党内则下发到基层,影响广泛。指示中,毛泽东对城南庄会议前后的纪律思考作了小结。首先,使用“集中”代替“统一”一词,更加准确地提出“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这一论断。同时,将“许多地方存在着的某些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区分为两类,一类是“擅自修改中央的或上级党委的政策和策略,执行他们自以为是的违背统一意志和统一纪律的极端有害的政策和策略”;另一类是“在工作繁忙的借口之下,采取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错误态度,将自己管理的地方,看成好像一个独立国”。前一类讲的是政策层面的“各行其是”(《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25册,第 328页。),后一类则直指政治层面的“各自为政”(《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25册,第 328页。)。

这件文件里,毛泽东第一次提到“独立国”概念,他把不执行请示报告上升为政治原则问题。8月 14日,他在《中央、军委关于各野战兵团、各后方军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中再次严肃指出“独立国”问题:军队一些同志“仍然将自己所指挥的野战兵团或军区机关部队看成好像一个独立国”,“我们现在向一切兵团及军区的负责同志们提出警告”。(《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25册,第 422—423页。)

从这些新提出的概念可以看到,毛泽东此时已经不是一般地批评违反群众纪律、政策纪律、财经纪律、军队纪律等具体纪律,而是从政治纪律的高度提出问题。在随后的全党纪律检讨活动中,“双无”和“独立国”成为核心概念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焦点。由此,政治纪律这条主线得以充分突出,纪律建设内涵更加深化。

从建立报告制度,到要求“权力统一于中央”,再到提出“双无”和“独立国”,不断突出并贯穿始终的,实际上就是加强政治纪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这条主线。纲举才能目张。抓住政治纪律这条纲,确保全党在政治上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实现集中统一和政令通畅,其他具体的纪律建设就容易展开了,这是一条宝贵经验。自此,经过不懈探索,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新时期纪律工作的理解已经极其透彻。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张湘忆、谢磊)
相关专题
· 期刊选粹
· 毛泽东纪念馆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