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群
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须兼顾
在如何处理国家建设规模和人民生活需要的关系问题上,陈云历来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片面强调高积累,重建设、轻消费;另一种是片面强调高消费,重生活、轻建设。他认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须兼顾,必须平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平衡大体上是个比较紧张的平衡。建设也宽裕,民生也宽裕,比较困难。搞建设,增加就业,一部分农村人口转入城市,就要多吃、多穿、多用,社会购买力就要提高,商品供应就会紧张。所谓紧张的平衡,就是常常有些东西不够。
陈云说:商品供应紧张是全国财政贸易和经济建设情况的反映。如果年年如此,那问题就大了,就不仅是商业工作的问题,也不只是当年经济工作的问题,就需要重新考虑我们的建设方针是否妥当。上世纪60 年代初,面对城市主副食品供应不足、人民体质下降的问题,他提出,要使大中城市6000 多万人在每人每天供应一两大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半斤鱼和半斤肉。这样,鱼肉两项,五口之家一个月就有五斤。他说,农业问题,市场问题,是关系人民生活的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成为重要的国策。为了农业、市场,其他方面“牺牲”一点,是完全必要的。特别是材料的分配,要先把农业、市场这一头定下来,然后再看有多少材料搞工业,使人民生活一年一年好起来。他还深情地说:“我们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把革命搞成功了,千万不要使革命成果在我们手里失掉。现在我们面临着如何把革命成果巩固和发展下去的问题,关键就在于要安排好六亿多人民的生活,真正为人民谋福利。”( 《陈云文选》第 3 卷,第 210 页。)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呼声很高。陈云认为,人民生活水平需要改善,也可以改善,但改善的幅度要很好研究。搞经济建设的最后目的,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但是,像我们这样一个经济落后而正在进行建设的国家,人民生活水平只能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这里就包含着一个原则界限:只有这么多钱,不能提高太多,必须做到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吃光用光,国家没有希望;吃了之后,还有余力搞建设,国家才有希望。
陈云认为,现在我国还是低工资、高就业、加补贴的办法好。这是保障社会安定的一项基本国策。粮食的收购价高,销售价低,国家要补贴。从微观经济看,这是不合理的,似乎是不按经济规律办事。但我国是低工资制,如果国家不补贴,大涨价,就必须大大提高工资,经济上也会乱套。即使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某些产品也是实行补贴的。当然,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可以逐步减少一些不合理的补贴。
在我们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中,全面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的关系,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陈云提出的“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思想,是处理生活与建设、消费与积累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无论我国现在处于发展中阶段还是将来进入发达阶段,都应坚持贯彻这一原则。改善人民生活,是搞好经济建设的前提和目的,而搞好经济建设,又是改善人民生活的源泉和基础。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既不能偏废,也不能顾此失彼,必须兼顾好。如果只顾加快建设,一味提高积累,而不顾人民的生活保障,就会挫伤人民的积极性,失去人民的支持,即便经济建设一时搞上去了也要垮下来;同样,只顾改善人民生活,搞高消费、铺张浪费,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都会失去源泉和基础而没有希望。总之,片面强调高积累或高消费,都不符合中国的发展实际,都行不通,最终都要出大问题,这条历史经验确实是应该牢牢记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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