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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指导思想的历史贡献【6】

陈 群

2015年06月23日15:1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六、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陈云指出:“我们是共产党,共产党是搞社会主义的。现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是为了发展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 (《陈云文选》第 3 卷,第 350 页。)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陈云对我国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及其应兴应革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发表了许多重要意见。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问题上。

第一,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陈云认为,我们国家是在过去遗留下来的落后贫困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维护中央的权威。在这个前提下,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防止过分集中和过分分散这两种倾向。

新中国成立初期,统一全国财经工作,治理恶性通货膨胀,实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都要求集中。他说:只要我们把力量集中起来,用于必要的地方,就完全可以办成几件大事。如果分散给全国各级地方政府,其后果必然是使这微小的机动力量丧失无余。但是,集中不能过分,必须考虑到我国人多、地大、各地情况不一样这个事实。集中统一和因地制宜,这两方面都要兼顾。1957 年在对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职权进行调整的时候,陈云说:扩大地方的职权是完全必要的,一般说来,当地的事情,地方比中央看得更清楚一些。但是,职权下放以后,地方也可能发生不顾全局的倾向。因此,一方面要有适当的分权,同时又要加强综合平衡。

当中央大政方针确定以后,陈云十分注意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改革开放初期,针对不少地方都想开口子搞经济特区,外贸竞相降价,盲目地重复建设,过多修建楼堂馆所,特别是中央财政出现较多赤字等情况,他指出:现在是“四十四路诸侯,千百万藩王”,太分散了。这种局面只能是“皆大小欢喜”、既小又暂时的。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搞活经济是对的,但权力太分散就乱了,搞活也难。在经济活动中,中央应该集中必须集中的权力。“中央的政治权威,要有中央的经济权威作基础。没有中央的经济权威,中央的政治权威是不巩固的。”( 《陈云文选》第 3 卷,第 366 页。)

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各地情况又千差万别的大国里,搞建设、谋发展,怎样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调动好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是一个经常遇到的问题。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涉及的几个主要关系就是集中与分散、集中统一与因地制宜、中央权威与地方分权的问题。在处理这些关系时,都应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办理,也就是要按照唯物辩证法办事。中央与地方构成了一个上下结合的国家统一体,中央是这个统一体的主要方面,是起主导和决定性作用的,因此,分散要服从集中的要求,因地制宜要促进集中统一,地方分权

要维护中央权威。而陈云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反复阐明的就是这些原则要求。

第二,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为了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盲目性,避免发生经济危机,社会主义经济应该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陈云在领导我国经济建设实践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这个基本观点,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主要应该是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同时应该重视市场调节的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业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五种经济成分

同时并存。如何加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把私营经济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又使五种经济成分统筹兼顾、分工协作,是陈云当时经常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他指出:要使私人经济跟着走,有一个条件,就是国营经济有相当的力量。换句话说,在经济成分上要掌握恰当的比重。这种比重,要足以保证国营经济领导,又能团结其他经济成分。至于具体的数目字,还要摸索一些时间才可能找出来。今后国家计划很可能是公私斗争中我们手里的一个重要武器。

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陈云冷静地看到,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政策,是根据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而来的,是完全必要的。但由于缺乏市场竞争,造成产品品种减少和质量普遍下降,而这种情况在公私合营以后可能会进一步发展。因此,他指出: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政策,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特殊的管理生产的办法。今后重要物资如粮食、布匹,还要统购,实行计划分配;有些供不应求的热销货,也要实行计划分配;其余的可以自由选购。这是一件新的事情。他深有感触地说:“既要实行计划经济,管好市场,反对投机倒把,又不要把市场搞死。不走这条路,我们又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路。我看要试一下子,摸索一个时期,也许可能从中找出一条好的出路来。” (《陈云文选》第 2 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第335 页。)但由于当时可供应的商品较少,“选购”这个设想,实际上并没有做到。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在所有制结构和生产经营问题上,陈云较为完整地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构想,即: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是它的补充;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

生产是它的补充;国家市场是主体,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是它的补充。他的这个“大计划、小自由”的观点,写进了党的八大决议。但后来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的发展,这个设想没有能够实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陈云写了一份题为《计划与市场问题》的提纲。他总结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率先批评过去的经济计划工作,没有根据已经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经验和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状况,对马克思的有计划按比例的思想加以发展,导致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他认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计划经济部分和市场调节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他说:“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实际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 《陈云文选》第 3 卷,第 247 页。)关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观点,之后被党的十二大采纳,写进了政治报告。

陈云还指出: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是一种好现象,但国家干预也是必要的。计划是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搞好宏观调控,才有利于搞活微观,做到活而不乱。这就像鸟一样,不能捏在手里,捏在手里会死,要让它飞,但只能在“笼子”里飞,没有“笼子”它就飞跑了。当然,“笼子”大小要适当,该多大就多大。“笼子”本身也要经常调整,比如对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每年都要进行修改。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在上世纪50 年代初,当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经济的时候,陈云就已认识到搞计划经济,不能没有市场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应该把实行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经济同发挥市场应有的调节作用结合起来。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有这种清醒的认识,是难能可贵的。后来,在总结“大跃进”的教训时,毛泽东以及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在集体学习政治经济学时,也深切感受到,不能否定市场和价值法则的作用,认为“价值规律是一个大学校”,应该运用价值规律来调控国民经济,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些认识,为改革开放后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无疑提供了认识上和经验上的启示。

第三,关于“摸着石头过河”。“摸着石头过河”,蕴含着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改革开放以后,陈云和邓小平都不约而同地提到这一原则和方法。陈云认为,我们要改革,但步子要稳。我们的改革遇到的问题十分复杂,不能要求过急。改革固然要靠一定的理论研究、经济统计和经济预测,更重要的还是要从试点着手,随时总结经验,也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开始时步子要小,缓缓而行。这绝对不是不要改革,而是要稳步地推进改革,也有利于改革本身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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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湘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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