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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开国后的土地改革【2】

陈立旭

2015年12月09日11: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反对过火行为

在民主革命中,共产党在北方解放区领导的土地改革,都不同程度地发生过过火行为。许多地方的土改,发生了全部杀死地主,全部没收地主土地和财产的情况。对待富农,也实行与地主同样的政策。出现了“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情况。北方某些农村在土改时,地主、富农被严刑拷打,有的地主、富农只好自己上吊或者投井。有的地方,不但地主、富农的土地被全部没收平分,连地主、富农的小老婆也被“平分”。

中共中央及时发现并采取了有力措施,纠正了这些情况。但在如何对待富农的问题上,中共中央内部出现了分歧。有的人认为,要把地主和富农区分开来,暂时不要动富农多余的财产;有的人则认为,富农也是农村中的剥削者,土改中完全可以动富农。

毛泽东是主张把地主和富农加以区别的。1946年,中共中央发出《五四指示》,提出不动富农的土地和财产,纠正了乱杀地主、斗争富农等情况。但这一要求并没有得到认真贯彻执行,许多地方还是照样斗富农,分富农的土地、财产。1947年9月13日,为了支持解放战争,中共中央发出的《土地法大纲》,提出了彻底平分土地的方针。在这一方针下,各地农村中,富农的土地和其多余的财产被分掉了,实际上是实行了消灭富农的政策。

实行这个政策,有当时的情况。1950年6月9日,一向主张把地主和富农区别对待的毛泽东在开国之后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就解释说:

冲破《五四指示》是群众的行动。离开政治形势讲问题讲不清楚。生死存亡,这边是贫雇农、中农、城市小资产阶级,那边就是国民党、地主、帝国主义,那时候富农就对你那么好?所以那时是不能提出中立富农的口号的。

出于支持革命战争的需要,各地为了尽快发动农民,确实冲破了《五四指示》。许多地方还出现了特别过火的行为。如当年东北地区就出现了吊打地主、富农,逼着地主富农交出浮财的行为。俗称“砍大树,挖财宝”(当时还被简称为“砍挖”)。许多地主、富农被逼打而死。同时也出现了许多由农村流氓当政的情况。

电影《暴风骤雨》中有个“赵光腚”,是个农村贫苦农民的形象。但在当时实际生活中,往往有一些类似“赵光腚”那样的穷人,是好吃懒做之人。他们吃光赌光所有家中财物后,确实一无所有,有的连裤子都穿不上。土改来了,这些人往往最积极,因为他们知道,土改会给他们分到一份土地和财产。他们只知道一个字:“分”。而且,他们一无所有,什么也不怕,在土改中常常是打头阵的。他们是“砍大树,挖财宝”鼓动者和实行者。由于这些人在土改中最先行动起来,在刚刚开始建立农村基层政权时,这些人中的一些人,往往成为基层组织的头头。

当新中国人民政权刚建立,即将进行新区土改,毛泽东就不能不想到过去土改中出现的过火的问题。他特别强调的是,要纠正农村中的过火行为。他认为,这种过火行为,不利于我们争取和团结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也会使农民寒心。而纠正过火行为,最急迫的事是要把农村中占居政权的流氓打掉。过去农村中的过火行为大多是这些流氓们带头干的。不打掉他们,他们还会继续干这种过火行为。同时,他们中间,许多人是坏分子,干了许多坏事。不打掉他们,农民心中不服,就会和共产党离心离德;打掉他们,俗称“搬石头”。与此相关的问题是要正确对待富农。因为大多数过火行为就是针对富农的。毛泽东在访问苏联之前布置江南地区土改时特别强调,我们要慎重对待富农。在当时的情况下,毛泽东只提出:我们要把对地主和对富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毛泽东主张反对过火行为,是为了团结大多数。毛泽东对农村情况进行了大致分析,他认为,建国后我们进行的土改,斗争的对象是地主阶级,依靠的力量是贫雇农,团结的对象是中农,同时也要团结富农。毛泽东认为,中国的富农有自己的特点。富农是存在半封建的剥削性质,但同时又有些资产阶级经营方式。中国的富农人数不多,在农业经济中不占重要地位,但对富农实行什么政策,却对农村中的中农影响极大。同时,富农又与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对待富农的政策过火,就可能影响到我们团结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

虽然毛泽东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提出的,但党内当时却存在不同意见。不同意见主要是认为,对于富农多余的财产,也要分,这样才能使土改做到坚持平分原则。否则,富农还存在多于贫雇农的财产,富农就会很快地再发展成地主,成为农民的剥削者。

对于这些不同意见,毛泽东并没有立即否定。他觉得,党内现在存在这些不同意见,是有一定道理的。建国后在新区到底怎么样进行土改,是个新事物,需要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毛泽东考虑,也要征求斯大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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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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