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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开国后的土地改革【5】

陈立旭

2015年12月09日11: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土地改革法出台

按照毛泽东的意见,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把会上讨论的土地改革法草案发到党内外进行更广泛讨论。毛泽东十分重视七届三中全会后党内外对土地改革法的讨论。他要求秘书把各方面各地方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全部汇总,及时报到他那里。每天,他都要认真看这方面的材料。有的材料他看后还要反复思索,还要求地方干部对有关问题进行再调查,拿出实在的数字,补充报给他。同时,他要求中央组成的起草土改法案的秘书班子,结合各地讨论情况,吸收正确意见,对草案进行一次又一次的修改。到1950年6月上旬,经过广泛吸收正确意见和反复修改,形成了土地改革法草案的初稿。

草案报到毛泽东那里,毛泽东又对这个稿子进行了修改。在这个初稿中,关于如何对待富农问题是这样规定的:保存富农经济,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但在某些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对于富农出租部分的土地,得征收其一部或全部。富农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均不得侵犯。毛泽东觉得,这样规定,是比较稳妥了。

毛泽东决定,要把这个稿子提交当年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全国政协讨论决定。在提交之前,毛泽东还不放心,他让工作人员把经过反复修改后抄清楚的稿子再拿来,他还要再认真看一遍。毛泽东一连几天,边看这个稿子边思考问题。在此过程中,毛泽东又对稿子作了部分修改。之后,毛泽东把稿子交给秘书班子,要他们再作文字上的润色和修订。6月21日,土地改革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讨论。

提交政协讨论的稿子中,关于富农问题,写上了这样的原则: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富农出租小量土地保留不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者全部。

全国政协会议召开前,中央政治局在议到提交政协会议讨论时的发稿范围时,毛泽东提出,还要再扩大一些范围,要请各阶层代表人物参与讨论,还要请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先生参加讨论,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把合理的意见吸收到稿子中去。中央按照毛泽东的这个意见,把稿子扩大了发送范围。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开会时,不仅全国政协委员认真审议了这份稿子,还有许多政协委员以外的各阶层代表人物和在社会上有影响的人物,在审阅稿子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秘书组又吸收了新的合理意见,对稿子进行了修改。由于稿子比较成熟,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很顺利地通过了这个稿子。稿子再交中央人民政府审议。195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6月30日,经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公布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在全国各新解放区展开。在开展土改过程中,毛泽东强调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同时强调要谨慎,注意掌握政策界限,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领导,随时了解情况,要使土改有步骤地进行。

到1953年春,全国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基本实现了土地改革,有三亿多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无偿获得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这次土改,彻底推翻了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中一些腐朽落后的东西也逐渐消失,使中国古老农村焕发了生机。这次土改,也为此后新中国的农业合作化打下了基础。

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到新中国建立后,在毛泽东亲自领导下,才真正变成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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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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