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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闻血案——民国后期最著名的政治暗杀【6】

2016年08月09日13:37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李闻血案

丢卒保车

事已至此,离不开美国援助的蒋介石纵有再多不满,也不得不耐下性子,加快处理李闻被刺这个棘手的案件了。

事实上,蒋介石在收到杜鲁门的信之前,就预感到美国可能会有反应,所以7月27日已完全知晓案情的蒋介石派出另一员大将——陆军总司令顾祝同飞往昆明,全权办理李闻血案。所谓办理,无非是尽可能撇清国民党当局的责任,将此事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出发前,蒋亲自召见顾祝同,交代了九项处置要点,其中除了要突出李、闻被刺完全是“咎由自取”等意见外,还特别提到,“问霍能否自动彻究此案”。显而易见,这时的蒋介石还是希望庇护霍揆彰,希望他尽量不受牵连。

果然,顾祝同偕陆军总部副参谋长冷欣、宪兵司令张镇一行抵达昆明后,第一件事就是让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将李闻血案的有关行动人员拘捕,用奖励和升职作诱惑,以保证生命安全为条件,要求他们“挺身做烈士”。这与唐纵最初设计的办法不谋而合,不管案情如何,都要丢卒保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区别只在于顾祝同在案情已明的情况下,使用的卒子确实参与了李闻血案。

据杀害李公朴的凶手之一、1950年被逮捕归案的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特务营营长熊福广供述,当时,杀害闻一多的特务头子王子民痛哭流涕,对参与暗杀的特务们说“谁愿意出面应付公审,就是忠于国家、忠于领袖”。犹豫许久,特务营连长汤世良(出庭时改名为汤时亮)、排长李明山(出庭时改名为李文山)才相继站出,成了被选出的卒子。

“凶手”有了,但口供怎么交代才能尽量撇清警备司令部乃至国民政府的责任呢?唐纵向蒋介石献了一计,提出李闻两案宜分开处置,这样才显得不像是蓄谋已久的行动。他提议让云南当地势力背上刺杀李公朴的黑锅,而闻一多案则解释为偶然行为,称闻一多在讲演和记者招待会中侮辱领袖,斥责特务分子,“血气方刚”的行凶者听了大受刺激,一时控制不住才杀了闻一多。

蒋介石听后深以为然,并进一步把案件缩小化,指示只处理闻一多案,暂时不提李公朴案。

8月15日,闻一多被刺一案在昆明举行公审。说是公审,但审判时却只有27人观审,除了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民盟派来调查案件的梁漱溟和周新民以及指定的中央社两名记者外,现场几乎清一色都是各级政府官员,就连多次申请旁听的《大公报》记者也被拒之门外。

开庭前,梁漱溟和周新民提议让亲历凶案现场的闻立鹤出庭辨认凶手,这一完全合理的建议却遭到拒绝,两人当即感到“公审”名不符实。来到现场一看,果不其然,只见两名被告汤时亮、李文山在公堂上如作演讲般,说“闻一多是卖国贼”,在“李公朴追悼会上骂了军人”,他们二人“出于一时气愤,故予杀之”,此事与他人无关,云云。实际上,汤时亮是刺杀李公朴的凶手,李文山是闻案凶手,但为了尽快结案,负责审理的法官将两人都视为闻案凶犯,草草询问几句,庭审便宣告结束。

梁漱溟和周新民很快致函顾祝同,指出案件审理疑窦甚多,要求“请勿定案”。然而,这只是他们一厢情愿的请求,顾祝同当然是严格按照蒋的指示办理案件。梁、周二人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蒋介石在8月18日看到了闻一多遇刺案的一审供词及相关报告,批阅至深夜,“研究至再,未能决定办法,十一时睡。”次日,蒋下达了“对昆明案决定要旨及公布方式”,做出了最后的决定。这一天的蒋介石日记,有了一段总结式的记录,言辞仍充满愤恨:

“昆明暗杀案使万目睽睽,中外注视,敌党匪部皆以此为集中攻讦诬蔑之目标,而对霍揆章之愚拙粗暴,可痛可愤,但又不能不为之恕谅,殊令人受意外之打击。可说近年以来,无论外交内政如何困苦,未有如本案处置之拮据也。今晨六时点起床,朝课后拟定处置办法,决将二凶犯枪决,而将霍革职交顾总司令看管,待李(公朴)案破获后,再定霍之处。如此先将闻案解决,告一段落,再观舆论之变化也。”

8月25日,第二次公审举行,判决结果毫无意外:凶犯汤时亮、李文山处死刑,杨立德与本案无关交保开释,警备总司令霍揆彰革职看管。

第二天,那两名站出来“做烈士”的凶手汤时亮、李文山果真被处死了。曾经查阅过解放后被捕特务审讯记录的云南省公安厅喻芳对闻黎明说,顾祝同本来是想找两名死囚犯来替代汤、李受刑,将二人替换出去的,但报告给蒋介石后,蒋认为不要再出枝节,这才枪毙了两名真特务。这两名被假戏真做的凶手,直到临死前还天真地以为,自己只是出面应付公审,并不会真正送命。

至此,震惊中外的闻一多案,最终在蒋介石的授意、国民党军警宪特几方共同编织的谎言下,被精心炮制成了下级军官“义愤杀人”的偶然事件。而李公朴案则被冷处理,直到1949年蒋介石逃往台湾,仍是一桩没有结果的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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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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