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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闻血案——民国后期最著名的政治暗杀【7】

2016年08月09日13:37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李闻血案

凶手落网

李闻血案前,蒋介石对民盟民主人士大加攻击,敌意明显,屡出“还击”、“打击”之词;李闻血案后,蒋介石又包庇主谋、铁案妄断。各界也都怀疑蒋介石是刺杀李公朴、闻一多的幕后黑手。

1946年7月18日,李闻血案发生没几天,民盟主席张澜就在致蒋介石的公开信中委婉提出:凶手特务如此横行无忌,“必有背景,主席于事先,似不应完全不知”。

曾任军统特务骨干并参与调查李闻血案的程一鸣说:“暗杀一个重要人物,必须得到蒋的事先批准……才敢动手。”1946年时任云南省政府秘书长的杨适生后来更明确说,暗杀李、闻,是得到了蒋“便宜处置”的密令。

闻黎明告诉记者,由于史料的局限性,上世纪80年代前,无论是史学界,还是李、闻二人的民盟同事,甚至就连曾经的国民党内部人士,都曾猜疑蒋介石可能是李闻血案的幕后主使。但是,根据上世纪90年代公布的唐纵日记和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保存的蒋介石日记手稿等档案,加上新中国成立后逮捕的凶犯供词、军统特务沈醉的回忆等资料印证,现在已经基本可以确定,李公朴、闻一多先后遇刺,蒋介石事先并不知情。

历史学者杨奎松也曾研究蒋介石日记,对比他在“一二·一惨案”“较场口血案”“下关事件”和“李闻血案”四次血案中的反应。他认为,蒋对“李闻血案”的反应更接近“一二·一惨案”和“下关事件”,第一反应是怀疑共产党,发现是国民党自己做的后,马上就谴责下属。当着唐纵的面,连霍揆彰是疯子都骂出来了,可见其对霍揆彰的所作所为事先并无思想准备。

不过,在杨奎松看来,蒋介石虽然不是李闻血案直接的幕后黑手,却未必与此类事件毫无关系。李闻血案发生前几个月,仅在公开场合,蒋就多次作出对活跃的民盟骨干“加以还击”、“不必姑息”、“应施打击”之类的指示。6月7日,蒋介石对部队发表演讲,更是激烈指斥民盟等“一般投机分子,无耻之徒”,“丧尽天良,甘作共产党的走狗,吠影吠声”,附和“共产党的毒焰”,推动社会视听和国际舆论“为其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必欲毁灭我们”。

何况,对于下属的暗杀行径,蒋介石也并没有真正反感过。直到1946年8月19日,他还在日记中称霍揆彰“可痛可愤,但又不能不为之恕谅”。事实上,蒋很快就宽恕了霍,1947年3月,迫于形势被革职看管的霍就以中央监察委员的身份出席了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还是当初差点被霍栽赃的龙云坚决反对,蒋才重新下令对霍“严加管束”。但没过几个月,霍又被推为国大代表,并且获得了第十六绥靖区司令官的任命。

霍揆彰在这前后与沈醉谈起李闻血案,倒说出了心里话,他说当时“干得太早一点”,因为“时机还不到”,“才惹出这场麻烦”,“如果等到今天来干,那就不是过错而是有功了”。

至于参与刺杀李、闻的其他凶手,蒋实际上也以“监禁与解散”的名义默认了他们的逍遥法外。1946年9月,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第二处处长王子民等刽子手及其家属被两辆卡车送到了国民党第二军军部所在地——云南大理县后山上的无为寺。时任第二军军长的王凌云曾撰文回忆,顾祝同当面对他交代了看管王子民等人的办法,“要使他们与外边隔离”,“还要对他们生活上予以优待”。

云南和平解放前,这些特务乘着混乱四处逃散。然而,杀人者能逃避一时,却终难逃脱历史的审判。

1950年3月,参与暗杀李公朴的特务熊福广被重庆市公安局逮捕。

1951年3月,杀害闻一多的特务头子王子民在成都伏法。

1951年4月,参与李闻血案的袁炳南、崔宝山、兰亚民、吴传芳四名特务,在昆明受到人民的公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枪决。

1957年4月,改名为蔡云旗的特务蔡云祈,在逃回原籍江苏盐城躲藏多年后,酒后失言,自己吐露了当年参与血案的内幕,最终被群众举报而抓获,一年后经审理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58年,另一名参与杀害李公朴的特务赵凤祥在老家湖南湘潭被逮捕,一年后在湖南长沙被执行枪决。

而最大的幕后黑手霍揆彰,1949年随蒋介石逃往台湾,1953年在台北去世。

处置李闻血案过程中,最让蒋介石感到压力的是,美国在1946年8月开始实行对华武器禁运。武器禁运究竟有多少李闻血案的因素很难说清,不过,这次禁运只持续了10个月。解放战争进入决战阶段前,1947年5月,美国就恢复了对国民党政府的武器援助。据美国驻华武官在1948年12月时的统计,75%的美援装备和物资被共产党军队缴获。(记者 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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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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