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建設民主法制社會
有人說,中國隻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其實,鄧小平領導的改革開放首先是從建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破題的。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鄧小平提出的“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條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等重要觀點(參見《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4—146頁。),為改革開放廓清了道路。20世紀80年代初期,當經濟體制改革還處在自下而上的試驗階段時,政治體制改革就已經在鄧小平的推動下有條不紊地展開了。從反對個人崇拜,發揚黨內民主,恢復和建立民主集中制到精簡機構、制定規章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設民主法制社會,政治體制改革的步子相當大,改革的措施也非常多。1980年,鄧小平發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講話,系統地提出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方針、任務、目標和指導原則,是政治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獻。1982年,新憲法、新黨章修訂通過,“文化大革命”結束時那種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混亂狀態得到根本扭轉。80年代中期,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全面展開,鄧小平力主政治體制改革要與經濟體制改革配套進行,強調“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決定於政治體制的改革”(《鄧小平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4頁。),提出了要實行黨政分開等一系列加大政治體制改革的措施。在鄧小平的領導下,我國加快了社會主義民主化的進程。改革開放的各項成果以制度和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初步形成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在中國,封建專制實行了兩千多年,民主制度建立還不到一百年。因此,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責任。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帶頭實行干部退休制度,是鄧小平踐行他倡導的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具有裡程碑意義的重大舉措。
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是鄧小平在改革開放之初就提出的一個重大決策。這項改革實行起來頗具難度,正如鄧小平所說:“干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的形成,同封建主義的影響有一定關系,同我們黨一直沒有妥善的退休解職辦法也有關系。”(《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331頁。)所以,1980年鄧小平在提出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時,對肅清封建主義影響的問題作出專門論述。為了解決好這個問題,80年代初,鄧小平提出設立顧問委員會作為過渡形式逐步解決高級干部領導職務終身制問題。他出任第一任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即意在從他做起開退休先例。翻開《鄧小平文選》,他對自己說的最多的一個詞就是“退休”,但他始終未能如願。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選舉產生了以江澤民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三個月后,鄧小平約見江澤民等中央負責同志,開宗明義:“今天主要是商量我退休的時間和方式。”他說:“我過去多次講,可能我最后的作用是帶頭建立退休制度。”“退休成為一種制度,領導層變更調動也就比較容易。這個事情就這樣定下來吧。”(《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15、316頁。)當天,鄧小平又致信中央政治局,鄭重提出退休請求,終於實現了多年的夙願。
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這個問題我們黨以前沒有解決好,留下了很多教訓。鄧小平從自己做起,開了好頭,為徹底實現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正常化作出了表率。這是他的一個重要貢獻。
1994年,鄧小平在他90歲的時候,還作出了一個不同尋常的舉動。他發現自己的思維開始遲鈍之后,鄭重地說,一個國家老態龍鐘,形象不好,以后國家的事情我不過問了。從那天起,鄧小平就不再發表任何意見了。我以為,這也是一件前無古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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