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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聞血案——民國后期最著名的政治暗殺【3】

2016年08月09日13:37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李聞血案

“明殺”

僅僅五日之內,李公朴、聞一多這兩位民盟中央執委,接連慘死於同城,這消息讓人們震驚,憤怒的抗議一時席卷而起。

正在南京參加國共和談的中共代表團周恩來、董必武、鄧穎超等人,聯名發來唁電,稱李聞之死“中外震驚,令人捶心泣血,悲憤莫名,真不知人間何世!”

聞一多遇難時,清華大學校長、主持西南聯大工作的梅貽琦也在昆明城內。傍晚五點多,潘光旦教授的夫人忽然急急地跑來,說聞一多在回家的路上被當場槍殺。梅貽琦驚愕不已,他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察其當時之情形,以多人圍擊,必欲置之於死,此何等仇恨,何等陰謀,殊使人痛惜而更為來日懼爾。”

聞案發生后兩天的17日清晨,遠在重慶的聞立雕、聞立鵬還不知情。兩人正准備吃早飯,旁邊的校友遞過來一張報紙,赫然印著父親遇難、大哥重傷的消息。15歲的聞立鵬當場大哭起來,聞立雕急得要回昆明,好不容易才被教授和校友們勸阻。回去就是送死,兩人悲憤難忍,當即寫下《誰殺死了我的爸爸?》一文,發表在第二天的《新華日報》等報刊上,“要政府立即緝拿凶手和幕后主持人,替我爸爸報仇……”

暗殺的真相,查起來並不難。

李公朴之死的確是一次名副其實的暗殺。或許是行凶者尚有顧忌,行刺時間是夜裡十點多,地點也選了一條少有行人的偏僻小巷,加上暗殺使用的手槍緊貼在李公朴后腰,僅有“甚小之爆炸聲”,連同行的張曼筠也是在李公朴倒地后才發現的。

與李公朴之死不同,聞一多可以說是犧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明殺”。他遇刺的地方,距離設在翠湖負有全省治安之責的雲南省警備總司令部僅200米左右,周邊不遠還有兩個派出所。刺殺時槍聲很大,連隔著幾條街的雲南大學也聽到了。當時正在雲南大學的費孝通曾回憶說,他就是聽到槍聲方“沖出辦公室到校長家中暫避”。更為夸張的是,行凶者似乎有恃無恐,多人圍擊,撤退時連彈殼也沒有撿回。

聞黎明說,從現場留下的彈殼可以判斷出,行凶者用的是20響連發的小型盒子槍,這種槍當時是很先進的,在雲南隻配備給了警備總司令部。顯而易見,雲南省警備總司令部難逃干系。

蔣介石在17日獲悉李公朴、聞一多相繼遇刺的消息。從當天的日記中可以看出,此前蔣介石似乎並不知情。他在當天還給霍揆彰發了電令,要霍“負責緝獲正凶”,要求“警備司令部應負全責”查案。

不過,蔣介石也並不是完全信賴霍揆彰,他同時命令警察總署署長唐縱親赴昆明,主持破案。根據1991年出版的《唐縱日記》記載,聞一多案發生后,無論國民黨中央,還是蔣的侍從室情報部門,均一頭霧水,弄不清楚:“昆明近日接一連二的凶案……究為何方所為?”國民黨中央各部門負責人幾度開會商議,均不清楚狀況。

而這樣的暗殺行動,最先被懷疑的,是歷來慣用暗殺手段的軍統。沈醉當時任軍統總務處處長,他在回憶錄中記載,蔣介石從廬山打長途電話到南京責問毛人鳳,毛人鳳也回答不出是什麼人干的,隻能保証說他沒有叫人干這件事。蔣介石大為光火。

奉命去昆明查案的唐縱,對能查出什麼結果心裡沒底,他倒是先和毛人鳳等軍統頭子商量出了一個“結果”。

據參與討論的沈醉回憶,這個“結果”是“要來一次對中共的誣陷”,他們准備帶兩個人到昆明,叫他們在公開審訊時承認是凶手,而且還要吞吞吐吐地說出和中共有關,但又不能完全承認是共產黨。

沈醉根據唐縱的要求,親自去重慶的看守所中尋找這樣的“凶手”。這樣的人需要滿足的條件不少:得是違反紀律被處分的軍統特務,有積極性“戴罪立功”﹔要經得起反復審訊而不露馬腳﹔要沒有擔任過公開職務、沒有“露過相”……“凶手”審訊后會被判死刑,唐縱許諾,行刑前會用其他死刑犯替代,而這兩個人會被派到遠離雲南的東北、西北去任職。

沈醉還沒把兩個“凶手”找齊,就接到毛人鳳通知:別找了,軍統雲南站已經有了線索。

也許是為了洗清自身的嫌疑,軍統以極高的效率查清了李聞血案的來龍去脈。暗殺李、聞的凶手,全部是當時雲南省警備總司令部特務營與稽查處的人,凶手的職務、姓名和事先的布置以及行凶情況等都已一清二楚。主謀就是雲南省警備總司令霍揆彰。

唐縱在7月23日飛抵昆明,他在當天的日記中記載:“下機后(鄭)修元、(李)毓楨、(龔)少俠等報告李聞案真相與經過情形,余誡以對外謹慎言論。”

考慮到霍揆彰是自己的湖南老鄉和黃埔同學,唐縱決定先找霍揆彰面談,沒想到霍抵死不認賬。唐縱無奈,隻得向蔣介石匯報,蔣氣得當著唐縱的面,就大罵霍揆彰是瘋子。

這時的“瘋子”霍揆彰,不但不准備認罪,還自作聰明地又設計了一個一箭雙雕的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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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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