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民
被捕后仍坚称自己是共产党人,让辩护人尴尬
陈独秀被共产党开除以后,被托派选为总书记,专心做起了托派工作。开始,他把主要精力放在揭露国民党的腐败统治上,“九一八”事变后,他调整策略,把斗争的重点转向声讨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谴责国民党政府的不抵抗政策。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的托派中央被国民党中统特务机关一网打尽。
陈独秀因有前三次被捕的经历,对被捕早已等闲视之。当他被押到租界巡捕房看守所,看到先行被捕的彭述之、宋逢春等人时,还开玩笑说:“嗨,原以为就我一个人被捕,没想到你们都来了。这下我可有伴了。”在被押往南京的京沪列车上,他竟然“酣睡达旦,若平居之无事者然”,车到南京时还未醒来。
到了南京,何应钦在会客室传讯他,竟要起他的字画。陈独秀挥毫题赠:“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何应钦欣然接受。传讯毕,军政部的青年军人团团围住他,向他索要墨宝。一时间,大家都忘了他是囚犯,而他自己似乎也忘了其处境,诗兴大发,一一应允,挥毫题赠,写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等,直到墨汁写尽,方才解围。次年4月,国民党江苏省高等法院公开审讯陈独秀等人的案件,指控他有“危害民国”的“叛国罪”。消息传出后,蔡元培、胡适等纷纷向陈独秀推荐辩护律师,章士钊自告奋勇义务担任他的律师,他最终接受了章士钊。章是陈独秀早年的诤友,两人曾合作办过《国民日日报》和《甲寅》杂志,那时两人朝夕相处,志同道合。后来,由于章士钊当了段祺瑞政府的司法总长、教育总长,两人便分道扬镳。这次陈独秀被捕,二人不计前嫌,再次站到了一起。
审判长胡善称等人上庭后,开始审理。
胡善称问:“是否尚有抗辩?”
陈独秀大声说:“有抗辩。”
这时,大厅里一片安静,只听陈独秀说道:“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因为政府并非国家。……孙中山、黄兴等,曾推翻清政府,打倒北洋政府,如谓打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国民党岂非已两次叛国?”
旁听席上传出阵阵哄笑。
陈独秀最后说:“检察官之控告,根本不能成立,应请法庭宣判无罪。”
陈独秀抗辩后,章士钊起身为陈独秀辩护:陈独秀鼓吹的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不但不冲突,“而且是一对好朋友”,陈曾与国民党“合作”,担任过广东国民政府教育委员会委员长;陈在《汪陈宣言》中苦口劝阻“主张打倒国民党的人”;陈与中共分裂,组织托派“与国民党取掎角之势以清共”。他极力把陈独秀描绘成国民党的功臣、三民主义的信徒,真可谓煞费苦心。
可陈独秀对章士钊的辩护毫不领情,因为在他看来,这些辩护不是他的光荣,而是他的耻辱。他一贯认为托派与国民党有本质的区别,托派是为了“拯救共产党免于堕落”。他不愿自己被人看成是国民党一条道上的人。因此,在章士钊辩护后,他立即发表声明:“章律师之辩护全系个人之意见,至本人之政治主张,应以本人文件为根据。”这使章士钊连连苦笑,一时尴尬难言。
这个“本人文件”就是陈独秀自己写的《辩诉状》。在文中,陈独秀称“国民党才是‘危害民国者’”,国民党政府是“误国政府”,这样的政府不如早日下台。同时,他始终不承认自己已经偏离了共产党,背弃了自己所信仰的主义,说到底,自己是个党内反对派,即他的诗中所说:“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
国民党中统特务头子徐恩曾满怀信心地前去劝降,可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灰。谈话中,徐恩曾惊异地发现,陈独秀“仍不肯放弃他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他虽已被中共开除党籍,但仍以真正马克思主义者自命”。
国民党终以所谓叛国罪判处他13年徒刑。陈独秀不服判决,当场起立大声抗议:“我是叛国民党,不是叛国。”6月30日,国民党最高法院终审判处陈独秀有期徒刑8年。
陈独秀的老朋友、国民党元老柏烈武事后对陈的儿子陈松年说:“你父亲老了还是那个脾气,想当英雄豪杰,好多朋友想在法庭上帮他的忙也帮不上,给他改供词,他还要改正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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