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來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新進展--黨史頻道--人民網
人民網

十六大以來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新進展

陳 理

2012年11月12日21:2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 字號

既從“大社會”著眼,又從“小社會”著手,和諧社會建設在實踐中全面展開

在理論不斷展開的同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實踐中,也從年度工作安排,到五年規劃總體部署,再到2020年的目標任務,乃至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總體目標等,得到了逐步深入的貫徹落實。

十六屆四中全會結束后不久,同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率先把和諧社會建設納入了年度經濟工作的大盤子。在部署2005年工作任務時,明確把“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為其中的一項主要任務。按照這一精神,次年3月的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明確把和諧社會建設作為2005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還專門單列一章,對如何建設和諧社會和發展社會事業進行全面部署。這就清晰地傳達出和諧社會建設作為“四位一體”的重要一極,在實際工作中開始得到積極貫徹的信號,邁出了從理論到實踐的重要一步。

如果說,上述舉措只是年度工作一項安排的話,那麼,2005年10月召開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則以通過“十一五”規劃建議為契機,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納入“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並用一個專門的部分,以“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為題,對“十一五”時期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作出全面部署,將和諧社會建設這一重大戰略任務全面破題。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2006年10月召開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佔有一個特殊重要的位置。它不僅是我們黨的歷史上,第一次以專門討論社會建設為主題的全會,全會通過的《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也是我們黨的歷史上第一個以社會建設為主題的重要文件。《決定》不僅明確提出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而且第一次將“和諧”的內容寫入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總體目標。這就將社會和諧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樣一個階段性的目標,上升為時間跨度更長、任務更艱巨、工作更系統的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奮斗目標來全面部署,成為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綱領性文件。

胡錦濤在全會的講話中,深刻闡明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要從“大社會”著眼,又要從“小社會”著手的工作思路。強調既要“把和諧社會建設落實到包括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在內的黨和國家全部工作之中”,又要“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隨著這一時期《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等有關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和社會管理的一系列重要舉措的陸續出台,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四位一體的總體格局,在實踐中得以逐步貫徹,協調推進,和諧社會建設也從“破題”逐步走向深入。


相關專題

分享到:
(責編:孫琳、王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