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沒有人敢開腔說話,和尚和居士們全都站在那裡發抖。施劍翹當時便想,她若離開居士林到公安局自首,很可能說她是企圖逃跑,於是她隻好到電話室去打電話給公安局。
電話還沒有打通,附近的兩個警察聽到槍聲,已經循聲趕了進來。開槍的施劍翹比這兩個慌慌張張的警察還要鎮定,她告訴警察,槍裡還有三顆子彈,並要求他們帶她去自首。接著,這兩個警察戰戰兢兢地把施劍翹帶到了天津市公安局第一分局,局長閻家琦親自審問了施劍翹后,馬上把她關了起來。
居士林的三聲槍響,把整個天津市乃至全中國都驚動了。當天,大街小巷裡都響起報童稚氣又急促的叫賣聲——
“號外,號外,孫傳芳被刺死,施小姐報父仇!”
施劍翹刺殺孫傳芳的案子,從法庭開始審理到最終判決,每一步都受到媒體的極大關注,當時大部分的媒體和民眾都對這個年輕女子為父報仇的行為給予了極大的理解和支持。
這當然與孫傳芳殺人無數、不得人心有很大的關系,然而也不得不說,施劍翹在此后每次公開亮相時所表現出的淡定從容、大義凜然,讓她在當時成為了人們心中不折不扣的“俠女”。
她站在法庭上說:“父親如果戰死在兩軍陣前,我不能拿孫傳芳做仇人。他殘殺俘虜,死后懸頭,我才與他不共戴天。”
法院一審判決她有期徒刑十年時上訴到天津高等法院后,施劍翹被改判7年,但是她仍然不服,再上訴到南京的全國最高法院。
在輿論的壓力下,1936年10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國發表了公告,決定赦免施劍翹。
實際上,最終對施劍翹的赦免起到最主要作用的,是馮玉祥。
“馮玉祥和奶奶的叔叔施從雲一起參加過反清運動,他聽說昔日戰友的侄女有此復仇的舉動,立刻聯合了李烈鈞、張繼等30多位黨政要人,呈請國民政府要求特赦。結果,奶奶服刑不到一年,就重獲自由。”施朝說。
1936年10月15日的清晨,監獄裡一位姓芮的科長走到施劍翹的身邊,輕輕地對她說:“恭喜你,你已經得到國家的特赦了。”
5天以后,在居士林槍殺了孫傳芳的施劍翹走出高牆,重獲自由,那一年,她整滿30歲。
施劍翹用十年時間,獨立策劃和完成了一項幾乎不可能實現的刺殺任務。此后的歲月裡,她被冠以“俠女”、“烈女”等各種頭銜,不斷成為多種演義故事的女主角。
“在此后的數十年裡,除了那份她自己寫的手稿外,奶奶幾乎從未提起過這段往事,而且至死也沒有再和爺爺相見。”施朝平靜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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