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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對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指導思想的歷史貢獻【6】

陳 群

2015年06月23日15:1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六、經濟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

陳雲指出:“我們是共產黨,共產黨是搞社會主義的。現在進行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經濟體制改革,是為了發展生產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 (《陳雲文選》第 3 卷,第 350 頁。)新中國成立以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后,陳雲對我國應該建立什麼樣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及其應興應革等問題,進行了積極探索,發表了許多重要意見。歸納起來,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問題上。

第一,關於中央和地方的關系。陳雲認為,我們國家是在過去遺留下來的落后貧困的基礎上進行現代化建設,必須堅持集中統一,維護中央的權威。在這個前提下,調整中央與地方的關系,防止過分集中和過分分散這兩種傾向。

新中國成立初期,統一全國財經工作,治理惡性通貨膨脹,實行有計劃的經濟建設,都要求集中。他說:隻要我們把力量集中起來,用於必要的地方,就完全可以辦成幾件大事。如果分散給全國各級地方政府,其后果必然是使這微小的機動力量喪失無余。但是,集中不能過分,必須考慮到我國人多、地大、各地情況不一樣這個事實。集中統一和因地制宜,這兩方面都要兼顧。1957 年在對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職權進行調整的時候,陳雲說:擴大地方的職權是完全必要的,一般說來,當地的事情,地方比中央看得更清楚一些。但是,職權下放以后,地方也可能發生不顧全局的傾向。因此,一方面要有適當的分權,同時又要加強綜合平衡。

當中央大政方針確定以后,陳雲十分注意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改革開放初期,針對不少地方都想開口子搞經濟特區,外貿競相降價,盲目地重復建設,過多修建樓堂館所,特別是中央財政出現較多赤字等情況,他指出:現在是“四十四路諸侯,千百萬藩王”,太分散了。這種局面隻能是“皆大小歡喜”、既小又暫時的。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搞活經濟是對的,但權力太分散就亂了,搞活也難。在經濟活動中,中央應該集中必須集中的權力。“中央的政治權威,要有中央的經濟權威作基礎。沒有中央的經濟權威,中央的政治權威是不鞏固的。”( 《陳雲文選》第 3 卷,第 366 頁。)

在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各地情況又千差萬別的大國裡,搞建設、謀發展,怎樣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調動好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是一個經常遇到的問題。在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中,涉及的幾個主要關系就是集中與分散、集中統一與因地制宜、中央權威與地方分權的問題。在處理這些關系時,都應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辦理,也就是要按照唯物辯証法辦事。中央與地方構成了一個上下結合的國家統一體,中央是這個統一體的主要方面,是起主導和決定性作用的,因此,分散要服從集中的要求,因地制宜要促進集中統一,地方分權

要維護中央權威。而陳雲關於這個問題的論述,反復闡明的就是這些原則要求。

第二,關於計劃與市場的關系。為了克服資本主義社會生產的盲目性,避免發生經濟危機,社會主義經濟應該是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有計劃按比例地發展。陳雲在領導我國經濟建設實踐中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這個基本觀點,提出社會主義經濟主要應該是有計劃按比例地發展,同時應該重視市場調節的重要作用。

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農業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這五種經濟成分

同時並存。如何加強國營經濟的領導地位,把私營經濟納入國家計劃的軌道,又使五種經濟成分統籌兼顧、分工協作,是陳雲當時經常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他指出:要使私人經濟跟著走,有一個條件,就是國營經濟有相當的力量。換句話說,在經濟成分上要掌握恰當的比重。這種比重,要足以保証國營經濟領導,又能團結其他經濟成分。至於具體的數目字,還要摸索一些時間才可能找出來。今后國家計劃很可能是公私斗爭中我們手裡的一個重要武器。

在社會主義改造高潮中,陳雲冷靜地看到,新中國成立后實行的加工訂貨、統購包銷政策,是根據對私營工商業實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而來的,是完全必要的。但由於缺乏市場競爭,造成產品品種減少和質量普遍下降,而這種情況在公私合營以后可能會進一步發展。因此,他指出:加工訂貨、統購包銷政策,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的一種特殊的管理生產的辦法。今后重要物資如糧食、布匹,還要統購,實行計劃分配﹔有些供不應求的熱銷貨,也要實行計劃分配﹔其余的可以自由選購。這是一件新的事情。他深有感觸地說:“既要實行計劃經濟,管好市場,反對投機倒把,又不要把市場搞死。不走這條路,我們又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路。我看要試一下子,摸索一個時期,也許可能從中找出一條好的出路來。” (《陳雲文選》第 2 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第335 頁。)但由於當時可供應的商品較少,“選購”這個設想,實際上並沒有做到。

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在所有制結構和生產經營問題上,陳雲較為完整地提出了“三個主體、三個補充”的構想,即:國家經營和集體經營是工商業的主體,一定數量的個體經營是它的補充﹔計劃生產是工農業生產的主體,按照市場變化而在國家計劃許可范圍內的自由

生產是它的補充﹔國家市場是主體,一定范圍內國家領導的自由市場是它的補充。他的這個“大計劃、小自由”的觀點,寫進了黨的八大決議。但后來由於“左”的指導思想的發展,這個設想沒有能夠實行。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陳雲寫了一份題為《計劃與市場問題》的提綱。他總結國內外經濟發展的歷史經驗,率先批評過去的經濟計劃工作,沒有根據已經建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經驗和生產力發展的實際狀況,對馬克思的有計劃按比例的思想加以發展,導致隻有“有計劃按比例”這一條,沒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還必須有市場調節這一條。他認為,整個社會主義時期必須有兩種經濟:計劃經濟部分和市場調節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從屬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他說:“在今后經濟的調整和體制的改革中,實際上計劃與市場這兩種經濟的比例的調整將佔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計劃經濟部分愈增加,市場經濟部分所佔絕對數額就愈縮小,可能是都相應地增加。”( 《陳雲文選》第 3 卷,第 247 頁。)關於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觀點,之后被黨的十二大採納,寫進了政治報告。

陳雲還指出:按照經濟規律辦事是一種好現象,但國家干預也是必要的。計劃是宏觀調控的主要依據。搞好宏觀調控,才有利於搞活微觀,做到活而不亂。這就像鳥一樣,不能捏在手裡,捏在手裡會死,要讓它飛,但隻能在“籠子”裡飛,沒有“籠子”它就飛跑了。當然,“籠子”大小要適當,該多大就多大。“籠子”本身也要經常調整,比如對五年計劃和年度計劃每年都要進行修改。

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如何正確處理計劃與市場的關系問題。在上世紀50 年代初,當我國開始實行計劃經濟的時候,陳雲就已認識到搞計劃經濟,不能沒有市場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應該把實行有計劃按比例地發展經濟同發揮市場應有的調節作用結合起來。在當時的情況下,能夠有這種清醒的認識,是難能可貴的。后來,在總結“大躍進”的教訓時,毛澤東以及黨和國家其他領導人,在集體學習政治經濟學時,也深切感受到,不能否定市場和價值法則的作用,認為“價值規律是一個大學校”,應該運用價值規律來調控國民經濟,以利於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這些認識,為改革開放后我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無疑提供了認識上和經驗上的啟示。

第三,關於“摸著石頭過河”。“摸著石頭過河”,蘊含著調查研究和總結經驗的工作原則和工作方法。改革開放以后,陳雲和鄧小平都不約而同地提到這一原則和方法。陳雲認為,我們要改革,但步子要穩。我們的改革遇到的問題十分復雜,不能要求過急。改革固然要靠一定的理論研究、經濟統計和經濟預測,更重要的還是要從試點著手,隨時總結經驗,也就是要“摸著石頭過河”。開始時步子要小,緩緩而行。這絕對不是不要改革,而是要穩步地推進改革,也有利於改革本身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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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湘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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