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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6】

李穎

2017年09月29日15:5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三大毛澤東第一次進入黨的中央領導核心層

在黨的三大會址恢復和重建過程中,有學者撰文指出,在調查黨的三大會址時發現,三大中央局秘書並非原來所說的毛澤東,而是羅章龍。此文一出,立即引起廣泛關注。

三大中央執行委員會所選的秘書到底是誰?

根據當年輾轉傳到蘇聯的檔案等重要資料顯示,毛澤東是黨的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選出的秘書,這種說法是學術界的共識,且廣為人知。但上述學者指出,從蘇聯復印回來的材料有可能是一篇錯誤很多的回憶錄,理由是 :該文沒有完整反映三大通過的黨綱、黨章、組織法及各項決議,不是大會記錄,更不是共產國際代表馬林的報告。三大通過的黨的中央組織法規定黨的主要領導人稱委員長,但該文仍稱陳獨秀為總書記。該學者還認為,羅章龍的回憶,也有失實之處。在羅老記憶中,他一直記得是毛澤東或其他人任秘書,自己沒有擔任過秘書。直到看到中共中央委員會於 1923年 12月 25日發出的第十三號通告復印件,上面有自己的德文簽名,才忽然“醒悟”:原來自己確實是秘書。由此,得出結論:

“以上種種說明,‘三大’中央委員會選出的中央局秘書是羅章龍。”事實究竟如何呢?由中央檔案局提供的珍貴文件中共中央《通告第五號》復印件揭開了謎底。1923年 9月上旬,中共中央機關從廣州遷回上海。10日,中共中央發出通告第五號,宣布中央局自廣州遷回上海后的人事變動:

“中局組自遷滬后略有更動,即派平山同志駐粵,而加入荷波同志入中局。又潤之同志(即毛澤東——引者注 )因事赴湘,秘書職務由會計章龍同志兼代。”

由此說明,在 9月 10日以前,毛澤東確實是三屆中央委員會選出的中央局秘書,而羅章龍是他的接替者。至於 12月 25日發出的第十三號通告,上面的簽名自然是羅章龍而不是毛澤東了。

三大選舉陳獨秀、蔡和森、李大釗、譚平山、王荷波、毛澤東、朱少連、項英、羅章龍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鄧培、張連光、徐梅坤、李漢俊、鄧中夏為候補委員,組成新的中央執行委員會。由陳獨秀、蔡和森、毛澤東、羅章龍、譚平山組成中央局,陳獨秀為委員長,毛澤東為秘書,羅章龍為會計,負責中央日常工作。李大釗、王荷波、項英、朱少連則分別為中央駐北方、上海、湖北、湖南委員,指導當地黨的工作。

委員長主持一切中央局及中央全會會議,與秘書共同簽署一切公文函件。

“中央局秘書”一職,是第三屆中央委員會特設的,實際上相當於后來設中央主席時的總書記,並不等同於黨中央“秘書長”,因為“中央局會計”的職責也屬於秘書長工作范圍。對於秘書的職責,《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秘書員﹝負﹞本黨內外文書及通信及開會記錄之責任,並管理本黨文件。”此外,組織法還特別規定:“本黨一切函件須由委員長及秘書簽字。 ”“執行委員會之一切會議,須由委員長與秘書召集之,附加會議之日程。 ”﹝17﹞這既說明了作為中央局秘書的毛澤東在黨內的地位,也體現了新生的中國共產黨開始嘗試通過制定黨內法規的形式,制約最高領導人的權力。

在黨的三大上,毛澤東被選入中央局,並擔任秘書,這是毛澤東第一次進入黨的領導核心層。事實上,他成為黨中央領導核心的第二把手。后來,毛澤東兼任中央組織部部長,從而使黨中央真正有了負責全黨自身建設、特別是黨務工作的專職主持者。事實也証明,黨的三大后,全黨組織工作取得了很大進步。

“中央局會計”一職也是第三屆中央委員會特設的,負責管理全黨財務行政,並負中央機關和各區各地方機關財政、行政審議之責,主持審計財務和決算有關事務,稽查現金出納等項工作。這一職務,到 1924年秋即改為由非中央局委員擔任。

與第二屆中央領導機構組成相比,第三屆中央領導機構組成分工更加明確合理,既有利於堅持集體領導,又分工各負其責,加強了黨中央的領導工作。負責“總理黨務”的委員長陳獨秀,不再兼管行政事務性工作,原來承擔的許多工作分別由中央局秘書和會計負責,從而能夠集中精力主持開好集體決策的中央局會議和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主抓事關全黨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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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曹淼、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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