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党史频道

十年一剑——民国侠女施剑翘刺杀孙传芳始末

米艾尼
2013年03月26日08:33   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最后的准备

  仇人终于见到了,接下来就要筹划如何接近和下手。

  施剑翘到孙传芳居住的英租界20号路去过很多次,但是他们家的院墙特别高,还安装着电网。两扇大铁门经常紧紧地关着,简直如铜墙铁壁一般。

  “怎样才能进去?我曾经幻想着到他们家当佣人,或者是家庭教师,或者在他们的门口缝缝破烂,摆个摊儿卖点东西,以图慢慢接近,但是这些打算根本都不可能实现。”

  后来,施剑翘又打听到8月17日是孙传芳的岳母做八十大寿,她本来想混进去动手,又考虑到人多混杂,开起枪来很有可能会误伤别人。

  万一一枪打不死孙传芳,我反而白白牺牲,同时在租界地打死人又怕给国家带来灾难。当时手枪也有了,老人孩子也安排好了,就是没法下手,当时是我最着急、苦闷的一个阶段。

  大雁南飞,树叶飘零,转眼到了1935年的冬天。施剑翘的复仇计划,仍然停滞不前。

  1935年农历9月17日,是她的父亲遇难十周年的忌日。从早上起来,施剑翘就觉得胸中像压着一块磨盘一样憋闷。她背着母亲,备了些纸钱,独自一个人去了日租界的观音寺为父亲烧纸念经。

  当时寺庙里冷冷清清的,香客寥寥无几。施剑翘跪在垫子上,伴着和尚们咿咿呀呀的念经声,把一串串纸钱投进火盆里,投着投着她就失声痛哭起来。

  也许是我当时哭得太痛了,当家和尚下楼来劝我,无意中跟他说,烧纸念经不过是尽子女的一点心意罢了,其实这不都是迷信么?和尚很不以为然地说,如果是迷信的话,也不会传了几千年。到现在你看靳云鹏、孙传芳这些有名的人物不都是相信佛吗?

  “孙传芳”三个字霹雳一样击中了施剑翘,她马上就停止了哭泣,赶忙向和尚问了个详细。

  通过这个不明就里的和尚的介绍,施剑翘了解到靳云鹏和孙传芳都是东南城角居士林的居士,靳云鹏是林长,孙传芳是理事长。

  这之后,施剑翘心思缜密地对这个消息进行了核实。恰好,第二天她就在广播中听到:“孙理事长晚上7点钟在法租界仁昌广播电台讲经。”施剑翘如时赶到了广播电台的门外,果然1039号汽车停在那里。播音完毕以后,孙传芳从电台出来,还带着一个卫士。

  这一下,施剑翘确信无疑,孙传芳的确是居士林的理事长。下一步,就是如何接近孙传芳寻找行刺的机会了。

  很快,施剑翘就在居士林遇到了一位姓张的女居士,她很热心地向施剑翘介绍了居士林的情况,并邀请她入林。

  施剑翘自然很痛快地答应了,并用“董慧”的名字入林。居士林还发给她一个林友证章,此后施剑翘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出居士林了。

  一天,居士林从南方请来一个法师讲经,大殿的佛龛前放了一个巨大的供桌,讲经的和尚坐在中间,桌子的两边放着两把太师椅。施剑翘打听后得知,一个是林长靳云鹏的座位,另外一个就是理事长孙传芳的座位。

  那一天孙传芳如期而来,但台下的施剑翘并没有动手,她在对刺杀计划进行着最后的完善,并等待着一个万无一失的机会。

  那天孙传芳也来了,没有戴黑墨镜,我看得非常清楚。他身材不高,两个三角眼,从面部上看是一个很凶的人。当时我注意了开枪的方向怎样才方便,同时不至于伤了别人。

  后来施剑翘发现,每个星期三,孙传芳都必然会到居士林来,在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决定动手了。

  在这之前,她先提笔给在南京的施则凡写信,让他来天津把母亲接走。

  最后的时刻就要到了,施剑翘在天津与堂弟施中达和大弟弟施则凡把所有的刺杀细节和准备工作又重新梳理了一遍,以保证万无一失。

  三人经过商量以后,又补充了三个细节:

  其一是准备一份告国人书和印刷十几张传单,打死孙传芳后在现场散发,将施剑翘亲手杀死孙传芳为父报仇这一事实告知国人,以免施剑翘万一当时被人打死,施家为父报仇这一目的事后被人隐瞒。

  其二是为了不牵连朱其平,关于枪支的来源可以说是从太原一个退伍军人手里买的。

  其三是做一件合身的大衣,便于携带手枪和文件,更重要的是大衣口袋的样式要便于取出手枪,以免临时误事。

  最后,大家经过商议,预定在1935年11月13日动手,在动手之前,施中达要离开天津到北京去,以免被牵连。

  这个计划几乎可以说是十分周密、天衣无缝了。商量好后,施剑翘把施则凡和母亲一起送到火车站。

  在候车室里,我看到母亲苍白的头发,蓬松在帽子外面,心里非常难过。想这次可能就是母女的永别了。

  把母亲送走后,施剑翘马上收起眼泪,快速办妥了计划中的所有事情。

  写好了告国人书、几封遗嘱,又用4元钱买了一架小油印机,印了60多张传单。

  传单的一面写的是施剑翘为报父仇作的两首诗,另一面是一个简短的声明,一共四条:

  第一,今天施剑翘(原名谷兰)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第二,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第三,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第四,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各位先生表示歉意。

  署名处6个大字“报仇女施剑翘”,每一张的名字上面,都盖上了她的大拇指印。

(责编:孙琳、王新玲)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