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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剑——民国侠女施剑翘刺杀孙传芳始末

米艾尼
2013年03月26日08:33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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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没有人敢开腔说话,和尚和居士们全都站在那里发抖。施剑翘当时便想,她若离开居士林到公安局自首,很可能说她是企图逃跑,于是她只好到电话室去打电话给公安局。

  电话还没有打通,附近的两个警察听到枪声,已经循声赶了进来。开枪的施剑翘比这两个慌慌张张的警察还要镇定,她告诉警察,枪里还有三颗子弹,并要求他们带她去自首。接着,这两个警察战战兢兢地把施剑翘带到了天津市公安局第一分局,局长阎家琦亲自审问了施剑翘后,马上把她关了起来。

  居士林的三声枪响,把整个天津市乃至全中国都惊动了。当天,大街小巷里都响起报童稚气又急促的叫卖声——

  “号外,号外,孙传芳被刺死,施小姐报父仇!”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的案子,从法庭开始审理到最终判决,每一步都受到媒体的极大关注,当时大部分的媒体和民众都对这个年轻女子为父报仇的行为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支持。

  这当然与孙传芳杀人无数、不得人心有很大的关系,然而也不得不说,施剑翘在此后每次公开亮相时所表现出的淡定从容、大义凛然,让她在当时成为了人们心中不折不扣的“侠女”。

  她站在法庭上说:“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

  法院一审判决她有期徒刑十年时上诉到天津高等法院后,施剑翘被改判7年,但是她仍然不服,再上诉到南京的全国最高法院。

  在舆论的压力下,1936年10月,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国发表了公告,决定赦免施剑翘。

  实际上,最终对施剑翘的赦免起到最主要作用的,是冯玉祥。

  “冯玉祥和奶奶的叔叔施从云一起参加过反清运动,他听说昔日战友的侄女有此复仇的举动,立刻联合了李烈钧、张继等30多位党政要人,呈请国民政府要求特赦。结果,奶奶服刑不到一年,就重获自由。”施朝说。

  1936年10月15日的清晨,监狱里一位姓芮的科长走到施剑翘的身边,轻轻地对她说:“恭喜你,你已经得到国家的特赦了。”

  5天以后,在居士林枪杀了孙传芳的施剑翘走出高墙,重获自由,那一年,她整满30岁。

  施剑翘用十年时间,独立策划和完成了一项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刺杀任务。此后的岁月里,她被冠以“侠女”、“烈女”等各种头衔,不断成为多种演义故事的女主角。

  “在此后的数十年里,除了那份她自己写的手稿外,奶奶几乎从未提起过这段往事,而且至死也没有再和爷爷相见。”施朝平静地说。

(责编:孙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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