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才
陳雲長期主持中央財政經濟工作,經歷了黨和國家財政經濟工作領導機構的發展與變遷。系統考察陳雲與中央財經工作領導機構關系的演變過程,可以從一個側面再現新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軌跡,展示陳雲為新中國經濟建設作出的重要貢獻,同時也可以透視陳雲跌宕起伏的政治生涯。
一、從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到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1944年3月,陳雲由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轉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員、西北財經辦事處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主持陝甘寧邊區的財政經濟工作,這是陳雲以主要精力從事領導財政經濟工作的開始。陳雲主持邊區財經工作不到一年半的時間。1945年9月,他受命奔赴東北戰場,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委員,參加領導建立東北根據地的斗爭。1948年6月后,陳雲兼任東北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主持東北解放區的財政經濟工作。陳雲在主持邊區財經工作和東北財經工作期間取得的突出成就及表現出來的卓越才能,得到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的肯定與信任,為他后來主持中央財經工作打下了重要基礎。
隨著解放戰爭形勢的迅猛發展和新中國的即將成立,中共中央決定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對全國的財政經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1949年5月,陳雲奉命到北平參加籌組並主持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簡稱中財委)工作。7月12日,陳雲主持召開成立會議,在會上宣布,中財委由中共中央財政經濟部與華北財經委員會合並組成,陳雲任主任,薄一波任副主任。[1]中財委設6局1處:計劃局、人事局、技術局、私營企業事務局、合作事業管理局、外資企業管理局和秘書處。下屬13個處、行、署、部、會:中央財政處、中國人民銀行、中央海關總署、中央商業處、中央鐵道部、中央交通處、中央燃料處、中央金屬處、中央紡織業處、中央工業處、中央農業處、中央林業處和中央水利委員會。由於此時中央人民政府尚未成立,故中財委先置於中央軍委之下。
中財委自7月中旬實際開始辦公后,主要做了三件工作:“其一,在財政上、物資上支援前線。其二,調撥收購物資,供應大城市(首先是上海,其次為津漢),力求物價漲度不過猛過快。其三,物色干部,找租房屋,籌備財委本身及各部機構的建立。”[2]這些工作為建立新中國的經濟制度,為此后穩定物價、統一財經、恢復國民經濟奠定了重要基礎。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10月19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陳雲被任命為政務院副總理兼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薄一波、馬寅初為副主任。從此,年僅44歲的陳雲挑起了主持新中國財政經濟工作的重擔。10月21日上午,陳雲在“九爺府”主持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3]成立大會。會上,陳雲報告當前財經概況及以后工作,提出所屬各部機構應迅速成立並制定各部組織條例。當日下午,陳雲出席政務院擴大會議,報告上午中財委成立情況。[4]
陳雲主持中財委工作后,在實現全國財政經濟統一、迅速穩定金融物價以結束國民黨政權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恢復國民經濟、安定人民生活等一系列嚴重和困難的斗爭中,在對糧食、棉花等主要農產品實行統購統銷的重大決策中,在有步驟地開展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特別是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復雜和深刻的社會主義改造中,在制定和實施發展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劃、奠定我國社會主義工業化基礎的開創性工作中,他創造性地貫徹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的指示,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提出許多正確的指導思想、工作方針和重大措施,作出了突出貢獻。
經濟恢復時期結束后,為分擔中財委日益繁重的領導任務,1953年4月,中共中央決定將中財委指導的20個部分成五個方面:(一)重工業部、第一機械工業部、第二機械工業部、燃料工業部、建筑工程部、地質部、輕工業部和紡織工業部等八個工業部,劃歸國家計委主席高崗領導。(二)鐵道部、郵電部和交通部,劃歸政務院副總理鄧小平領導。(三)農業部、林業部和水利部,劃歸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鄧子恢領導。(四)勞動部劃歸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饒漱石領導。(五)財政部、糧食部、商業部、對外貿易部和人民銀行,仍由中財委主任陳雲領導。[5]五個方面的工作,對外都用中財委的名義,但每個方面的工作是相對獨立的,帶共同性的問題舉行聯席會議解決,當時大家把它稱為“五口通商”。[6]這種經濟管理體制,在當時的條件下,對加強經濟工作各方面的統一協調,提高決策和辦事效率,顯示過它的優點,對於迅速實現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開展有計劃的經濟建設,起過重要作用。
1954年9月,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后,中財委結束,所屬各部由國務院直接領導。陳雲在國務院副總理中排在第一位,仍然主管全國經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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